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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持戒(6h)慧灯之光戒律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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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解脱戒

慧灯之光三

居士五戒

有不少皈依佛门多年的居士,仍然对居士五戒的具体细节不太清楚,为了令大家能够正确地取舍,此处简单地介绍一下居士五戒。

一、总述

戒律包括居士戒、沙弥戒、比丘戒等等。其中的居士五戒,是佛陀对佛教徒的起码要求。

自古以来,学佛的人就可分为两种——在家人和出家人。因为出家人不用处理很多的世俗事务,可以毫无牵挂地将所有身心都投入到修行当中,所以对出家人的要求就比较高。作为出家人,就应受持难度较大的沙弥戒与比丘戒等等。

而作为在家人,则需要面对各种生存的压力、世事的牵绊,所以相对而言,就往往达不到太高的标准。因此,佛陀对在家人戒律方面的要求也就比较低。即便如此,作为在家人,也必须受持不同层次的居士戒。

居士五戒属于别解脱戒。为什么称为“别解脱戒”呢?所谓别解脱,也即别别永久解脱或分别永久解脱的意思。分别解脱的内涵虽然有多种,但最主要的,就是谁受持该戒,谁就会得到永久解脱的意思。比如说,两人当中一人受戒,而另一人不受戒,则受戒的人可以获得永久的解脱,不受戒的人就不能获得解脱。

是否所有人所受持的杀盗淫妄酒五戒都称为别解脱戒呢?并非如此。杀盗淫妄酒五戒可分为三个层次——世间的五戒、小乘的五戒以及大乘的五戒,共计十五条戒。也就是说,不杀生戒可以分为世间的不杀生戒、小乘的不杀生戒以及大乘的不杀生戒三种。举一反三,不与取(盗)戒、邪淫戒、妄语戒、酒戒也都可分为三种。区别三个层次的依据,就是以前所讲的三个差别。

同样,沙弥十戒也可分为三种,也即三十条戒,包括世间的十戒、小乘的十戒以及大乘的十戒;依此类推,二百五十三条比丘戒、三百六十多条比丘尼戒等等,都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世间的戒律、小乘的戒律以及大乘的戒律。

是否属于别解脱戒,就要根据受戒人的动机来判定。如果一个人受持五戒的动机,是为了今生的健康、长寿,为了来世可以转生为天人,或者具有名利、地位、财产、健康等等的人,就只能称为世间五戒,世间五戒与外道的戒律是没有区别的。

包括现有的和释迦牟尼佛住世时古印度的很多宗教在内的外道,都制定了本宗教特有的戒律,其中有些外道的戒律比佛教的戒律还要严格。比如说,佛教认为:在走路的时候无意间踩死蚂蚁,或者在烧火以及点灯的时候,无意中烧死了飞蛾、小虫,因为当事人不是故意而为,即没有杀生的动机,所以就既没有犯戒,也没有罪过。但有些外道却认为,以上行为也有杀生的罪业;另外,有些外道认为:即使在荒无人烟的地方,如果没有人将水井、河流等处的水给予自己,自己却擅自饮用,就犯失了不与取戒(盗戒)。尽管外道的戒律比较严谨,但这些戒律却只能称之为戒律,而不能称之为别解脱戒。

为什么这些与外道相同的五戒不属于别解脱戒呢?因为,在不具备出离心的前提下,所有的戒、定、慧,都只能属于世间的戒、定、慧,其果报充其量就是在以后流转六道轮回的时候,可以享有好的善报,除此之外,绝不会让我们超越轮回而获得永久的解脱。比如说,如果断除了杀盗淫妄酒,最多只能临时性地让我们脱离恶趣,投生善趣,却不能彻底脱离六道轮回,所以不能称之为别解脱戒。

而在具备出离心的前提下,所受持的戒体,就属于别解脱戒。守持别解脱戒,就可以令我们获得永久的解脱。

别解脱戒可分为大乘的别解脱戒与小乘的别解脱戒。如果要使所受的戒体成为小乘的别解脱戒,就必须具备出离心。出离心是小乘别解脱戒的起码要求,如果具备了出离心,则所受的戒体至少可以算得上是小乘的别解脱戒。

因此,如同受持菩萨戒之前,需要有不造作的世俗菩提心,只有在世俗菩提心的基础上,才能得到真正的菩萨戒一样,我们在受五戒之前,最好也要培养起出离心,在具备出离心的前提下,哪怕受持一条戒,也属于别解脱戒,否则,就只能成为一种形式,而不能获得别解脱戒的戒体。至于出离心的内涵,我们以前已经讲过多次。修持出离心的方法,就是四个外加行的修法。

总而言之,无论所受持的戒条再多、再严格,如果不具备出离心,则所受持的戒体都不是佛教所特有的,所以不能称之为别解脱戒,而只能称为世间的戒律。

请大家回头反观一下,自己在受持居士戒的时候,究竟抱着什么样的目的。如果发现自己当时并不具备出离心,则从受戒之日起直至今天,我们心中所有的戒体,就并不是佛教所说的戒定慧三者之一的戒,而只能算是一种与外道相同的世间之戒。

怎样才能使其变为别解脱戒呢?是否需要重新受戒呢?不需要。要改变目前的现状,使以前的所有戒体变为别解脱戒,只需从现在开始培养出离心。在生起出离心的当下,我们以前所受的戒体立即就可以成为别解脱戒。

因为,所谓的戒律、智慧、禅定,都是指某人心中的功德,这些东西是互相影响、相辅相成的。在生起出离心以后,出离心就会对原有的戒体起作用,既不需要舍弃以前的戒体,也不需要重新受戒,自身所有的戒体自然而然地就可以成为别解脱戒。

如果我们还能更上一层楼,在生起出离心的前提下,进一步培植起无伪的菩提心,则以前所受的戒体就可以成为大乘菩萨的别解脱戒。

以前我们也讲过,如果没有这两个关要,包括大圆满都有可能变成世间法。既然连无与伦比的大圆满都可以成为世间法,位居其下的其他法又怎么可能不成为世间法呢?由此可见,出离心、菩提心是通往解脱不可或缺的必由之路,我们必须想方设法培养起出离心与菩提心。

在此之前,也许大多数居士并不清楚如何才能受持一个完整的别解脱戒,今天了解以后,也许很多人都会有一种芒刺在背的感觉,因为以前自以为是的戒律、行善、修心等等,都发生了决定性的变化,很多事情都需要从头开始。但这也不要紧,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只要我们能抓住当下的时机,就还来得及。

戒律是为了规范日常行为而制定的条款。因规范程度的不同,而分为在家戒、出家戒等各种层次的戒律。作为佛教徒,如果不对自己的行为加以规范,而毫无顾忌地杀、盗、淫、妄,则所谓的学佛就不会有什么效果。佛陀也讲过,只有先将一块布洗净,才能为这块布染上颜色。如果布上满是污垢,就不可能染上纯正的颜色。同样,如果要学佛,就要先将行为规范以后,才能在此基础上修行。

作为居士,最关键的是要受持杀盗淫妄的戒条,但因为在饮酒之后,人就会因迷乱而无法自制,在精神失控之后,杀盗淫妄的行为也就会随之而陆陆续续产生,所以,为了保护前四种戒体,佛陀就制定了酒戒。

关于饮酒的规定,小乘佛教内部也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凡是饮酒,都属于罪业;另一种观点却认为:对于没有受持酒戒的人而言,因为酒也是一种饮料,在不喝醉的前提下,适当的饮酒也不算是罪业。

但是,从戒律的角度而言,大多数人的立场还是站在饮酒就是罪业的一方。暂且不论饮酒是否有罪,只要佛陀在戒律当中明令规定不得饮酒,我们就应当严格遵照执行。

虽说随着时代的更替、思想的变迁,传统的习俗、旧有的观念、往昔的行为就会因跟不上潮流而成为过去式,新时代的人是不会再对其感兴趣的,但佛陀对弟子们的这个五戒要求,是在任何时代、任何环境下都不会因过时而被淘汰的。

有些宗教也规定了一些教条,但只有虔诚信奉这些宗教的人才会去遵守这些教条,其他人就不一定会接受。比如说,基督教认为,上帝在六天中创造出了世界,第七天是休息的日子,所以,世人在每周第七天的星期日也应当休息。如果有人在第七天不休息,就会有罪过。

有些基督教徒曾在英国与别国打仗失利的时候写信谴责英国政府,认为导致战争失败的原因,就是英国政府在星期天没有休息而造成的。不知这些说法是否有确切的证据,如果没有就很难说服别人。虽然人人都喜欢休息,但这种类似规定星期天必须休息的种种理由,就有可能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被历史的车轮辗得粉碎。

但是,无论人类社会如何发展进步,即使在一万年,乃至几十万年以后,任何人也不可能打破伦理道德观念,而明目张胆、肆无忌惮地去杀盗淫妄。只要人世间需要和平与幸福,就需要有断除杀盗淫妄的要求。如果不对杀盗淫妄的行为加以约束,整个社会就会乱套,在动荡不安的生活环境中,又怎么可能有什么幸福、和平可言呢?因此,佛陀所制定的杀盗淫妄戒,是永远符合历史潮流的。

关于守持五戒的功德,在经书中的教证可谓卷帙浩繁,此处无法一一列举,归纳而言,则可分为现世的功德与来世的功德。

现世的功德为:如果现世当中没有戒律,就不会有禅定;如果没有禅定,就不会有智慧;如果没有智慧,就无法断除烦恼、获得解脱。

来世的功德为:《等持王经》云:“经恒沙数劫,无量诸佛前,供养诸幢幡,灯幔饮食等。若于正法坏,佛教将灭时,日夜持一戒,其福胜于彼。”也就是说,在恒河沙数的大劫中,每天以充满三千大千世界的胜幢、饮食、黄金、白银等宝物供养诸佛菩萨,其功德也不能与在末法时代一昼夜中受持一条戒的功德相比。

佛经中还说过,某人在佛陀住世时,出家受比丘戒长达五百年,并始终保持戒体的纤尘不染。但是,如果有人在人类烦恼极其粗大的末法时期,在二十四小时内仅仅守持一条戒的功德,也远远胜过前者。这里所说的戒,并不仅仅指出家人的戒,包括在家人的戒也是一样的。

我们可以推算,清净地持守五百年的比丘戒是多么地难得。“人生七十古来稀”,以现在人的寿命来衡量,能够活到七十岁的几率并不是很高。而戒律规定,在二十岁之前是不能受比丘戒的,如果每世在年满二十岁时受比丘戒,然后持守净戒五十年,直至风烛残年的七十岁,也至少需要十世。能够在漫长的十世中都将一生中的最佳时光用来守持比丘戒,其功德应当是不可思议的,但与末法时代持戒功德相比,就显得望尘莫及了。当然,如果能在具备菩提心的基础上持戒,其功德就更是不可估量。

关于持戒的功德,在《赞戒论》等论典中讲得十分详细,如果有兴趣,大家可以参阅有关论著。

受持居士五戒的机会并非俯拾可得,如果有这样的机会,大家还是应当珍惜。现在普遍存在着自称已经皈依,却没有受持皈依戒;自称是居士,却没有受持居士戒的现象,这是很可惜的。如果没有受持任何戒律,就算不上是佛教徒。

因为,所谓的四众弟子,包括比丘、比丘尼、居士(优婆塞)和女居士(优婆夷)。只有在皈依的基础上,受持相应的戒律,才能成为这四种人。如果不具备任何一条戒体,就不能自称为佛教徒。所以,受戒是十分重要的,大家一定要加以重视。

如何受戒呢?沙弥戒与比丘戒是无法对其中的戒条进行选择的,除非不受戒,否则就必须受持全戒。也就是说,如果要受比丘戒,就必须受持所有的二百五十三条戒,其他的比丘尼戒、沙弥戒与沙弥尼戒也是一样。

但居士戒却并非如此,它与菩萨戒一样,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选择。因此,在受居士戒之前,就可以先对各个戒条的要求详细地了解一番,然后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选择,能受持几条就受持几条。

但在这一点上,也有不同教派的观点,这里所说的不同教派,并不是指藏传佛教内部的不同教派,而是指一切有部与经部的观点。

一切有部认为:受戒的时候,必须将五条戒全部受完,否则就只能成为普通的行善,而不能成其为戒体。但在持戒的时候,就可以进行挑选,能持几条戒就持几条戒。

但经部却对此观点不以为然,他们认为:如果受戒的时候已经将五条戒全部受完,而在持戒的时候却并没有全部守持,就应当属于犯戒。

所有的大乘宗派都不承认一切有部的观点,而认为经部的观点是有道理的,所以,我们也应当按照经部的规定去作。也就是说,在受居士戒之前,就应当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抉择,能守持多少条就受持多少条。

但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酒戒是别无选择的。如果不受持酒戒,其他的戒就不能成为完整的戒。戒除杀盗淫妄,都必须建立在戒酒的基础之上,如果不能戒除饮酒,其他的恶业都有可能因此而引发,所以不能成为完整的戒体。

但是,也有一种人嗜酒如命,即使遭遇命难,也无法做到不饮酒,那么这种人也可以受持其他杀盗淫妄戒中的部分或者全部戒条,但却不能称之为戒律。不过,发誓断除这些恶业仍然具有很大功德,所以,即便在名称上有所区别,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我们还是应当尽力受持其他的戒。

酒戒之外的其他四条戒虽然好像没有选择的先后规定,想受持其中的任何几条戒都可以,但最好能受持不杀生的戒律。首先,因为杀生的恶业最为严重;其次,作为一个佛教徒,我们也不应该残酷无情地杀害生命;另外,在经书当中也说过,不杀生戒是所有戒律中最重要的一条戒。

受持一条戒的居士称为一戒居士;受持两条戒的居士称为二戒居士;受持三条戒的居士称为多戒居士;受持四条戒的居士,名称上也称为多戒居士;受持五条戒的居士,就是圆满居士。受持的戒条越多,资粮积累得越快,断除罪业的力量也越强。比如说,虽然受持三条戒与受持四条戒都称为多戒居士,但实际的意义却有着天壤之别。因此,受戒肯定是多多益善,我们应当尽可能地多受一些戒条。

受持戒体的程序是:首先,在正式受戒之前,应当发菩提心,至少也必须要有出离心;其次,在受戒的同时,也必须受皈依戒,因为所有的戒律,都必须建立在皈依戒的基础上;第三个程序,才是正式受戒。

有人也许会怀疑:在我们念诵了三遍仪轨之后,善知识就会告诉我们已经得戒,但我们所得到的戒体究竟是什么?在哪里呢?

一切有部认为:我们所受的戒体,是一种称为“无表色”的物质,这种物质,就像防洪水的堤坝一样。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真正的戒体,就是发誓从现在起直至离开人世为止(尽形寿),绝不违背自己所受戒条的决心。但仅仅有决心,还不能成其为戒体,只有在自己有了决心,并参加了受戒仪式之后,才能具备戒体。

如果有朝一日自己舍弃了当初的决心,并作出犯戒的行为,原有的戒体就不复存在了。由此可见,是否具备戒体并不神秘,只需抚躬返视,观察一下自己的相续便心知肚明。

二、居士五戒的具体规定

(一)不饮酒

什么叫做不饮酒呢?关于酒的概念,在经书中讲过很多,包括谷酒、酒粉、能醉、放逸之物等等。这些都是释迦佛在世的时候,也即两千多年前,世人所享用的酒类。其中的谷酒,也就是至今尚存的、用粮食酿制的酒类;所谓“酒粉”,是指带有酒精成分的粉末,用其泡水便可成为酒;所谓“能醉”,是指该酒必须具有使人喝醉的能力,如果无论怎样喝,也不会喝醉,就算不上是酒;所谓“放逸之物”,也就是指能醉,因为在醉了以后,就会放逸、懒惰、不精进、丧失意志,所以称为放逸之物。无论如何,只要有酒味,能使人喝醉,则不管是白色、红色、还是其他颜色,都称为酒。

饮酒的概念,就是要一口口地咽下去。经书规定,只要吞下了超过一滴的酒,就算犯戒。如果是外用,虽然通过毛孔也可以让酒类进入身体,但却不属于饮酒。甚至在口腔需要消毒时,用酒类漱口,然后吐出的行为,也不算犯酒戒。

有些食品以及药物里面也含有酒的成分,如果在食用或者服用的时候,发现有酒的味道,就应当用其他的食品和药物代替。如果在这些食品以及药物中,酒的味道并不明显,则即使食用或者服用也不算是违犯酒戒。

另外,如果将一公斤的酒熬到只剩下半公斤,在原有的酒味以及醉人的能力已经彻底消失以后,用来泡药服用以治疗疾病,就不算是犯戒。

另外一种情况我们以前也讲过,就是在灌顶或者会供的时候,也不能直接喝酒。在密宗会供的时候,食物一般是用右手来接,而液体状态的饮料一般是用左手来接。在接受酒类的时候,只需用左手的无名指沾在酒里,然后涂在嘴唇上,就既表示已经接受誓言物,同时也没有违犯酒戒。

目前在包括藏地在内的某些地方,偶尔会出现一些不容忽视的现象,很多人可能也曾经遇到过。有些所谓的成就者,将“加持香烟”、“加持酒”等所谓的“甘露”,散发给盲目无知、不明真相的居士,并告诉对方只要抽这些烟,喝这些酒,就“可以治病”甚至“打通中脉”。居士当中有一些人也自欺欺人地帮助这些人进行煽动、鼓吹,很多没有听过正规佛法,没有受过系统教育的居士一听到这些宣传,就难辨是非、信以为真。也许在喝了这些酒、抽了这些烟之后,暂时可以减少一些病痛,但究竟是好是坏,谁也说不清楚。一些魔障与世间的小鬼神也有这样的雕虫小技。但这种以讹传讹,公然违背佛陀教言的行为,是会令很多人对佛教产生误解并继而大失所望的。

我们不能否认有些成就者可以将烟酒变为甘露的说法,我们也不去评论谁有成就,谁没有成就,谁有能力将酒变成甘露等等,虽然这些情况也不能排除,也是有可能的,但是,在佛教群体里,没有比释迦牟尼佛更具权威的人物,佛陀在很早以前就规定,只有佛才有制定与修改戒律的资格,除了佛陀以外,包括僧众都没有资格修改戒律。因此,我们的所有行为,都必须以释迦牟尼佛的教法为原则,全盘地按照佛陀的要求去做,任何人都不得违越。

在末法时代,即使是佛教徒,也很难严格遵守教规,而有可能会犯错误,并作出杀生、偷盗等等的恶行,这是情有可原的,但这不是佛教的过错,而是个人的问题。如果自己做不到,就要有自知之明,就要勇于承认自己的错误,并引咎自责:因为我有贪嗔痴的烦恼,所以达不到佛陀的要求,这是多么地令人惭愧啊!而不能颠倒是非、混淆黑白,将自己违背教规的行为,堂而皇之地说成是藏传佛教的特点,让别人产生这是正统佛法,是佛陀要求的错觉,并使别人因此而对佛法生起邪见。

现在就有这些问题,人们往往在还没有搞清事情的来龙去脉之际,便将佛教圈内个别人的行为与佛教混为一谈。如果某位藏传佛教的教徒行为好,就说藏传佛教好;如果某位藏传佛教的教徒行为不妥当,就说藏传佛教不好。实际上,个人的行为与整个团体是毫无瓜葛的,谁的行为出了问题,就是谁的问题,这既不是藏传佛教的问题,也不是禅宗、净土宗等任何一个宗派的问题。

众所周知,世间团体的某个人犯了错误,其他人也只能指责这个人是败类,或者要求团体内部给此人予以处分,但谁也不能将某个具体的人所犯的错误强加给整个团体。

佛教团体也是一样,确定是否为佛教的问题,就需要去翻阅佛教的经典,如果佛经中有让人去做坏事的说法,就是佛教的问题,而不是个人的问题,如果有人按照佛陀的指令去作了错事,就应当归咎于佛教。但是,如果有人胆敢超越戒规界线,违背佛陀言教,那就是他个人的问题,大家应当将这两点划分清楚。如果能将此二者分得泾渭分明,就不可能对整个佛教产生误会。

同样,在看待现在经常出现的打着藏传佛教旗号,或者假冒活佛之名进行骗钱、骗财等问题方面也是这样,如果在藏传佛教的经典中有这样的规定,就是莲花生大师等前辈上师的毛病;如果他们不但没有这样要求,而且反复强调要严格遵循佛陀教言,不能作出有辱佛法的事情,我们又怎能将罪责推给藏传佛教呢?

只有佛陀在即将示现圆寂之际,曾经制定的一个言简意赅的简略戒规,其中对戒律的界线留了稍许的余地:就是在不违背原则的基础上,允许戒律随着时代的变迁、区域的不同而因地制宜。在以后因各地的风俗习惯而无法完全依照戒规执行的时候,也可以在不违背大原则的前提下适当地入乡随俗。除此之外,谁也没有权力对戒律进行根本性的更改。

但其他宗教却并非如此。在古代的西方,因为教皇与国王之间往往是瓜葛相连的,为了政治背景的需要,为了加大统治的力度,就进行过宗教改革,也使宗教的内涵发生了转变。比如说,在早期的《圣经》旧约中,是有前世今生提法的,但教皇与罗马帝王出于某种目的,就取消了这一说法,在后来的《新约》中,就不再承认前世今生的存在。

言归正传,虽然我们在介绍酒戒的时候列举了这些问题,但不仅仅是酒戒,包括所有的戒条,我们都应当按照佛陀的规定,如理如法地进行取舍。

曾经有人问我,为了工作、为了应酬等等,是否可以喝酒,在此明确地告诉大家,无论为了什么,都不能破例。凡是喝了酒,就必然犯酒戒,这没有回旋的余地。

(二)不杀生

居士五戒中的不杀生,与十不善中的不杀生是不相同的。十不善中的不杀生,是指不杀害所有的生命,而居士五戒中的不杀生,是指不杀害特定的生命,也就是指人类。

也许有人会提出疑问:既然戒律只要求不杀人,是否就表示允许杀害其他生命呢?决不可能!

十不善是不需要由谁来制定的,本体、自体的不善(自性罪),是在任何时间、任何条件、任何环境下,都不可能对包括佛陀在内的任何人有所开许的。一旦有人违反,而去杀害了其他生命,就必然会承受堕入地狱的果报。但不杀生戒的对境,就只是特指人。在守戒的时候,就必须遵守不杀人的戒条。虽然杀害其他生命从根本上来讲不会违犯居士戒,但也会违犯居士戒的支分或者类似的戒条。

放生的时候偶尔也可以看到,在放生念经之际,有的居士一旦被蚊虫叮咬,就会在不经意间,随手“啪”的一下就结束了蚊虫的生命。虽然这不一定是故意杀生,但因为有了很长时间的串习,所以一不注意,就会有这种动作。在此再一次重申,无论对境是动物还是人,杀生的罪业都是十分严重的,我们不应该因为戒律没有规定,就随意地去杀害其他生命。

以前也讲过,违犯每一种戒条,都需要具备四个条件:第一个为对境;第二个为思想或者精神;第三个为行为或者行动;第四个为究竟或者结果。这四个条件是确定是否犯戒的分水岭,如果所有条件都完全具备,就会彻底犯戒。下面一一就不杀生戒的详细界线进行阐述:

1、对境

杀生的对境,就是指人。人可以分为两种:第一为成人,这里所说的成人,是指已经出生的人,包括从呱呱坠地到撒手归西之间的所有人;第二种为胎儿,就是指尚未出生的人。

从戒律对生命的定义来讲,并没有住胎一周、两周、一个月、两个月的分别,在精卵和合的那一刹那,就是生命的开始。从该瞬间直至新生儿出世,这一阶段的生命就叫做胎儿。因此,作为不想生育的夫妇,就必须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并力争做到万无一失。因为,如果故意堕胎,就属于犯戒。

2、思想

思想分观念和动机两方面:

所谓观念,是指认定对境。如果观念已经错乱,则不犯根本戒。比如说,如果想杀死张三,而实际上却杀死了李四,即使具备了其他的所有条件,就事实而言,是实实在在地杀了一个人,但也不算犯根本戒。因为当事人的观念已经发生了错乱,并没有超越这条界线,所以不算彻底的犯戒;

所谓动机,是指要有杀人的动机。如果没有杀人的动机,只是想吓唬对方一下,但对方却因为惊吓过度而死亡;或者只是想打对方一顿,却不小心失手将对方打死。这种意外的过失杀人,也不算彻底的犯戒,在忏悔之后就可以恢复。

如果是现役军人,在因战争爆发而必须上前线打仗的情况下,只要事先发愿:无论遇到什么危险,自己也决不杀害对方,则即使因枪炮走火而杀了人,也不会犯根本戒。

3、行动

小乘的别解脱戒非常重视外在的行为,犯杀生戒的判定标准之一,就是必须具备为了杀死对方而枪击、殴打、令对方服药或者其他导致对方死亡的行为。如果只是在内心计划、谋算,却没有付诸行动,就不会犯戒。菩萨戒与密乘戒在这一点上的要求往往要严格得多,在仅仅具备内心打算、念头的情况下,也时常会犯戒。

4、结果

对境死亡也是区分是否犯戒的标准之一。

在确定对境是人,没有认错对象,具备杀人动机以及开枪等等的杀人行为,却没有最终将对方杀死,而只是使对方受了伤的情况下,就不算是犯根本戒。

只有同时具备了以上四个条件,才是彻彻底底地犯戒。在了知了这些细微界线之后,就既可以善加取舍、防患未然,也可以在作出某些行为之后,根据以上标准来判定自己是否彻底犯戒,以便有针对性地采取补救措施。

(三)偷盗

1、对境

偷盗的对境有三个条件:

首先,必须是包括食物在内的所有财产。有人认为食物与饮料不包括在内,但这种说法是没有根据的。有人对此反驳道:如果食物不是偷盗的对境,那么在某个国家或者地区遭遇饥馑的时候,是否就可以随意地去偷盗急需的食物呢?这种说法既没有教证的依据,从逻辑上来说也站不住脚。因此,凡是财产,都是犯戒的对境;

第二,就是所盗财产必须属于没有产权纠纷的合法主人,财产主人与当事人在所盗财产的权益上也没有任何经济上的纠葛。

如果失主认为所丢失的财产不可能再找回,便放弃了寻找的念头,而从心里舍弃了该丢失物,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他人在之后偷取了该物,但因为当事人所偷取的是无主物的缘故,所以不算是犯戒。

经书中也讲过,在释迦佛住世时的古印度,有的人是以浆洗衣服为生的,如果风将洗衣人晒在外面的衣服吹走了,洗衣人也产生了“这些衣服已经不可能失而复得,我只有自己赔偿衣服”的念头,如果有人在此之后去偷这些衣服,就不算是犯戒。

但这只是戒律上的一种界定而已,在窃取财物的时候,除了有神通的人之外,又有谁能知道什么东西是主人已经放弃了的呢?所以,我们也不能胆大妄为地去钻戒律的空子。

但是,荒凉无人之地的森林、矿产,却并不是无主物,而是属于国家的财产。因此,我们就不能无视法律而随意地去山上砍柴、伐木,或者私自开采矿藏;

第三,就是所盗窃的财物必须具有一定的价值。这种价值,是用纯银的价值来衡量的。以目前的纯银价值来计算,就是人民币两元钱左右。如果价值达到了两元,则具备了对境的条件之一。

偷税漏税也算是偷盗,当然,这里所指的偷税漏税,是指故意偷缴、漏缴价值足够的合法税金,如果是某些机关巧立名目的非法摊派等等,则不属于此范畴。

另外,在乘坐飞机、火车等的时候,如果在运输单位没有同意的前提下,故意不补超重行李费,或者船票、车费等等,都算是犯戒。

在作买卖时,也只能正大光明地赚取合理合法的利润。如果有欺骗的成分,比如说,明明进货成本为五元,却向买主说是十元,则其中五元的差价就不是正当的利润,而是骗来的。如果所骗金额超过了规定价值,也算是犯戒。

2、思想

首先是观念不能错乱。如果准备偷盗的物品与实际偷到的物品不一致,也不会犯根本戒。虽然不会犯根本戒,却不能认为没有过失,因为无论如何这也是偷盗的行为。

偷盗动机是违犯盗戒最重要的条件,如果没有盗心,则不会犯戒。

另外,如果不是为了自己的生活,而是为了供养三宝、帮助乞丐,或者是为了孝顺与自己没有经济关系的父母,也不会犯根本戒。

3、行动

巧取豪夺、明抢暗偷,以及利用各种各样的手段非法地骗取他人财物,都属于盗窃的行为。

另外,在借回他人财物之后,利用债主已经忘记的时机,而故意不归还,有人以为这样就没有行动,所以不算是犯戒。其实,虽然没有表面的行动,但该做的不做也算是一种行动,所以也会犯戒。

还有,在借回他人财物以后,如果故意拖欠,而不按时归还,在拖欠期间致使该物因损坏而价值降低,则也有可能犯戒,因为通过这种行为,而有可能会使主人损失超过两元以上价值的财产。

4、结果

虽然戒律中有许多细微的划分方式,但最根本的界线,就是是否具备所盗窃的物品已经彻底地属于自己的想法。

在已经据为己有的念头尚未产生之前,还不算是彻底犯戒。如果在此期间被人发现,则因为尚未违越这一界线的缘故,所以没有犯根本戒。

因此,除了经济条件比较好、信心很大、在因果取舍方面非常谨慎的人以外,我们一般会建议年轻人在受盗戒之前要慎重考虑。其实,这只是因为盗戒的规定比较细微而已,如果在了知细微界限之后,守持盗戒也不是很难,希望大家也不要知难而退。

(四)妄语

1、对境

所谓妄语是指:第一,说妄语的对方必须是会说话、能懂事的人;第二,所说的妄语是指特定的妄语,而不是指所有的妄语。

所谓特定的妄语,就是谎称自己具备在欲界之内,也就是我们所生活的地球之内的普通人所不可能具备的,类似于自己可以看到天堂、地狱、前世、未来等等的功能,以及神通之类的超凡功德。一般日常生活中的妄语,不在犯戒界线之内,因此,妄语戒是比较容易守持的。当然,如果将日常生活中的妄语也纳入持戒的范畴,妄语戒就很难守持了。

2、思想

观念不错乱:是与其他戒条的规定一样,比如说,如果想说自己可以看到未来,却说成了可以看到前世,心中所想与口中所说不一致,就不算是犯根本戒。

动机:要有故意骗人的动机,犯戒必须是故意而为,如果是有口无心,而不是有意去说,就不算是犯戒。

3、行为

必须要用自己的声音去说。通过电话来传递信息,也属于犯戒的行为之一。

4、结果

必须对方能听见并懂得其内在含义。除此之外,通过一些手势或文字来表现、展示自己,则不属于犯戒。

具体的细节不需要一个一个仔细地讲,你们只需依此类推即可。

(五)邪淫

一般说来,邪淫包含非行境、非处、非境、非时、非量以及非法的行淫等等。

所谓的非行境是指:与受种族、主人、国王保护的对象以及非法的对境,包括他人的性伴侣、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七代以内的亲属、僧尼、别人已经支付了钱财的人以及未成年的少男少女作不净行;

所谓的非处是指:在除了密处之外的口腔、肛门等非行淫处作不净行;

所谓的非境是指:在父母、老师、上师以及僧众等附近,三宝所依存在的佛塔、佛像、经书前(包括在佩戴系解脱、佛像、加持品等的情况下),于对方有害的地方(如凹凸不平的地面等等)、有光线的地方以及人群聚集的地方作不净行;

所谓的非时是指:在白天、受持斋戒日、哺乳期、妊娠期、月经期间、生患不能作不净行的疾病期间、产妇尚未完全康复期间以及伤心忧愁之时作不净行;

所谓的非量是指:在一夜之内作超过五次以上的不净行;

所谓的非法是指:通过殴打等强迫手段所作的不净行。

只要符合以上六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并且具备对境、思想、行为以及结果四个条件,就会犯邪淫戒。另外,手淫以及同性之间的非梵行,也属于邪淫的范畴。

当然,这里所说的邪淫,是针对在家人而言的,如果是出家人,则其内涵又有所不同,因为出家人必须从根本上断除不净行。

在现代社会,由于世人观念的逐步开放,在邪淫方面的问题也越来越严重,从政界要人到平民百姓,从大亨富贾到电影明星,各个阶层的人都卷入了性丑闻的风波,无以数计的家庭都遭到了婚外恋的沉重打击,即使处于热恋期的情侣,也是互相猜忌、貌合神离……

虽然在佛陀住世之时,并没有如此猖獗的、涉及家庭伦理道德方面的社会问题,但佛陀却以其远见卓识预知到了这一点,并为在家佛教徒制定了这一戒规。这一戒规的制定,使很多重视因果、渴求解脱的佛教徒避免了因此而造成的家庭破碎、妻离子散。

因此,作为佛教徒,为了防止家庭问题的出现,为了树立佛教徒的良好形象,为了缓解日益突出的社会矛盾,为了自他的暂时安乐与究竟解脱,最好能克服一切困难而受持此戒。

三、结语

杀盗淫妄四条根本戒,加上护持四条根本戒的酒戒,就是所谓的居士五戒。作为一个佛教徒,如果能严格遵守这五条戒,就是一个比较好的持戒人。如果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修行,就算得上是一个标准的修行人。

现在有些居士时常被是否出家的问题所困扰,其实,虽然出家比在家具有不可比拟的功德,从各方面来说都比较好,但出家毕竟是一个牵涉面很多、需要付出极大勇气的长远打算,要付诸实施也有一定难度。如果暂时因为种种原因而不能出家,就尽量在前面所说的四条或者五条根本戒的基础上,发菩提心,并持之以恒地精进修行,力争使自己成为一名不折不扣的修行人,这在末法时期也是十分难能可贵的。

在古往今来的在家人,特别是藏地的在家人中,也涌现过很多超群出众的成就者。我们也亲眼见过一些并不具备超常智慧,在平时也没有守持很多戒律、修持太多禅定,只是因为值遇了一位伟大的上师,适当地修持了无上大圆满的人,在临终之时,却出人意料地显示出有异于常人的非凡表现。这种情形,就像释迦佛在世时,每天会有数不胜数的人获得不同层次的成就一样。在如今的藏地,修行人获得成就的标志、现象也比比皆是,大家已经司空见惯、不以为异了。这就是藏密,特别是大圆满的功德。

关于五条戒的概念,已经简单地为大家作了介绍。现在请各位反省一下,首先,自己所受的戒体到底属于哪一个层次,是否需要重新发心;其次,从受戒到现在,自己是否作过犯戒的行为,如果犯过戒,则即使依照小乘自己的观点,也可以重新受持,并且没有受戒次数的限制。在发现自己犯戒以后,就立即忏悔,忏悔之后,再重新受戒。

当然,还有一些细微的界定是否犯戒的方法没有作介绍,我们也不必了解太多。也许有些人在了解到一些细枝末节之后,便以为戒律有隙可乘,从而作出损人利己却又不犯根本戒的恶行来。若是这样,我们今天的开示,也就在无意间起了助纣为虐之效。

在此必须提醒诸位,我们此处所说的,只是不犯根本戒的尺度,但因果却是丝毫不爽的,如果以自私心而作出任何恶行,都必将会受到业力的制裁。作为一名佛教徒,我们应该时刻检点自己的行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逐步趋于完善。

八关斋戒

慧灯之光之六

略说八关斋戒

很多人在守八关斋戒,但却对八关斋戒不是特别了解,所以有必要介绍一下。

八关斋戒可以从种类、差别、授戒者、受戒者、受戒时间、受戒方式、学处与功德八个方面来阐述:

一、种类 八关斋戒有四种:

第一种,是人天乘的八关斋戒;第二种,是小乘的八关斋戒;第三种,是显宗大乘的八关斋戒;第四种,是密乘的八关斋戒。

二、各种八关斋戒之间的差别

世间、小乘与大乘显宗的八关斋戒,都建立在皈依的基础之上。没有皈依,就不能得到八关斋戒。

《具舍论》讲得很清楚,没有皈依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对三宝没有信心,所以不受皈依戒;第二种,是虽然对三宝有信心,但在受八关斋戒的时候,不知道之前必须受皈依戒,或者忘了受皈依戒。其中的第一种人,就不会得到任何八关斋戒。

而它们之间的差别,是在于发心:

(一)为了得到现世生活中的一些蝇头小利、健康、长寿等等,或是为了来世不堕地狱、旁生、饿鬼道,而得到人天的福报,这样受持八关斋戒,就是世间的八关斋戒。虽然世间的八关斋戒有皈依的基础,故而不属于外道的戒律,但也不属于别解脱戒,其结果,只是世间的福报。因为所有的别解脱戒,都一定要有出离心。如果没有出离心,即使受持比丘戒、沙弥戒等出家戒,也不能称为别解脱戒,不能成为解脱之因。

(二)在皈依、有出离心,但没有菩提心的基础上受持八关斋戒,就是小乘的八关斋戒。

(三)在皈依、出离心、菩提心的基础上受持八关斋戒,就是大乘八关斋戒,它属于菩萨戒的一部分。

在受持八关斋戒之前,发心非常重要。最好是有不造作的出离心和菩提心,实在不行,也要有相似的出离心与菩提心。

前三种八关斋戒与密宗的八关斋戒之间,有六种差别:

(一)受戒者

前三个八关斋戒,居士可以受,出家人不能受。密宗的八关斋戒,出家人、在家人都可以受。

因为出家戒与前三种八关斋戒的层次不一样。在低层次戒律的基础上,可以受高层次的戒律。但在具备高层次戒体之后,再去受低层的戒律,就有两种结果:一种是得不到戒体;如果得到了戒体,则原有的戒体也会同时舍去。如果出家人受前三种八关斋戒,就有可能舍去出家戒。所以出家人不能受前三种八关斋戒。

(二)授戒者

第一次受持前三个八关斋戒的时候,需要在一位善知识面前受。密宗八关斋戒最好是在善知识面前受,但如果实在找不到,则在佛像前受持也可以。

(三)发心

前两个八关斋戒不需要有菩提心,只要有皈依戒与出离心就可以了。密宗的八关斋戒必须要有菩提心。

(四)仪轨

在前三个八关斋戒的共同仪轨之外,密宗八关斋戒属于外密的戒律,它既有观想,也有灌顶,还有特定的仪轨。

(五)学处

虽然八关斋戒的八条戒都是一样的,但密宗的八关斋戒必须素食,哪怕是三净肉也不能吃,前三个八关斋戒,尤其是前两个八关斋戒却没有这样的要求。

(六)结果

密宗八关斋戒的功德相当大,其结果是成就佛的果位。大乘显宗的八关斋戒因为有菩提心,所以也可以成为成佛之因,但前两个八关斋戒的果报,却只是人天福报和阿罗汉果位,而不是成佛之因。

另外,显密八关斋戒还有一些细节方面的差别——禁语、观想、食物方面的讲究等等。

三、授戒者

受戒的时候需不需要授戒的善知识?善知识是否必须是出家人呢?

关于这个问题,有不同的观点:小乘律藏认为,八种别解脱戒都需要在比丘面前受。但其他佛经又认为,在比丘、婆罗门(非外道婆罗门)或其他任何一个正在受持八关斋戒,并且会念颂仪轨的人面前,都可以受持别解脱戒。这样一来,佛经里面就有两种不同的说法。小乘一切有部支持律经的观点;而小乘经部又抱持第二种观点:虽然受持出家戒律需要出家人,而且是比丘,但八关斋戒却不一定要在出家人面前受,由修证很好的居士传授居士戒,受戒者也能得到戒体。

此处所指的居士,最好是指像玛尔巴大师或萨迦派很多成就者那样的居士。如果实在没有办法,找不到更好的善知识,则在普通居士面前受戒也能得到戒体,但出于对戒律的尊重,我们还是不能过分草率随便。

但无论修证再高,修行再好,即使是像玛尔巴大师那样了不起的成就者,只要身份是在家人,就没有资格传出家戒。

虽然无着菩萨的个别论典中也说过,在没有人传的情况下,在佛像前受大乘八关斋戒,也可以得到戒体。但实际上传戒的时候,尤其是第一次受戒的时候,还是需要一个善知识。

在戒律方面,虽然有时也可以用理论抉择,但更多时候是要看佛经,佛当初怎么说,就要怎么办。

四、受戒者

显宗的八关斋戒,受过居士戒的都可以受。居士受此戒就成为居士的“长净法”,长净法也即长善净恶的方法。没有受居士戒但受过皈依的居士也可以受,出家人不能受。

密宗的八关斋戒,出家人、在家人都可以受。

五、受戒时间

在早上不借助于任何光源,仅凭自然光也能看到手纹的时候,直至日出之前的时间段内,都可以受持。

因为八关斋戒只有二十四小时,所以刚刚开始天亮的时候必须受持,如果时间推迟到日出以后,就不够二十四小时,那样八关斋戒就不够完整了。

另外,无着菩萨还制定了一种仅仅夜晚或白昼受持的八关斋戒。譬如说,在睡觉之前受持,第二天天亮的时候,戒体自然消失;或早上天亮的时候受持,晚上日落的时候,戒体自然消失,只受一个晚上或一个白天十二个小时的戒。这也是一种度化众生,令其培植善根的方便法门。无着菩萨这种戒律的制定,是有佛经根据的,我们不需要有任何怀疑,只要如理受持,就一定会得戒。

但此处所讲的,是受持二十四小时的八关斋戒,所以必须在能看见手纹到日出之间的时间段内受持。

六、受戒方式

小乘发出离心,大乘发菩提心,是最起码的前提。另外还有一些要求如下:

(一)早上第一次受戒的时候,受戒之前不能吃早餐;

(二)受戒之前要洗澡,如果实在条件不允许,也一定要清洗五支——脸部、双手、双脚。

(三)如果只受一天的戒,那就很简单,只需按照仪轨念诵就行。如果是受一年、两年、五年或终身,每月在有佛经规定的初八、十五、三十,以及其他功德殊胜的日子——初十、二十五、二十九,或任选其中固定的任何一天或几天。则在第一次受戒的时候要按照自己的选择发心,然后一次性受持。以后每月的斋戒日,就只需自己在释迦牟尼佛像前念仪轨受持即可。

如果不是每个月的某几天,而是终身每日受持这八条戒,就不叫八关斋戒,而变成了一种居士戒。守持这种戒律的居士,叫“果目”居士。

詹匝果目是印度非常出名的论师、菩萨、成就者,他就是终身受持这八条戒的居士,所以人称“詹匝果目”。

一切有部认为:一次性受戒的必要,是第一次在早餐前受戒以后,每月的斋戒日即使吃了早餐也可以受戒;经部与无着菩萨的论典认为:一次性受戒的必要,除了以后可以在早餐后受持以外,还包括以后受持的时候不需要善知识,只需自己在佛像前受持即可。

(四)在第一次受戒的时候,假如这样发心:如果因为农历和藏历的差别等等而受错日子,或者忘记受戒,我可以第二天补受。我想也应该是可以的。

还有,为了避免因为中秋节或除夕的时候受戒,而引起家人的不满与不理解,甚至对佛教的诋毁,就在第一次受戒的时候发愿:如果中秋与除夕的藏历和农历是同一天,我就发愿在之前的十四号与二十九号受戒,除了这两个特殊日子以外,我都按照正常的日子受戒。我想也应该是可以的。

虽然上述受戒方式不能找到佛经直接的教证,但因为戒律都要根据自己的发心来定,所以应该没有问题。

但是,倘若第一次受戒的时候没有这样的思想准备,而在事到临头的时候,想临时改变受戒日期,肯定是不行的。

(五)受戒日期的计算,最好以藏历——根据时轮金刚的历算方式计算出的日历——为依据。首先,因为时轮金刚的历算方式是佛宣说的。也就是说,在全世界的所有日历当中,唯有藏历才是佛教的日历,其他的农历、阳历、阴历都跟佛教没有什么关系。

其次,时轮金刚的历算方式也很准确。虽然某些工具书中说,藏历是文成公主首先带进藏地,然后受到宗教的影响,认为有些日子是吉祥的,就增加一天;认为不吉利的日子,就把它去掉,故而会出现两个 1 号、3 号等等,或者没有 4 号、5 号等等的情况。但实情并非如此,现在藏地普遍通用的藏历,并不是文成公主带进来的,而是根据时轮金刚计算出来的。

至于日子多一天或少一天的原因,和阴阳历之间的差异有关。本来历算可分为阴历(伊斯兰教历)、阳历(公历)、阳阴历(藏历等)三种。藏历是阴阳历——阴历和阳历合在一起而计算出的日历。一般来说,我们会把每次十五月圆至下次月圆之间的时间段分成三十等分,这样分下来以后,就是阴历的一天。而每天日出与第二天日出之间的时间,为阳历的一天。阴历一天的时间要比阳历一天的时间短一点点,把阴阳历凑在一起以后,就会有一些出入,累积起来以后,就会形成多一天或少一天的情况。

大家知道,月球围绕地球运行的轨道是椭圆形的,故而有近地点和远地点之分。当月球靠近近地点时,受地心引力的影响,月球的运行速度会加快,所以在此期间,每天的时间要短一些。月球靠近远地点时,因地心引力减弱,月球的运行速度也会减缓,所以在此期间,每天的时间要长一些。这种历算方式非常科学,也与现代天文学完全吻合,没有任何差错,根本不存在什么吉利不吉利的说法,所以,根据藏历受戒应该更合适。

(六)佛经讲过,受戒的时候,受戒者的位置必须低于传戒者的位置。如果是在佛像前受戒,佛像也要放于高处,并在佛像前尽量地设置供品——花、水、香、灯等等。设完供品之后,面朝佛像与善知识磕三个头,然后既可以双手合十,也可以双手交叉,并念诵三遍仪轨。在第三遍结束的同时,受戒者就得到了戒体。最关键的是发心,一个是发出离心和菩提心;另外一个是发誓:从此时到明天日出之间等等的时间里,我一定要严守八关斋戒。

七、学处

(一)杀生

居士五戒的杀生,是指杀成人和胎儿;八关斋戒毁犯杀生的界限,则除了人以外,甚至连蚂蚁、蚊子之类的小生命都涵盖在内。因为八关斋戒只有二十四小时,所以戒律的要求也要严格一些,大家务必注意。

受戒仪轨有两种:一种是律藏当中的仪轨,另外一种是其他佛经中的仪轨。在汉文《大藏经》中,就是《佛说八斋经》。不过,藏文的这部经,经名不是《佛说八斋经》,而且内容也要比汉文版的详细得多——汉文版的《佛说八斋经》的前面和后面省略了很多内容,只留下了中间的部分,就像玄奘法师翻译的《心经》一样。在藏版经文里面,有一个仪轨,其中很明显地提到,此戒所指的不杀生,不仅是不杀人,包括人以外的所有生命都不能杀。

(二)不予取

按照居士戒的要求,即使有偷盗行为,也要看所盗物品的价值,在超过几块人民币的前提下,才犯根本戒;如果价值不够,就不算犯根本戒,而只是违犯了支分戒。但八关斋戒中指明,不能偷任何大大小小的东西,犯戒的界限没有价值上的差别,哪怕是一根针、一截线、一口饭都不能偷,所以我们一定要防微杜渐。

(三)邪淫

八关斋戒的邪淫与居士戒的邪淫迥然不同。汉文版的《佛说八斋经》中虽然没有讲,但藏文版的此经、密宗的八关斋戒以及其他很多经典当中提到:在守持八关斋戒的时候,不但不能邪淫,不能有非梵行(正常的夫妻生活),甚至连因贪心而故意注视对方都要杜绝。

(四)妄语

居士五戒毁犯妄语的界限,不是所有的妄语,而是说上人法,但八关斋戒要求不仅不能说上人法,包括开玩笑在内的所有妄语都不能说。因为八关斋戒本来就有理由比居士戒严格一些。即便不是犯根本戒,但也是一个戒,所以还是要小心谨慎。

(五)饮酒

在饮酒方面,八关斋戒与居士五戒的要求没有什么差别。仪轨当中要求禁食的,还包括放逸之物,也即除了酒以外,只要吃了以后,可起到与酒相同的作用,能够让人迷醉、癫狂的东西,包括毒品、麻醉剂等在内的药物,都不能饮用或食用。但是,如果在八关斋戒当天需要动手术,而必须打麻醉药,则是可以开许的。

(六)歌舞打扮

歌、舞、音乐、花蔓、涂香、饰件、涂色虽然是七条戒,但在八关斋戒当中算是一条。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在家人唱歌、跳舞、弹奏音乐、涂香打扮都是正常的,所以佛陀的要求也比较宽松。在八关斋戒的时候,如果七条戒都违犯了,也无需一一忏悔,只需忏悔一条就可以了。但在出家人的戒律中,很多八关斋戒合并在一起的戒条却是分开的,因为出家人的要求比较严格。

在守持八关斋戒期间,香水、口红、白粉、眉笔等化妆品都不能用,保护皮肤的润肤品应该可以。平时常戴的首饰,在八关斋戒当天佩戴也没有问题,但不能佩戴平常没有佩戴,而于斋戒日特意佩戴的饰件。

律藏里面也讲过,早在两千多年前,印度就有很多化妆品——口红、指甲油、眼影等等,而现在的人也很喜欢用这些东西。用了这些化妆品以后,一方面会影响出离心,另一方面也容易产生傲慢心,所以佛陀明令斋戒期间禁止使用。违犯此戒的界限,是故意唱歌、跳舞、涂脂抹粉等等,平时在大街上走路,或家人看电视、放音乐的时候,即使受戒者听到了音乐,只要没有故意去听,就没有问题,不会犯戒。如果守戒当天因为工作原因,而不得不唱歌、跳舞等等,那就当作供养三宝,也是可以的。

(七)高广大床

仪轨当中所谓的“高”,是指床脚超过自己一肘高度的床。仪轨当中所谓的“广”,应该是翻译者的理解不同引起的。在《佛说八斋经》里面,并没有提到“广”,而说的是“好”。所谓好床或广床,是指昂贵、豪华,价值不适合普通人使用的床和床上用品。

(八)非时食

过了中午以后,不能吃固体的食物与能充饥的牛奶、酸奶等饮料。下午可以喝茶、喝水。

正午时间的规定,有两种参照方法:一种是真太阳时。在成都,是下午一点零四分,但为了保守起见,超过一点钟以后,不要吃东西。至于其他城市的正午时间,可以在网上很容易地查到。另外一种,是按照时轮金刚的历算方式计算的。以前法王如意宝按照这种方法测过喇荣佛学院的正午时间,是下午一点十八分,扣掉三分钟的保留数字以后,我们一般是以一点十五分作为正午的。法王测量的数字与现代天文学演算出的数字之间,只有三十六秒的差别。在时轮金刚里面,有很多简单、朴素而又非常准确的测算方法。

八、受持八关斋戒的功德

藏文版宣说八关斋戒的佛经在讲述八关斋戒的功德时,是用比喻来描绘的:

第一个比喻:即使印度恒河等四大河流的河水能用一杯或一滴的计量单位来估量,守持一天八关斋戒的功德也无法衡量、不可思议。

第二个比喻:如果南瞻部洲坐满了阿罗汉,有人终身以各种各样的珠宝、食品、衣物等等供养如此之多的阿罗汉。其功德,也不如守持一天八关斋戒功德的千分之一、万分之一,乃至十万分之一。

看过《百业经》的人都知道,哪怕对一位真正的阿罗汉供一次斋饭,其功德都不可思议,而终身供养充满全世界的阿罗汉的功德就更无法想象了。

另外,在很多佛经上也讲过一个比喻:有一个人在一个又一个大劫期间,以遍满三千大千世界的各种金银珠宝供养十方三世诸佛,其功德与末法时代于一昼夜中仅仅守持一条戒的功德相比,受戒者的功德也远远超过供养者的功德。

此比喻说的是仅仅守持一条戒,而不是八关斋戒。可想而知,如果每月坚持守持八关斋戒的八条戒,其功德就更不用说了。假如再有出离心和菩提心的摄持,其功德又岂是凡夫所能衡量的?

密宗的八关斋戒要求比较高——不能说话、日中一食等等,上班时间一定很难守,所以我们一般没有传。目前传的八关斋戒,是最适合大家的。

守戒以后,要好好回向,这非常重要。大乘与小乘的差别不在于法的本质,关键所在是发心与回向。哪怕仪轨取自小乘经典,但实际上究竟是大乘还是小乘,还是要看发心和回向,所以前面的发心和后面的回向事关重大。

附:

八关斋戒仪轨

于三宝所依处前随力供上供品,脱鞋,五支(两手、两足、脸)沐浴,向三宝及上师顶礼,两膝着地、合掌,发出离心及菩提心。于上师或三宝所依处前诵此文:

大德(导师)一心念我,我名______,从此时起终身皈依佛,两足尊;皈依法,离欲尊;皈依僧,众中尊。请大德(导师)从此时起,乃至明日日出时止,摄我为八斋戒者(诵三遍)。此乃方便(师说),善哉(自说)。

次诵:愿师(导师)念我,往昔圣者阿罗汉如何断除杀生而不杀生,如是我名______,亦从此时起,乃至明日日出时止,断除杀生而不杀生,我以此第一支,向圣者阿罗汉之学处随修、随学、随作。此外,往昔圣者阿罗汉如何断除盗取,非梵行,妄语,谷酒、酒粉、能醉、放逸之物,歌舞、音乐、华鬘、涂香、饰件、涂色,高广大床、非时食而不食非时食。如是我名______,亦从此时起,乃至明日日出时止,不盗,不非梵行,不妄语,不饮谷酒、酒粉、能醉、放逸之物,不作歌舞、音乐、华鬘、涂香、装饰、涂色,不坐卧高广大床,不非时食,我以此八支向圣者阿罗汉之学处随修、随学、随作(诵一遍)。

此乃方便(师说),善哉(自说)。

菩萨戒

慧灯之光三

如何自受菩萨戒

在没有传戒上师的情况下,自己如何受菩萨戒呢?下面就来谈谈这个问题。

一、受菩萨戒的必经次第

目前在汉地有“三坛大戒”之说,其中就包括了菩萨戒的传授。同样,在藏地也有受菩萨戒的仪轨,我们每天在讲课或放生时念诵的受菩萨戒仪轨就是其一。

但只念仪轨是否就可以得到菩萨戒呢?这是相当困难的!因为在受菩萨戒以前,必须先修菩提心,也就是在加行修法中讲过的菩提心修法。在没有菩提心的基础上念诵受菩萨戒的仪轨,是不能真正得到菩萨戒的。如同在没有出离心的基础上受居士戒,也不能得到真正的别解脱戒一样——能得到的只是一个戒体,而这个戒体与外道的戒体别无二致,它并不是佛教所特有的别解脱戒。也就是说,必须具备了出离心,才能得到佛教所特有的别解脱戒。再说,如果受居士戒时,没有断除杀盗淫妄的决心,只是徒具形式地念了仪轨,则连与外道相同的戒体都无法得到,更遑论得到佛教的别解脱戒了。同理,要得到完整的菩萨戒,就必须要有菩提心。

如果没有得受完整的菩萨戒,是否能接受密乘戒呢?往昔许多藏地的高僧大德对此皆持否定态度。所以,三戒——别解脱戒、菩萨戒、密乘戒中,前前皆是后后的基础,没有前面的基础,就无法得到后面的戒体。菩萨戒对大乘佛教而言,不论显密,都自有其重要性。但要得到菩萨戒,就要能生起真正的菩提心;要能生起菩提心,就必须先修四无量心,不然菩提心也很难生起。

如果已经有了菩提心,为何还要受菩萨戒呢?其原因是:如果不受菩萨戒的话,菩提心就无法变成戒体;如果不是戒体,菩提心就只是一个发心而已,谈不上是大乘的菩萨戒,所以,仅有菩提心是不够的,必须通过仪轨受戒,才能得到真正的菩萨戒。

反之,要是没有菩提心作基础,就算重复念诵受菩萨戒仪轨成千上万遍,也无法得到真正的戒体。在我们佛学院听课时,都要先念受菩萨戒的仪轨。凡是大乘佛法的仪轨或修法前面,都有或长或短的发菩提心与受菩萨戒的偈子,但如果只是嘴上念,而没有生起菩提心,就得不到戒体,所以,戒体是很有讲究的。

就菩萨戒而言,首先是通过四无量心的修法生起世俗菩提心,再通过受菩萨戒的仪轨得到戒体。受戒时如果有上师在场当然最圆满,即使没有的话,也可以凭自己的观想与发心自受菩萨戒,如此即可得到完整的大乘戒体。但小乘所有的戒律,不论是居士戒或出家戒,都必须由善知识授予,佛像或经书都不足以胜任。

平时我们往往自以为:念念仪轨就有了菩萨戒;或是参加一个仪式隆重的受戒法会,如汉地的“三坛大戒”,就深信能得到菩萨戒。其实这很难说,因为是否有菩萨戒,与菩提心具备与否有很大关系。如果有菩提心,就要让菩提心变成戒体;要变成戒体,就必须通过释迦牟尼佛和菩萨所制定的特殊仪轨;一旦成了戒体,我们就正式步入了大乘解脱道,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

小乘的别解脱戒也有先后的次序,如果没有出离心在先,而且内心深处也没有断除杀盗淫妄的决心,如此受戒也不可能有什么结果。大乘菩萨戒也是如此,所以,我们必须先进行菩提心修法的锻炼。当无造作的世俗菩提心生起后,再去受菩萨戒,否则,如果在此以前受戒,就不会有任何结果。

虽然我们自以为是具有菩萨戒的大乘修行人,但没有菩提心是绝不会有菩萨戒的,所以,请大家扪心自问,自己是否具备菩提心,在这一点上的次第绝不能错乱。

下面简单谈谈受菩萨戒的方法。华智仁波切所造的受菩萨戒仪轨广为宁玛巴修行人所用,我们平时念的仪轨,就是其中较为关键的一部分。其他的教派,如格鲁巴传承也有受菩萨戒的仪轨,但它们基本上是一样的。

二、预备工作

首先要选择该受几条戒律。就像受居士戒时,要选择受五条戒还是只受其中的两、三条戒一样,受菩萨戒也有三种选择。上等根基的人可受比较广的二十条;中等根基的人受四条戒,但每一条又可分为二支,所以总共是八条戒;下等根基的人可以只受一条。这条戒是释迦牟尼佛为一位国王而特别宣说的,但并不是受这条戒的人都必须是国王,佛陀当时只是考虑到国王公务繁忙、时间有限的情况而制定了这条戒,所以,在时间、能力等不允许的条件下,每个人都可以受持这条戒。这条戒并不涉及行菩提心,只是一个愿菩提心。戒条的要求,就是在内心深处要有一个坚定不移的决心——从现在起为了度化一切众生而誓愿成佛!有了这个决心,就是最简单、最起码的一条戒,再加上发誓纵遇命难也不舍弃度众生的决心,这个决心就是愿菩提心的戒体。

发心与戒体该如何区别呢?前者——为了度化众生而誓愿成佛是发心;后者——发誓绝不舍弃度众生的决心是戒体。如果无法受八条或二十条的戒,则只受愿菩提心的戒也可以,但这是最下等的受戒。如果能生起菩提心,则八条戒或二十条戒在意义上并没有太大的不同,有的只是数量上的差别而已。作为一个大乘的修行人,要守持八条或二十条戒应该不是很难,所以,我们最好不要只受一条戒。至于究竟受八条戒还是二十条戒,则可由个人选择。

三、正式受菩萨戒

(一)修七支供

一旦完成了前期的预备工作,并确定好所受的戒条内容,就可以正式受戒。

此时如能在善知识前受戒是最圆满的,如果实在没有大乘善知识,则通过自己的观想受菩萨戒也是可以的。具体方法是:在自己前面的空中,观想诸佛菩萨及善知识,至于分布方式,则可按照五加行中的皈依境来观想,因为在皈依境中,就包括了十方诸佛菩萨以及金刚上师。在非常清楚地如此观想之后,又该在观想的佛菩萨前做什么呢?首先作七支供,因为,要使自己心中能生起菩提心的话,就需要有因缘,这个因缘就是积累资粮。

以前阿底峡尊者进藏传菩萨戒时,当地的高僧大德每人手中只拿着一条小小的哈达去受戒,阿底峡尊者就说:“你们的供品太微薄了,这样是不可能生起菩提心的!”这句话就说明,如果没有积累资粮,菩提心就无法生起。

如何才能积累资粮呢?是否要发了大财才能积累资粮呢?不是。其实,最好的积累资粮的方法,就是供曼茶罗和七支供,因此,在接受菩萨戒前,先要积累资粮,而此处所讲的,主要是七支供。

在《普贤行愿品》及加行仪轨中,都有不同层次、或广或略的七支供,如果七支供修得好,就可以积累广大资粮,所以先讲讲七支供的修法。

第一支是顶礼,也就是磕头。平时顶礼时有很多不同的对境,但此处就是向诸佛菩萨及善知识顶礼。顶礼的方法以前讲过,现在只简略地说一下:顶礼时先合掌于胸口,以表示对佛菩萨的恭敬;然后合掌放在头顶发旋儿处,表示向佛菩萨及善知识的身顶礼,同时清净自己以身所造的杀盗等罪业;再合掌于喉间,观想向佛菩萨的语顶礼,同时清净自己以口所造的妄语或恶语等口业;最后合掌于心间,观想向佛菩萨的智慧顶礼,同时清净自己以意所造的罪业;接着五体投地,观想向佛的身、语、意、功德、事业顶礼,以清净自己阿赖耶识中非常细微的业障。

观想自身不仅是一个,而是变成无数个,并且不仅是自身,而是偕同天边无际的众生,同时以身语意向佛菩萨及善知识顶礼。在磕头的同时,还需口中念诵对佛菩萨及善知识的赞颂词(任何赞颂词均可),并在心中忆念佛菩萨、善知识的功德,如此即是身口意三门一致的顶礼。能这样完整地磕一个头,其功德都是不可思议的。如果没有这些观想,只是形式上作个顶礼,就没有太大的意义。

第二支是供养。平时供佛时,供品的多寡与质量要视个人的能力而定。当然供品越好,就越有功德,就越能积累资粮。如果没有条件,那么供沙石也是可以的。可是如果有能力却不尽力供养,将最好的留给自己,次等的供养佛,这样不仅不能积累资粮,还可能有忽略供养或是有贪着之心的过失。

平时供鲜花、水果就已经很好了,尤其是汉地有那么好的鲜花,这在藏地根本不可能有,用这些鲜花供佛是可以积累很大资粮的。以前讲加行时已经提到过五供或八供,现在就无需重复。这是第一种供品;

除了实物供品以外,还有心所观想的供品。如果心里能真实地观想,则观想的供品与实际的供品是不分轩轾的,其所能积累的资粮也是一样的。其实,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清净、美妙的物品,都可观想为供品。这是第二种供品;平时在路边看到美丽的鲜花、清净的泉水或绚丽的风景,都可以用来供佛,这是第三种供品。虽然这些东西不属于我们,但如果我们能真心诚意地以这些来供佛,也会有同样的功德。无论是自己亲手种的或是别人种的鲜花,只要是以清净心作供养,其积累资粮的效果都是同样的;反之,如果心不清净,则无论如何都不能积累资粮,所以关键在于心。

然而,是不是只要心清净,供品就无所谓了呢?倒也不是。如果心清净,供品也胜妙,这样供养的功德就很大;要是心清净,供品却不是那么好,则功德虽然还是有,但却不如前者。所以,尽管我们修行的关键是在于心,可其他事项也不能忽略。譬如在上下班的路上,我们常可看到诸如鲜花等曼妙的物品,如果用来供佛,则每天都可以积累很多资粮,也不用等到发财了。

当然,平时修法只需作简单的供养就足够了,并不需要太多的供品。如果愿意作,供养就是这么简单。

第三支是忏悔罪业。忏悔的方法就是在不离四力的基础上,念诵金刚萨埵心咒等,除此之外,七支供中也有忏悔罪过的仪轨。此处不广讲忏悔,因为加行中讲过非常广的金刚萨埵修法,其他所有忏悔的修法几乎都包括在金刚萨埵的修法中,所以不再多说。

第四支是随喜。什么是随喜?一般居士的概念是拿点钱作功德就是随喜,这样虽然有随喜的意义,但并不是随喜的定义。真正的随喜,是当看到别人行善或闻思修行时,不仅心中没有嫉妒,反而生起欢喜心。也就是说,在见到他人作功德时,就如同是自己作一样地感到欣喜,这才是真正的随喜。

通常凡夫人的烦恼较粗重,如果看见别人做得好,心中就不是很痛快。这种情况不仅针对于世间法有,即使针对出世间法,也有可能产生这样的念头。譬如看到他人的修行或功德胜过自己时,心中就有不乐意的念头,这就是嫉妒。随喜应该是对他人的功德或善行感到高兴并赞叹,就像是自己作的一样。

随喜的重要性在于——它是一个非常善巧的积累资粮的方法。譬如在西藏,有些人会从很远的地方一路磕头到拉萨。如果有一个人这样去做,而另一个人虽然没有这样做,但心中却真诚地替那个人高兴,就像是自己磕头到拉萨一样,那这两个人谁的功德较大呢?其实两人都有同等的功德,这是佛说的。显然有人会对此心生怀疑,但在因果关系上,除了佛以外,没有任何人能洞悉其中的奥妙。佛如此说,我们也没有任何根据能指出这是不了义的。

可是,当我们凡夫人看到佛三转法轮度化了无数众生,或看到后来的大成就者、大菩萨度化众生,从而生起欢喜心时,我们是否就会得到和佛一样的功德呢?不会的,由于我们是凡夫人的缘故。要是随喜就能得到佛所有的功德,那我们随喜之后不就成佛了吗?这显然不合理。但即便如此,我们随喜佛还是能得到相当大的功德。然而,如果凡夫与凡夫之间互作随喜的话,就肯定能得到相同的功德。因此,平时看到一般人行善时,我们要随喜;而对佛菩萨和大小乘成就者度化众生的功德,我们也要视其为修随喜的对境,这是积累广大资粮的方法。

第五支是请转法轮。平时遇到善知识时请求转法轮,是真实的请转法轮,这是有很大功德的,但打坐修请转法轮时,却是凭观想来作的。该如何观想呢?

首先观想自身变成无数个身体,一一到十方诸佛的刹土中,在尚未转法轮的诸佛座前请求传法,就如同释迦牟尼佛成道后七七四十九天中不传法时,梵天和帝释天请转法轮一样,继而观想诸佛也应允了我们的请求。平时打坐的观想就是这样。

虽然打坐时的观想不是真实的请转法轮,但这与打坐修随喜时不可能看到或听到别人在积累资粮,而只能通过观想来随喜是一样的,都可以由此而积累众多的资粮。

第六支是请佛不入涅槃。当释迦牟尼佛即将涅槃时,有一位居士请佛住世,佛就延长住世了三个月。同样,此处要观想自身变成无数个身体,到十方诸佛刹土中,在某些度化众生事业即将结束的佛菩萨座前祈请住世,接着观想佛菩萨也答应了继续住世。

第七支是回向。回向的方法以前讲过好多次,此处就不再介绍,大家可以看书。

以上讲的是七支供。七支供在平时走路、坐车、上下班时,随时随地都可以作,并不一定要回家关上门打坐时才可行,但因为打坐时能将心静下来,所以,那时修七支供,效果会明显不同。以前我也一再地要求过,每个人起码早晚要各用一小时把心静下来认真地修行。当然,一个真正的修行人,如果能在日常生活中不离大乘菩提心、慈悲心、四无量心、七支供等修法,那么打坐时的效果就会截然不同,修行上的进步也会更快。

受菩萨戒仪轨前行中的七支供修完后,还可以供修三十七堆或三身曼茶罗,因为修曼茶罗的功德非常大。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程序是:观想我愿意为众生奉献自己的身体及我所拥有的全部财产,并将自己三世所有的善根都回向给众生,但这部分不作也可以,在七支供作完后,就可直接受戒。以上都是受菩萨戒的前期预备工作。

(二)祈祷

正式受菩萨戒时要念诵发心仪轨,首先念诵:“祈请十方一切出有坏正等觉,安住十地之菩萨大菩萨及上师金刚持垂念我!”经书中说,他们都是我发菩提心的证人。说这句话的意思,就是为了禀告诸佛菩萨及上师:我现在要在你们的座前开始发菩提心,请你们作我的证人。

(三)皈依

然后是皈依。在所有的受戒之前,都要先受皈依戒,不然就得不到戒体。皈依时念三遍:“乃至菩提果,皈依诸如来,正法菩萨众,如是亦皈依。”这四句偈颂的意思,就是皈依佛法僧。皈依的修法已经介绍过,此处不再重复。

皈依最关键的要点,就是要在内心深处有一种坚定不移的决心:从今乃至生生世世,不论遇到顺境或逆境,不论身处苦乐尊卑,我都只依止三宝,除了三宝以外,不再有其他的依处。真正的皈依,就是心中要如此发誓。

(四)正式受菩萨戒

接着就是正式发菩提心的修法,此处的两个偈子“如昔诸善逝,先发菩提心,复此循序住,菩萨诸学处。如是为利生,我发菩提心,复于诸学处,次第勤修学”是最重要的,也要念三遍。

“如昔诸善逝,先发菩提心”这两句是指愿菩提心,意思是说:如同往昔十方诸佛,譬如释迦牟尼佛,在其未成道前是如何发世俗菩提心的。

所谓愿菩提心,就是在心里发愿:我从现在起,要为度化所有众生而誓愿成佛。只是在心中发了这样的誓愿,而并未付诸任何行动,就是愿菩提心。

“复此循序住,菩萨诸学处”这两句是指行菩提心,意思是说:他们是如何按照次第来修学菩萨的行为,修持行菩提心的。行菩提心的意思,是不仅心中发愿,更要有实际的行动。

所谓“次第”,是指什么呢?就是各人根据自己的能力去修学,如受菩萨戒时,自己选择受八条或二十条戒就是次第。下等根基的人不可能受上等根基的戒体,所以,最下等根基的人先受一条戒;等能力足够之时,再受八条戒;然后再受二十条戒,如此一步步地往上走,就是循序的意思。并不是要求每个人都要立刻守持所有的戒,而且当下便能行持菩萨所有的行为。能作的先作,不能作的等有能力时再说,次第就是这个意思。

归纳以上四句,则前两句是愿菩提心,后两句是行菩提心。这四句的意思就是说:如同往昔诸佛是如何发愿,是如何依次第修学菩萨的行为。

后四句大致的意思就是:三世诸佛如何发愿菩提心和行菩提心,我也以他们为榜样而如是发心。

“如是为利生,我发菩提心”的意思是说:为了利益众生,我也同样地发愿菩提心。譬如,释迦牟尼佛传记中描述佛在入门前是如何发心,我也就如何发心。

“复于诸学处,次第勤修学”的意思是说:我要根据自己的能力,循序渐进地修学菩萨的行为。总而言之,就是从今以后要朝这个方向走,能作的先作,现在不能作的,留待以后再看,如此一步步地学习菩萨的行为。譬如六度也是有顺序的: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布施应该是每个人都做得到的,即使不能受戒的人,都做得到。如果暂时还不能持戒,就只作布施,不用持戒,等能持戒时再受戒;能持戒的人,又不一定能忍辱,所以要等能力足够时,再行忍辱;然后是精进、禅定、智慧,就这样一步步地去作。

受菩萨戒的仪轨有两种:中观派与唯识宗。虽然两派的词句有些不同,但其内容都是一样的。所有中观派的受戒仪轨,包括华智仁波切的广的仪轨在内,其中最根本、最关键的就是这八句,其他仪轨只是在前后的供养与回向等处有所不同而已。我们几乎天天都在念这八句,但念归念,可我们心中发过誓、下过决心吗?如果下了决心,则反复念三遍这个仪轨,就可以得到菩萨戒。

在具备菩提心的基础上,第三遍仪轨念完的同时,就得到了菩萨戒。其实很多戒律都是在念完第三遍仪轨时得到的。但如果没有菩提心,则无论念多少遍仪轨,都得不到菩萨戒。

之后,观想前面的佛菩萨说:“此乃方便。”自己则说:“善哉!”

(五)自他欢喜,发愿回向

接下来是随喜,分自他两部分。首先要让自己生起欢喜心,仪轨中:“今生吾获福,善得此人身,复生佛家族,今成如来子。尔后我当为,宜乎家族业,慎莫染污此,无垢尊贵种。犹如目盲人,垃圾中获宝,生此菩提心,如是我何幸!”是自生喜的偈子,这些都是《入行论》中的词,广的意思可参考各种《入行论》的注释。

接下来的四句,是让其他众生生起欢喜心:“今于一切怙主前,恳请众生为贵宾,宴飨成佛及余乐,愿天非天皆欢喜!”为什么要让其他众生也生起欢喜心呢?其目的是要告诉他们,我为了你们已经发誓成佛,成佛后我会将所有世出世间的利乐布施给你们,所以你们应该生起欢喜心。

如果没有发菩提心,或是发心后又退失了菩提心,就违背了这四句的内容,也就等于欺骗了所有众生,这个罪过是很大的。经书中说,一个出家人如果舍戒或还俗,他顶多是欺骗了五到十个人而已,因为受出家戒时最多有十位比丘在场。可是在受菩萨戒时,不仅观想了三世诸佛菩萨及善知识,还向众生宣布自己已发誓受菩萨戒,受戒后很快就会成佛,成佛后会带给他们所有的利乐。如果后来退转了菩提心,就欺骗了诸佛菩萨、善知识及所有众生,所以罪过相当大。

接下来就是发愿:“胜宝菩提心,未生者愿生,已生愿不退,日日其增上;愿不舍觉心,委身菩提行;诸佛恒提携,断尽诸魔业;愿菩萨如愿,成办众生利;愿有情悉得,怙主慈护念;愿众生得乐,诸恶趣永尽;愿登地菩萨,彼愿皆成就。”这一段是受完菩萨戒后的发愿。在回向之后,受持菩萨戒的仪轨就可以说是结束了。

四、学习菩萨的学处

受持菩萨戒之后,立刻要做的,就是广学菩萨的学处。不论是选择受多少条戒,受完戒出座后,立即就要去学习自己选择的那些戒条。如果受菩萨戒后不马上学习戒律,就有可能在不知不觉中犯戒。菩萨戒的戒本,简单的有宁玛巴的《三戒论》,目前已有汉文本;较广、较详细的,则有宗喀巴大师所着的《菩萨戒品释》,这本书也已有汉文本。所以,要进一步了解菩萨戒的戒条,就可从这两本书着手,之后才知道该如何规范自己的行为,什么是可行或不可行。了解后就要开始真正去实践菩萨的行为。

什么是菩萨的行为呢?从刚开始发心到最后成佛之前,也就是十地以下所有菩萨的行为,均可归纳为六种,或称六度。从布施到智慧,包含了所有菩萨的行为。真正开始行持时,从闻思的角度而言,最好能学习《入菩萨行论》,然后学《集学论》,此二者都是寂天菩萨的著作,也都有汉文版本。当较略的经论学过后,就应该学习这两部论典。如果还要学得更多,就要参阅《大藏经》中佛所说的大乘经典。如不能学习更多的经论,则看完《入行论》与《集学论》以后,也足以了解菩萨的所有行为。要是这些都无法学的话,则绝对要学《三戒论》与宗喀巴大师的《菩萨戒品释》。在学完以后,就要按部就班、点点滴滴地去作,这才是所谓的学法——学大乘佛法,也才能真正地走上大乘解脱道,这一点非常重要。

菩萨戒可以反复天天受,虽然戒体只有一个,但每受一次都自有其功德。居士戒或出家戒则不然,除非是破了戒,否则受过一次后就不必再受,因为多次受戒也不会得到更多利益,而菩萨戒却是受得越多越好,每天都可以受。这些是极为重要的,真要学习大乘佛法,就必须如此才行。

所谓学法修行,就是佛、大乘菩萨及标准的善知识们如何教导,我们就如何去作。虽然现在有各种各样的教法及传法方式,有的不需要学加行,有的不需要修正行,但这些都是个人的行为,不能作为修学大乘佛法的纲要。现在有些居士的基础不仅不扎实,而且根本就是十分糟糕,如果照他们目前自以为是的修行方法持续下去,则终有一天连其对佛法的信心都会完全崩溃。所以,如果真要学大乘佛法,就要走佛菩萨所公认的路,而不是个别人所指的路。

由于目前一般人都没有受过系统的佛学教育,也没有人不用学天生就会走大乘的路,所以在学法方面出现一些不如法的地方,也是在所难免的。但只要能沿着佛菩萨及善知识们所指定的路去走,就能进入大乘佛法的正途,就是真正的修行人。

慧灯之光之七

菩萨戒浅释

一、总义

(一)学受菩萨戒的重要性

在贪心炽盛、私念猖獗的这个世界,人人都为自己打算,甚至亲戚朋友、兄弟姐妹之间,也是尔虞我诈、互相算计——错误的价值观已经把所有的人情、品德、信仰等弃若敝履,而把金钱奉若神灵了。在这样的环境下,能放弃自私去奉献,如理如法地受持菩萨戒是非常难的。

正因为如此,所以佛经中会说,在其他佛刹中多世累劫积累资粮的功德,也没有在娑婆世界里受持戒律的功德大。因为像极乐世界那样的佛刹,众生的烦恼十分微弱,面对的诱惑也少之又少,在这样清净的佛刹里持戒,就不是很困难,但在娑婆世界这样的环境中就大不相同了。虽然只受一两条居士戒,比如不杀生、不妄语、不饮酒等等还问题不大,绝大多数人也能做到,在持戒的过程中,也不会遇到很大的困难或太大的冲突,但菩提心、菩萨戒的出发点,是放弃自私去奉献,这就非常难了。

但人生是很短暂的,在这短暂的时间里,如果只是以物质享受方面的幸福为目标,丝毫不考虑他众与来世,那就跟畜生没有差别。为了名利而付出一生所有的代价,其收获却微乎其微,这是多么愚蠢与悲惨的结局啊!

事实就是如此,世间人认为有意义的事情,在佛菩萨看来,简直不值一提。就像从大人的角度去看幼儿的游戏,会觉得天真幼稚、毫无意义一样。不要说佛菩萨,就是修行层次比我们稍高一点的人,也不会把我们孜孜追求的东西看得多么了不起。

思想层次不同,看问题的视角也大不一样。从解脱或修行的角度来说,我们目前尚处于最低层,所以对问题的认识也是错误而片面的。随着境界的逐步提升,看问题的清醒程度也会相应提高,最后只有佛菩萨才是最正确的——他们认为有意义的,才是真正有意义的;他们认为没有意义的,就不值得去下功夫。

虽然凡夫还不能完全按照菩提心的要求去做,但谁也看得出它是非常伟大,值得花费精力而为之奋斗的。《入行论》云:“佛于多劫深思维,见此觉心最饶益,无量众生依于此,顺利能获最胜乐。”三世诸佛反复研究以后,发现菩提心对众生最有利。我们跟着佛的教导去修,就绝不会有任何错误。

发起菩提心、受持菩萨戒,是人生最重大的事情。佛经中也讲过,只要有菩提心或菩萨戒,修行或解脱道路上最大的问题就已经解决了。所以,我们一定要发菩提心、受菩萨戒。

当然,在家人不可能完全脱离世间生活,适当地发展自己的事业和工作是需要的,但我们一定要清楚,世俗享受不是我们的生存目标。我们的追求目标,是菩提心——成佛并利益众生。成佛实际上是一种方法,就像计算机升级以后,可以更好地工作一样,成佛的目的,也是为了更好地利益众生。假如没有菩提心,建立在菩提心基础上的所有事情——包括成佛在内——都无法成功。

当我们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如果还是没有菩提心、菩萨戒,这一生就白活了,来之不易的人身也就空耗了,那是非常可惜的!

大家有没有想过,如果在修行体会方面始终是一片空白,大乘种性成熟的标志一直没有生起,而我们很多人的人生的五分之三或四都已经过了,剩下来的五分之二或一也会很快飞驰而去。

在释迦佛圆寂的时候,在场的阿罗汉因为了知轮回的真相,所以都没有哭。只有阿难因为没有证悟阿罗汉果位,所以悲痛欲绝、号啕大哭。释迦牟尼佛告诉阿难:我很早以前就给你们说过,所有我们认为最珍贵、最心爱的,都终将失去。

这句话提醒我们——圆满的人生、修行的机会,也即佛陀说的最珍贵、最美丽的东西,都是会失去的。

尽管我们的物质生活不一定都很完美,但从修行的角度来说,能值遇大乘佛法,有修菩提心的机会,就是非常完美的生命。但这个完美的生命也会失去,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要重视菩提心。

现在很多人在怎样挣钱、工作、发展事业方面,都有一整套的打算,但怎样提升自己的慈悲心和智慧,却茫然无措。

要知道,去庙里拜佛、烧香,并不是真正的学佛,而只是供佛。如果动机纯正、发心清净,则像某些宗教那样拿钱去帮助穷人、照顾病人、救济灾民,也只是佛教中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佛教最重要的内容,是自利利他。除了修证以外,金钱、名利、地位都不能彻底地自利利他,所以,凡是佛教徒,都要重视修行。受持菩萨戒,也是修行的一部分。

佛经讲过,没有戒律,就不会有禅定;没有禅定,就不会有无我的智慧;没有无我的智慧,就不能断除烦恼。戒、定、慧之间,有着密切的因果关系,其中缺少了一个因,就不会有后面的果,所以受菩萨戒很重要。

很多居士喜欢供护法、修本尊,几乎没有一个人不问:我的本尊是哪个?但我认为,修本尊现在还不是很重要,如果没有出离心和菩提心,即使修本尊,本尊也不会理我们,修了也是白修,没有什么意思。

修护法也是一样,在没有出离心、菩提心的前提下修世间护法,或许可以得到一些临时、短暂的帮助。比如事业顺利、生意兴隆等等,但世间护法却无法让我们得解脱。至于出世间的护法,如果没有出离心和菩提心,就根本没有办法修。因为没有出离心和菩提心,所修所做的一切都是世间法,出世间的护法不喜欢我们修世间法,所以不会帮助我们。

只有当出离心和菩提心修好以后,想修什么法都很容易,而且都会成为解脱之因。

但如果受了菩萨戒,却对菩萨戒的学处一无所知,就有可能今天受戒明天犯戒,所以,了解菩萨戒的大概内容,也是很重要的!

(二)传戒者的要求

传戒的善知识需要具备三个条件。首先,就像传授别解脱戒的人必须具备其所传授的戒体一样,传授菩萨戒者也一定要有菩萨戒;第二,通达大乘佛法;第三,传戒过程中,能听懂传授菩萨戒仪轨中相关问答的词句内容,能如实表达仪轨的词义。这是传戒者的基本要求。第一次受戒时,应该在具有上述条件的善知识面前受。

但也不是只要有愿菩提心,就可以在其座前受菩萨戒。不行六度,对度化众生不是很积极、很投入的人,即使有愿菩提心,也不能当作受菩萨戒的善知识。

宗喀巴大师也说过,他十分感谢释迦牟尼佛允许后人在佛像前或者观想佛菩萨来受菩萨戒。因为找一个真正有菩提心的大乘善知识很难,虽然在知识方面,精通佛教三藏十二部的人很少,但比较聪明的人学上七年八年也可以懂得一部分,所以不是很难。从汉地三步一磕、五步一拜地到五台山、拉萨也不是很难。但有真实无伪的菩提心很难,即使有,那些善知识也不会向别人表示自己有菩提心。如果佛陀一定要我们在真正的大乘善知识面前受戒,那就算我们的菩提心发起来了,也很难得戒。所以建议你们先在佛像前观想受戒。

(三)受戒者的要求

菩萨戒不同于别解脱戒,别解脱戒只有人可以受持,人以外的众生,则不能得到别解脱戒的戒体;而菩萨戒在受戒者种类方面没有什么限制,只要对大乘佛法有信心,具有菩提心,愿意受菩萨戒,任何众生都可以受。

关于受菩萨戒,龙树菩萨和无着菩萨的传承与戒条有些不同。按照无着菩萨的要求,只有在别解脱戒的基础上,才能受菩萨戒;而龙树菩萨的传承却没有这样的要求。

但无论如何,二者的实质内容是一样的。无着菩萨所说的“别解脱戒”的意思,不一定是指别解脱戒的真实戒体,而是说必须按照别解脱戒的要求去做——断除杀、盗、淫、妄、酒等等。如果一条戒都不能守,而随意杀人、偷盗,就没有办法受持菩萨戒。所以,在受菩萨戒之前如果有居士戒,那就很完整;即使没有受居士戒,也不成问题,因为受菩萨戒的时候,同样也受了不杀生、不偷盗等戒条,所以没有太大差别。

最理想的次第,是先受居士戒;然后精进修持菩提心,在自认自己有菩提心时,再受持菩萨戒;在菩萨戒的基础上,再受持密宗誓言——灌顶。

(四)受戒方法

依照龙树菩萨的传承,菩萨戒的受戒方法有三种。

第一种,是在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善知识座前受持。

第二种,是在加持力不同寻常的佛像前受持。

虽然每尊佛像都有加持,但加持力却千差万别。比如拉萨大昭寺的释迦牟尼佛像,就有着无与伦比的加持力。除此以外,很多古老的寺庙里面,也藏有真身舍利。供养佛舍利和真佛的功德完全等同,在佛的真身舍利前发愿,与在佛的真身座前发愿也是一样的。

第三种,在没有善知识与佛像的情况下,根基比较好、善根比较成熟的人,可以观想诸如皈依境之类的三宝福田而受持。

无着大师的菩萨戒比较严格,他说:如果实在找不到上师;或是在寻找善知识的路途当中有生命危险,或是在路途当中有可能犯其它的根本戒,就可以在家里观想受戒。除此以外,还是要在善知识面前受持。

在《慧灯之光》里面,有《自受菩萨戒的方法》。在《喇荣课颂集》里面,也刊录了受持菩萨戒的念诵仪轨。依照后两种方式受戒的人,可以按此仪轨念颂。

请注意,佛陀没有开许可以选择受持同层次菩萨戒中的戒条,比如在中等根基的四条戒里,只受持其中的两条,其它的不受,而只能在上等根基、中等根基、下等根基三种戒律当中选择。如果选了其中某一层次的戒体,就必须守持该层次的所有戒条。

(五)受持菩萨戒的基础——菩提心

很多佛教徒会说自己学的是大乘佛法。而大乘佛法的基础,是发菩提心。没有菩提心,就不叫大乘佛法。要发菩提心,就要守菩萨戒。没有菩萨戒的戒体,菩萨的修法、智慧、基础就不存在,所以,大乘行人不仅要发菩提心,还要受菩萨戒。

汉地有三坛大戒的仪轨——沙弥戒、比丘戒、菩萨戒都一起传授。以这种方式受菩萨戒非常好,但有两种人却不能得到菩萨戒的戒体。第一种,是只发愿菩提心——为度化一切众生而发誓成佛,却不想行持菩萨学处——布施、忍辱等六度的人;第二种,是连愿菩提心都没有,也即根本没有发菩提心的人。

请注意,菩提心跟菩萨戒是有一定差别的,愿菩提心和愿菩提心的戒体不一样;行菩提心和行菩提心的戒体也不一样。愿、行菩提心,只是在心里发心而已,是菩提心,但还没有形成戒体。把它们转变成戒体以后,就叫做菩萨戒。

愿菩提心,是受持菩萨戒的最低要求。在没有受菩萨戒之前,一定要有菩提心,仅仅了解菩提心还不够,还要有一定的修行,在修持了慈心、悲心等菩提心方面的修法之后,才可以受三坛大戒中的菩萨戒。

比如,在没有出离心的前提下,受居士五戒等别解脱戒,也不能得到真正的戒体,而只能得到一种属于世间法的戒体。只有具备了出离心,所受之戒才能成为别解脱戒。同样,在没有愿菩提心或没有修菩提心的情况下受戒,虽然属于一种善法,也有一些善根——从此断除菩萨戒的违品当然很好,但这还不算是大乘菩提心,所以即使受戒,也只是一个形式,而不能得到戒体。因为菩萨戒建立在菩提心的基础之上,没有菩提心的基础,就不可能得到菩萨戒。就算到释迦牟尼佛或观世音菩萨座前受戒,也不会得戒。

由于缺乏佛法方面的关键知识,我们往往会做出自以为是正法,而实际上却不如法的行为。比如,在没有出离心的情况下受居士戒,自以为得到了别解脱戒,实际上却没有;在没有发菩提心的前提下受菩萨戒,自以为得了菩萨戒,实际上也没有等等。

谁都知道,做工作上的事情,也要讲究次第或顺序,如果违背了这一原则,就连很简单的世间法也做不成。佛法尤其如此。既然佛菩萨给我们制定了修行次第,修行的时候,就要按照佛菩萨的要求去修。如果不依照次第,我们的修行也不能成为正法。所以,我们不必急着受菩萨戒,而应先修菩提心。

(六)生起愿菩提心的因素

那么,怎样才能生起愿菩提心呢?

佛经里主要讲了五个因素:

  • 第一,是依止大乘善知识,这是最关键的。

没有大乘善知识的引导,我们不可能在根本没有听过大乘佛法的情况下主动发菩提心,因为我们的生活环境、文化背景里没有菩提心方面的教育。我们的文化,都是围绕着吃、喝、玩、乐,是以自私为中心而建立的。在大乘善知识的带动下,我们才能发菩提心,走上真正的菩提道。否则,仅凭自己的力量,很难走上大乘之道。

  • 第二,是菩萨种姓。

本来,每个众生——包括昆虫之类的小生命,都有佛性如来藏,但这个佛性要变成菩萨种姓,并进一步成熟,就需要前世的因缘和善根,以及大乘善知识的引导。否则,菩萨种姓就不会成熟。

以什么标志去衡量菩萨种姓成熟没有呢?

菩萨的种姓有两种:一种是智慧的种姓,另外一种是慈悲的种姓。

《入中论》里讲过,对空性有特别的兴趣,一听到大乘佛法里面的空性、大中观、光明,不但能理解、不排斥,还会非常激动——汗毛竖立,眼泪直流,有这样的标志,就说明大乘智慧的种姓成熟了。

在听到菩提心、利益众生、放弃自私等大乘佛法的关键词句,与大菩萨们的高尚行为时,激动万分——涕泪四流、心潮澎湃,就说明慈悲心的种姓成熟了。

此处所讲的种姓成熟,不是指生起真正的菩提心,故而还算不上是真正的菩萨,但已经离菩提心或者菩萨很近了。就好比早晨太阳还没有出来时,仅能看到东边的曙光,但还不能看到光芒四射的太阳一样。

我们可以自我衡量一下,自己到底有没有这样的经历。仅仅一、两次不算,倘若经常如此,就可以证明自己的大乘种姓成熟了。

如果对空性和利益众生没什么特别的感受——麻木不仁、充耳不闻,则大乘种姓成熟的曙光都没有出现,离生起菩提心还有比较遥远的距离。这就需要精进努力地积累资粮、忏悔罪障,否则就很难成熟大乘种姓。

慈悲种姓成熟的人听了世俗菩提心方面的法,然后再去修,就很容易生起不造作的菩提心;智慧种姓成熟的人听了空性法门,并遵照修持,至少不久就可以初步证悟。所以,如果发现自己有种姓成熟的标志,就要趁热打铁、再接再厉,争取早日证悟,生起真正的慈悲心与菩提心。

很多人在修行或做其他事情时,经常会咨询空行母、瑜伽师,自己该如何行事。我们不需要去问,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释迦牟尼佛都说得清清楚楚。虽然该做的不一定都能做到,不该做的未必都能放下,但这只是自己的问题,在这些关键问题上,没有必要去问谁,任何一个空行母、瑜伽师,都不可能超越释迦牟尼佛的智慧。如果有了种姓成熟的标志,不用问谁,自己肯定已经与菩提心——胜义菩提心和世俗菩提心仅有一步之遥,只需乘胜追击就可以成功了;如果没有发现这些标志,就算空行母、瑜伽师说你明天成佛也没有用。

修行的问题,一定要用佛经——佛的智慧、佛的教导来衡量、印证与判断。《大藏经》里那么多的经论,就是我们的指路明灯。

  • 第三个因素,是资粮。

任何一个在大乘发心的基础上做出来的善事,无论是在闻思修方面还是其他方面,都叫做资粮。资粮包括前世所修的资粮与今生所修的资粮两种。依靠资粮的力量,我们才有可能生起菩提心。

  • 第四个因素,广闻大乘佛法。

很多人听过《入菩萨行论》和《菩提道次第广论》,这两部论典都是非常关键的大乘论典。《入行论》从头到尾一直强调的都是菩提心,《广论》虽然不是自始至终都讲菩提心,但有相当一部分内容也是讲菩提心的。学了这两部论典,对大乘佛法的全貌应该会有一个基本的概念,用于指导实修,也是足够的了。

如果想进一步学习,也可以看看大藏经里的其他大乘经论。

  • 第五个因素,就是修行

反反复复地修持与菩提心有关的慈、悲、喜、舍四无量心,这样获得的菩提心会非常稳定。

在五个条件都具备的前提下,生起愿菩提心和行菩提心不是很难。在没有生起不造作的菩提心之前,受菩萨戒只能积累一些善根,却没有什么实际意义,所以一定要设法尽早让自己生起菩提心。

(七)三种菩萨戒

菩萨戒可以归纳为三种,在三种菩萨戒里面,包含了所有大乘佛法的修持。

  • 第一种菩萨戒,叫做禁恶行戒,(包含了小乘别解脱戒)

也即禁止、断除违背菩萨戒行为的戒。小乘别解脱戒就包含在这条戒当中。

大乘同样也有别解脱戒,它与小乘别解脱戒的差别,主要在于发心。小乘行人仅仅是在出离心的基础上受戒,其最后要达到的目标,是自己证得阿罗汉的果位;大乘行人不仅要有出离心,还要有菩提心,在菩提心的基础上不盗、不杀、不妄语等等。最后达到的目标,是成佛并圆满地利益众生。

大乘和小乘在出家的戒律方面也有一些区别,小乘出家人在具备所有犯戒条件的情况下犯了根本戒,是不能恢复的,至少今生不能恢复。大乘佛法规定:如果有不造作的菩提心,不但在家人的戒律可以恢复,而且出家人的戒律也可以恢复。

这是大乘佛法和小乘佛法在别解脱戒方面的差别。

藏传佛教不管是受在家还是出家的别解脱戒,本身仪轨中都有发菩提心的内容,所以这些受戒仪轨属于大乘受戒仪轨,但倘若受戒者自己没有发心,仅仅念仪轨还是没有用。

另外,禁止恶行戒中还包含了菩萨不共的戒律。比如,从文殊菩萨传到龙树菩萨,再从龙树菩萨传到寂天菩萨等等的,名义上有十八条,实际上有十四条的禁止恶行戒;或者从弥勒菩萨传到印度的无着菩萨,然后从无着菩萨、世亲菩萨、阿底峡尊者再传到西藏的四条根本戒,这些都叫做禁止恶行戒。

  • 第二种菩萨戒,叫做摄受善法戒,(主要是指自己的闻思修)

也即广行善法戒——为了成佛而广行菩萨道的戒条。

这条戒律主要是指自己的闻思修。在菩提心的基础上修任何法,做任何善事,都属于这条戒。

  • 第三种菩萨戒,叫饶益众生戒。(主要指的是利益众生)

    主要指的是利益众生,而不是自己的成就。

三条戒的顺序安排,也有一定的道理:

在刚开始学佛时,首先要放弃恶行——杀、盗、淫、妄、酒等等。如果不放弃,仍然肆无忌惮地行持与菩提心严重违背的杀、盗、淫、妄,就无法发菩提心!在断除恶行以后,我们的行为会规范一些,所以第一个要放下的,就是杀、盗、淫、妄等恶行。

当我们把粗大的恶行放下以后,是不是就足够了呢?不是。在戒除恶行的基础上,还要广行菩萨道,特别是闻、思、修。通过闻思修来提高自己的觉悟境界以后,才能更好地利益众生。

以前的修行人都认为,普通修行人先不要急着讲经说法,而是选择一个比较适应的环境自己修行。在菩提心、证悟空性方面都有一定力量的时候,才可以去利益众生。

关于讲经说法,佛经上也讲过:在市场或其他场合看到鱼、鸟等很多众生的时候,给他们念缘起咒与缘起咒翻译以后的意思:“诸法从缘起,如来说是因,彼法因缘尽,是大沙门说。”或者在山上修行的时候,观想周围的每一棵植物——花、草、树木等等跟自己一起念缘起咒,然后回向一切众生。在这个偈颂里面,包含了整个佛法的戒、定、慧三学。念诵缘起咒,也可以算作法布施,普通人的法布施就是这样。

在修行次第上,佛陀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自己没有成就的人,不能使众生成就;自己没有解脱的人,不能使他人解脱;自己没有断除烦恼的人,不能使他人断除烦恼,这是一个原则。虽然最终的目的,是利益众生、度化众生,但要达到这个目的,也需要一个过程。即使今天发了菩提心,明天也不一定能利益众生,毕竟自己还没有利益众生的能力。如果现在去利益众生,虽然发心很好,但因为没有能力,所以一遇到困难就会望而生畏,而且有可能退失菩提心,从而导致修行上的严重障碍,所以佛不赞叹过早利益众生。所以,我们目前的首要工作,是提高自己利益众生的能力,故而要摄受善法。

世间人却与此相反,从来不想想怎么提升自己利益众生的能力,而是整日琢磨着:我的电脑要升级;我的职位要提升;我要卖掉旧车,换一辆新的高级轿车;我房子太小、太旧、环境太差,我要买一套新房子,始终考虑的,都是身外之物的升级。

佛陀教育我们,身外之物升级不升级并非事关重大,最重要的,是要给自己的身心两方面升级。

怎么升级呢?首先学习升级的方法,这叫做闻思。闻思好了以后,就去修行,修行就是给自己的身心升级。当有力量面对普通人不容易面对的问题时,就可以适当地利益众生。真正利益众生的标准,是证到初地的时候。

修学菩萨道,受持菩萨戒一般是不能公开的,因为现在的人都只会考虑自己的利益,当他们知道菩萨不图回报地放下自私去利益众生的行为时,不但不能理解,甚至还会产生反感,继而诽谤、攻击。菩萨道是很伟大的法门,对菩萨道产生反感或诽谤的人必定会堕地狱,所以菩萨戒、菩萨的学处一般不能公开。

我认为,在现在这样的社会,菩萨的学处更不能公开。比如,假如一个单位有一个人发了菩提心,而其他人都不发菩提心,一旦他公开自己的发心,别人就会觉得他与大家格格不入,继而因成见而形成冲突,所以,在外表上,我们还是要随顺世间。

在随顺世间方面,佛陀也会示现一些方便:本来佛陀早已抵达不受衣食控制的境界了,但他表面上仍然会像常人一样吃东西、穿衣服,生病的时候还要吃药等等,这样世间人就会对佛产生一种亲切感,认为释迦牟尼佛也是人,离我们很近,他可以做到的事,我们也应该可以做到。这样大家就会主动随学佛陀。

如果释迦牟尼佛的表现像神仙一样超凡脱俗,大家都会觉得:佛陀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他的境界太让人望尘莫及了,我们凡夫是做不到的,从而拉开了佛陀与众生的距离。很多人在佛法上不努力,也与这些原因有关。

所以,在不恰当的场合或者有必要的时候,该保密的还是要保密,该随顺别人的还是要随顺。不过,如果感觉对方有可能接受,甚至有可能学佛,在同事、同学之间讲一些佛教道理,宣说一点佛的伟大思想也未尝不可。公开还是不公开,要视实际情况而定。

饶益众生戒为什么要放到最后呢?虽然这是菩萨修行的唯一目标,但实际上还是要到修行有一定成就的时候,才能真正利益众生,在此之前虽然有想法,但能力还很欠缺。

全世界六十多亿人中又有多少能真正做到毫不利已,专门利人呢?能在利己的同时利益一部分人,就已经很不错了,更不要说利益所有的人甚而所有的生命。与所有的生命数量相比,人类所占的比例是极其微小的。仅仅想利益全人类,都是难乎其难的,要想利益所有的生命,更是普通凡夫无法企及的境界了。

要承担这么伟大的事业,一定要首先提升自己,所以佛陀就把饶益众生戒放在了最后。

作为非专业的外行去看佛经,就很难领悟其中的次第。比如,为什么六度中布施在最前面,持戒在后,智慧在最后?这些顺序不是随便制定的,其中都蕴含了很深的意义。只有真正的善知识讲解以后,我们才会明白。这三种戒律的顺序规定,就是基于这样的理由,我们修行的时候,就要按照次第来修。

二、细说菩萨戒

菩萨戒分三个层次,分别是针对利根、中根和钝根修学者的。

第一种,是龙树菩萨所说的戒律。这种戒名义上有十八条,实际上是十四条。在此基础上加上不舍愿菩提心和行菩提心两条戒后,名义上就成了二十条戒,其实是十四条戒加上最后两条,一共十六条戒。

第二种,是无着菩萨所说的戒律。从动机或发心的角度来说,只有四条戒;但从行动的角度来说,还是可以分成八条戒。虽然中根者的戒条比上等根基的少一些,但受持起来也不一定很容易。

虽然二十条戒和八条戒在戒目的条数上有所不同,但实际上二十条戒也可以归纳在八条戒中。

第三种,是下等根基者的戒律。只受持愿菩提心——为了度化一切众生而发誓成佛的决心。

在没有受戒之前,首先要了解每一个戒条。然后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受哪种戒。

这些戒律都是佛制定的,只有以佛经为证据,才能确定是否会犯戒。除了佛以外,任何人都没有资格修改或制定戒律。在《集学论》、《入行论》等论典中,收集了大量菩萨戒方面的教证,如果想广泛、完整地了解菩萨戒,就要学习这些论著。此处由于篇幅有限,我们暂时不引用佛经教证。

(一)下等根基者的学处

首先,下等根基的戒需要具备两个条件。

  • 第一,要有坚定不移的度化一切众生的念头。这个念头来源于真正的慈悲心。

  • 第二,为了利益众生,自己一定要成佛。

成佛以后,才能给所有众生指一条解脱之路,并最终让他们获得解脱而成佛。这两个决心必须是不造作的。

有了愿菩提心以后,无论吃饭、上班或做其他事,都要尽量再三思维,不能忘失菩提心。每天都要把修菩提心的善根供养诸佛菩萨,并祈请诸佛菩萨把自己供养的善根回向众生,同时发愿:但愿以此善根的力量,能让所有众生早日成佛,往生极乐世界等等。

这个学处的缘起,是一位国王。这位国王经常被俗事缠身,可谓日理万机,实在无法受持太多的戒条。释迦牟尼佛告诉他:“虽然你有很多事情要处理,平时非常忙碌,但你也可以学一条学处——只要你时刻修愿菩提心,随喜诸佛菩萨的所有功德,将随喜的善根供养给佛菩萨及声闻缘觉,祈请佛菩萨将此善根回向一切众生,仅仅依靠这条戒,也可以圆满成佛的资粮!”

现在很多人虽然不是国王,但也像国王一样忙碌。所以也可以这样先受一条戒,有进步以后,再受其他戒。

尽管相对而言,愿菩提心发起来比较容易,释迦牟尼佛也说这是最简单的,但对我们来说也并非易事,要真正发起不造作的愿菩提心,还是需要通过依止大乘善知识闻思修行,积累众多资粮才行。

无论如何,我们也要克服一切困难做到这一点。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就根本没有办法进入大乘佛门。倘若此生没有机会进入大乘佛门,什么时候才有这样的机会呢?一万年、十万年、百万年、千万年之后有没有都很难说。所以今生至少要打一个基础——能够证得初地或者成佛当然是最理想的,退而求其次,至少也要生起愿、行菩提心。否则问题就非常严峻了。

我们不能忘记,一切都是无常的。如果在了知菩提心的利益之后,却一拖再拖、死不着急,总念叨着手头永远处理不完的杂事。总想着现在还不着急,等事情处理完以后,再修菩提心也为时不晚,那就是无常没有修好的标志。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这个修菩提心、受菩萨戒、行菩萨道的机会。

说实在话,在家人完全没有钱财,生活会很困难,但这也不是大问题,最基本的生活怎么都能凑合。最大的悲哀,是没有慈悲心和智慧。虽然钱与权暂时可以解决一些众生短暂的痛苦,比如放生、布施等等,但用钱财给他众带来的幸福也是微不足道的,在最关键的问题上,钱是无能为力的。只有智慧和慈悲心给自他双方带来的幸福,才是真正的幸福,永久的幸福。

无论千万富翁还是国家元首,假如缺乏了慈悲心、菩提心和智慧,不但没有下一世的成就,连今生的钱财也不会给他们带来什么幸福。我们经常会在电影、电视与报纸的新闻里看到这方面的报道,这些都是活生生的修行材料。

我们不能因为经书上说是这样,就认定是这样。经书上说的当然很重要,但最关键的,是要在现实生活中收集修行材料,这个力量才是最大的。

所以我们务必要往这方面努力,听闻大乘佛法,然后投入地修行!否则我们永远都不会成就。除了佛菩萨的化身以外,普通人都有很严重的毛病——烦恼、自私、我执。世上所有不好的事情,包括两次世界大战在内,都是自私心导致的。如果没有清除自私心,以后的世界会更可怕!

虽然我们没有办法让全世界的人都接受佛法,但我们自己必须接受。接受并不是仅仅相信与不排斥,而是要修行,把佛宣说的智慧与慈悲融合在我们心里。如果不修行,就不能解决任何烦恼。

(二)中等根基者的学处

中等根基的菩萨戒只有八条,归纳起来是四条。因为八条戒中每两条戒的动机是一样的,只是行为有所不同。从动机的角度来说,是四条戒;从行为的角度来说,就是八条戒。

无论任何戒,只有当犯戒对境、心态、行动、结果四个条件完全达到了犯戒的规定标准时,才会是一个完整的犯戒。只要其中一个没达到,都不算彻底犯戒。

下面分别从这四个方面来讲解中等根基的八条菩萨戒的犯戒界限:

1、为了获得财物和恭敬,而自我赞叹;2、贬低他人。

(1)对境

这条戒的对境有两个:一个是听话者,另一个是所讲内容。

首先,听话者必须是人类,而不是天人或其他众生。同时,听话者还要符合三个条件:第一,精神正常;第二,能理解对方说话的意思;第三,自己能说话,不是聋哑人。

所讲的内容,就是自己的功德和他人的过失。无论自己有无功德,他人有无过失,只要在堪为听话者的人跟前赞叹自己、诽谤他人,就有可能犯戒。如果这些功德和过失不具备,那就还要加一条撒谎、说妄语的罪过。

(2)心态

赞叹自己与贬低别人时的心理状态,称为心态。

为什么赞叹自己、贬低别人呢?就是因为贪图财产、恭敬和服务。如果没有其他目的,只是像某些世俗人一样认为金钱、财产很了不起,故而贪恋财产,那就有可能犯戒。

若是在没有丝毫自私心的前提下,为了供养三宝,解决穷人的生活问题或捐钱放生,而做一些贪财之事,譬如为了不让世人把金钱浪费在毫无意义的事情上面,让对方把钱捐给自己用于慈善事业,而适当地赞扬自己的工作,也没有一点问题。另外,如果某人乱用信徒的钱,也是有果报的。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阻止对方造恶业而贬低对方,也不会犯戒。

在发心上面,菩萨戒和别解脱戒有着很大的差别。比如说,小乘比丘戒规定,比丘不能摸金银珠宝,更不能接受金银珠宝。因为佛在世时,还没有纸币,所以没有规定不能摸纸币。至今南传佛教的很多比丘还是这样,去买东西时,付钱的时候不会亲手摸钱,而是把钱包放在柜台上,让卖东西的人自己去拿。虽然他身上还是有钱,但他自己不会去摸。更保守的做法,是从来不摸钱,也没有钱。要出国的话,机票由信徒买;住酒店,手续是信徒办,所以也不需要管钱。

但是大乘佛法规定,如果有人供养金银珠宝而不接受,就犯了一个支分戒。

为什么小乘认为接受金银珠宝是犯戒,而大乘认为不接受是犯戒呢?因为小乘所有的修行,都是为了自己,所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作为修行人,如果为自己而拥有太多财物就是过于腐败了,所以释迦牟尼佛就制定了这样一个戒律。

寂天菩萨在《集学论》中讲过,作为真正的大乘修行人,其所有的财产,都是为了众生。同样的钱,在其他人手中,不一定对众生有什么好处;如果在菩萨手中,就可以产生无穷的利益。无论是出家人还是在家人,事情多了好还是少了好,关键是看动机。如果动机是利益众生,则事情越多越好;如果是为自己,则越少越好。

为了众生的利益,不但可以贪财,而且可以偷盗。比如说,如果一个人快要饿死了,自己也没有任何食物或钱财,那就可以去偷有钱人的食物或钱财,只要自己没有享用,全部用于布施,佛陀也是允许的,一点也不会犯戒。虽然偷东西被人发现会损害自己的名誉,但也不考虑自己的名誉是否会受到损害,只是一心一意地为了利益他众而不顾一切,这不但不是犯戒,而且是真正的菩萨行为。

贪图他人的恭敬也要看情况。如果是为了度化某些众生,让他们在某些场合看到自己受人恭敬,从而推测自己一定有什么特别的功德,继而愿意听从、跟随自己学佛,在这种发心的前提下追求恭敬也没有什么。如果只像某些世俗官员或古代国王的想法那样,为了达到自己高高在上、目空一切的目的,而去接受他人的恭敬,就有可能会犯戒。

(3)行动

说赞叹自己、贬低他人的话,就会犯戒。

从行为的角度来说,这条戒可分为两条,赞扬自己是一条戒,贬低他人又是一条。只要违犯其中一条就会犯戒。

这些都是日常生活中时常容易发生的问题。大家务必谨慎!我们通常认为守居士戒难,但别解脱戒的杀生对象,并不是指所有的生命,而只是杀人等等,所以并不是很难守。守持菩萨戒的难度比别解脱戒大一些,到了密乘戒,那就更难了。戒律的层次不一样,难度也会逐步提升,功德也随之而增长。但如果有决心、有毅力,守持这些戒条也不是无法做到的。

另外,以书面的方式自赞毁他,效果也应该一样。

比如说,写一个宣传自己的传单或所谓的传记,倘若动机不良,就会失坏菩萨戒。

不过,让大家可以缓口气的是,在佛经的戒条细则当中,“贪图”旁边还有“严重”的字眼。也就是说,只有严重地贪财、贪他人的恭敬,才会犯戒,不严重就不会犯戒,所以我们也不需要对菩萨戒望而生畏。

(4)结果

当对方听懂或看懂自己的意思以后,就会犯戒。

如果是在聋哑人跟前说这些话,即使以为对方能听懂,但因为对方没有听懂,其中一个条件不具备,就没有犯戒。但如果说话的对象,是一个解言知语的正常人,能理解自己在说什么,并且也理解了,那就会犯戒。

这条戒如果分成两条,则在对境、心态、结果上没有什么差别,只是在行动上有所不同:一个是赞叹自己,另一个是贬低他人。在八条戒中,这是第一条戒和第二条戒;如果分成四条戒,则是第一条戒。

3、以吝啬心拒绝财布施;4、以吝啬心拒绝法布施。

(1)对境

此戒条的对境需要具备三个条件:第一,对方确实需要得到财布施和法布施;第二,如果自己拒绝布施,对方在其他地方获得法和财产的可能性非常小,至少目前没有人给他做类似的布施;第三,对方一心一意求财和法,并没有其他目的和想法,只是为了修法或获得一点食物和钱财。

针对这样的对境,如果不给钱或不传法,就有可能犯戒。

不过,现在要钱的人有很多种类,目的和手段也各不相同——有真需要钱的,也有不那么急需的。假如明知对方并非因为穷困,只是出于贪婪而乞讨,实际上根本不需要自己布施,或轻而易举地就可以从其他渠道得到钱财,则拒绝也不会犯戒。

另外,在别人要求传法时,如果知道对方祈求传法怀有其它不可告人的目的,或认为自己给对方传法没有任何必要,则不传也不会犯戒。

以上两种人,都不是犯戒的对境。

还有,如果对方索要的东西,是武器、毒品等不但对对方没有利益,还会伤害其本人或其他人的东西,则拒绝也不会犯戒。

另外,只有在被索求者拥有对方所求之法或财物,并且不愿布施的时候才有可能犯戒。假使前面讲的条件都具备了,但自己都身无分文,或根本不懂法,那不给钱或不传法也不会犯戒。

佛陀特别强调过:犯戒的界限,是能做、应该做的事情不做。如果不能做、没有能力做的事情,则不做也不会犯戒。任何戒律的制定,都不会强人所难,让守戒者在无从选择的情况下被迫犯戒。

(2)心态

没有任何其他原因,只是因为吝啬而舍不得布施,就会犯戒。

如果认为:我把钱给他,他就会去干坏事,那样对他的今生来世都有伤害。在这种情况下不布施也不会犯戒。

传法也是一样。

如果认为:这个法传给他,对他没有什么意义和好处。

或者考虑到:我给他讲了两句之后,他就会到处炫耀说:“我是某某的关门弟子”,“谁的法衣传给我了”等等,虽然只有过去的禅宗才有传法衣的传统,藏传佛教从来没有这样的说法,但对方为了自己的目的,仍然有可能会自我吹嘘,则拒绝也理所当然。

现在经常会听到有人说:“某某金刚上师的铃杵传给谁了”,言下之意是说:这个上师的法脉交给他了,他有资格到各地传法了。

在这些方面,我们还是要头脑清醒一点,聪明一点。一方面,居士的信心都很强。从信心的角度来说,这是非常好的现象;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缺乏智慧的信心也会导致一些问题,甚至有时候会变成迷信。所以,我们要有逻辑思维的能力,合理合法地选择,才是真正的学法。

对于那些不是为了修行,也不是为了利益众生,只是想去骗钱,达到私人目的的人,即使拒绝传法,也不会犯戒。

但如果不传法的原因,是因为吝啬,那就会犯戒。

依照世俗人的做法,有些传统上的药物配方、手工技巧,是不会传给外人的,即使要传,也是传给自己的儿子、孙子等等。这种情况藏汉各地都有。

如果掌握这门手艺的人受了菩萨戒,在别人前来学技术的时候,他心里想的是:我不传给他,这个窍诀就只有我一个人独自拥有;只要我一传出去,我的独门手艺就不再罕见稀有,也不会有什么价值,因为别人也会了,我可不愿意传给他!这样就有可能犯戒。

(3)行动

只是拒绝、不传,就会犯戒。不一定要说“我不给你传”,“我没有钱布施”。

戒律规定,该做的没有做,或不该做的做了,都称为行动。

(4)结果

求法的人来了,自己最终没有传;或有人来讨要钱财,自己也没有给,就是最终结果。

虽然在此之前,当事人一直在朝着犯戒的方向发展,但还不算彻底犯戒。只有结果出现之后,才算是彻底犯戒,其它戒律也是这样。

从行动来分,这条戒律也可以分成两条:第一条,是拒绝财布施;另一条,是拒绝法布施。按四条戒来算,这是第二条戒;按八条戒来说,这就是第三和第四条戒。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这些情况。即使目前我们还没有受菩萨戒,还不需要为此操心,但总有一天我们还是会受菩萨戒,所以从现在开始,就要养成良好的习惯。就算没有菩萨戒,违犯这些戒条的规定也是不对的,因为这本身就是一种罪业,所以一定要注意。

5、殴打众生

(1)对境

宗喀巴大师说:此处所指的众生,应该是同类的众生。也就是说,犯戒的对象是人类。打畜生或其它非人,也许不会犯戒。

但不会犯戒是不是打了就没问题呢?当然不是!发了菩提心,就要把一切众生视为自己的父母,要对一切众生发慈悲心。所以,任何众生都不能打。

(2)动机

动机是嗔恨心。如果不是因为嗔恨心,像父母出于教育而殴打不听话的孩子,因为是为了小孩子好,只是一种教育方法,那就不会犯戒。

(3)行动

犯根本戒的界限,是一定要实施打的行为,或想方设法把众生投入监狱等等。凡是使用了故意伤害众生身体的手段和方法,都会犯这条戒。如果只是说粗语骂众生,则还不到犯根本戒的地步。因为只有打众生等等才会伤害众生身体,骂众生只会伤害其心。但即便如此,也不能随意辱骂众生,否则肯定会有罪过。

(四)结果

最终的犯戒,就是已经伤害到众生的身体。

比如,如果故意扔石头打众生,当石头打到众生的身体时,就是最终的犯戒。如果没有打到众生,还不是彻底犯戒。

日常生活中犯这条戒的可能性比较大,所以大家一定要随时保持警惕。

菩萨戒的要求,是每天早、中、晚三次,都要观察自己的言行,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什么样的行为会犯戒?然后再观察自己有没有这些行为?每天都要这样反省。

若能随时保持警觉,则即使遇到别人打自己,也能做到不还手,因为事前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如果平时没有训练,当受到别人的欺负时,嗔恨心一生起就往往会控制不住而犯戒。所以平时要养成反躬自省的习惯,这也是佛陀的要求。

6、不接受他人的道歉

如果有人曾经伤害过自己,事后又感到后悔想道歉时,自己却一直把以前的仇恨牢记在心,不愿接受对方的道歉,就会犯此戒。

(1)对境

犯戒对境有下列条件:

第一,对方曾经伤害过自己;

第二,对方真心诚意想道歉。若是表面上假装愿意道歉,或者是在其他人的劝说下答应道歉,但内心还不愿意道歉,就不属于犯戒的对境。

第三,对方是在适当的时间提出道歉,如果自己比较匆忙,或有其他原因而不方便接受对方的道歉,只要自己不是故意和永久拒绝道歉,则拒绝了也不会犯戒。

第四,道歉的方法是合理的。

佛教对道歉和忏悔,都规定了一些标准。如果从佛法或世间的角度来看,对方道歉的方法不合理,则暂时拒绝也不会犯戒。

(2)心态

没有其它原因,就是不愿意忍辱、宽容,不愿放弃嗔恨心。

(3)行为

当对方因后悔而如理如法来道歉时,在内心、语言或身体动作上表示拒绝。

(4)结果

当对方知道自己拒绝道歉,或自己决定不接受对方的道歉时,就会犯戒。

所以,即使是自己痛恨的人,只要对方如理如法、一心一意来道歉,就必须接受,否则就是自寻倒霉!。

我曾经多次讲过,小乘最重视的是贪心,因为小乘考虑的是自我解脱,如果没有断除贪心,就会妨碍自己的修行,所以要断除贪心。而在大乘佛法中,自私心和嗔恨心又是最关键的打击对象,是最需要断除的心态。因为此二者是与菩提心、菩萨戒、慈心、悲心等格格不入的,是菩萨道上最大的障碍,其它诸如贪心、愚痴等等都没有自私与嗔恨的危害严重,所以一定要断除。

7、舍弃或诽谤大乘佛法

最早诽谤大乘佛法的,是印度的小乘论师。

释迦牟尼佛传法,是根据众生根基而因材施教的。小乘根基者没有听过大乘佛法,他们的论师也没有收集大乘佛法,所以,当他们的后学者在自己的经典中没有发现大乘经典时,就误以为大乘经典是伪经而不是佛法,继而妄说大乘佛法不是释迦牟尼佛亲口所说,而是龙树菩萨等人擅自杜撰并传播的。小乘的有些学者还说,大乘佛法是印度的婆罗门教,因为大乘佛法中讲了法、报、化三身。其中的法身与报身,是常住不灭的。而身体常住不灭,又是婆罗门教的观点,所以他们认为,大乘佛法是婆罗门教、印度教而不是佛教。这是最严重的谤法,因为它从根本上否定了大乘经典。

其实,虽然大乘佛法所讲的报身常住不灭,在字面上和婆罗门教有点儿相似,但其实质内容却迥然不同。

针对这段历史,弥勒菩萨、龙树菩萨等很多菩萨都作了大量的辩白。弥勒菩萨特意在《大乘庄严经论》中用一品的篇幅来证明大乘佛法是佛陀所说的佛法;《入菩萨行论·智慧品》中也有这方面的辩论。

禅宗的命运也是一样。达摩祖师当年将禅宗传到中国的时候,包括梁武帝在内的佛教徒和学者都不接受禅宗。后来经过漫长的历练,禅宗才慢慢被大家接受。

密宗刚刚传播的时候,也遇到同样的问题。显宗某些论师宣称:密法是婆罗门的宗教,是印度教,不是佛法。

密宗的内部也发生过类似的争论,比如,宁玛巴所有续部中最关键、最重要的《大幻化网》,也曾有很多不知真相的学者说是西藏宁玛巴的修行人自己编造的,不是印度翻译过来的,更不是佛说的,所以不是经典而是论典。这种误会持续了很长时间,直到很多翻译家在桑耶寺保存古印度梵文版本的地方,发现了《大幻化网》的梵文原本,所有的争论才到此结束。

正是因为佛陀考虑到,从表面上直接去看,密宗的个别用词有点不易被普通人所接受,所以不能毫无顾忌地公开密宗的内容,而应给大家一个适应的过程。当应机者慢慢了解之后就会明白,密宗的实际内容和显宗经典并不矛盾。

其实,在很多外道经典,尤其是印度教等东方宗教当中,都能找到很多与佛教相同的地方。不仅是密宗,包括从小乘一切有部到无上密宗的观点,也能在这些经典中找到。如果因密宗部分内容和婆罗门教相似,就把密宗归为婆罗门教,那宣讲三转法轮的如来藏,与二转法轮的空性的经论,不就都可以归为外道典籍了?

大堪布菩提萨埵和莲花生大师刚刚把佛教带到西藏的时候,菩提萨埵所写的《中观庄严论释》的后部,就引用了一大堆外道的经典和名词——空性、远离一切戏论、光明等等,如果仅仅把这一段词句摘录下来,给任何一个人看,谁都不会辨认出这是外道的论典。不要说一般的居士、修行人、学者,即使是佛教界比较权威的专家级人物也很难看出来。但它的内在含义却是不一样的,因为他们对这些名词的解释与佛教完全不同。

也即是说,虽然外道的有些名词与佛教相同,但真正解释其含义的时候,意义完全不同。佛法是博大精深的,没有经过系统地学习,完整地了解,仅仅看一两本书,就很难判断什么是伪经,什么是正经;谁是佛法,谁是外道,否则就会犯错误。

麦彭仁波切曾经谆谆告诫这种人说:在没有确切证据的前提下,千万不要妄下结论,说哪部经典是伪经。否则就会犯下谤法罪。

(1)对境

谤法罪的对境,是整个大乘佛法。

大乘的整体内容,可以归纳为深、广两方面。深也即空性,广是指慈悲心等六波罗密多。只是不接受大乘佛法的某一部分,其他的部分可以接受,则不会犯根本戒。

如果将大乘佛法的深广两方面都舍弃,就是全面地舍弃大乘佛法,这才犯根本戒。

(2)心态

就是一心一意地想诽谤大乘佛法,不是出于度化众生的方便善巧等其它目的。

(3)行为

所谓的诽谤,并不是指那些说大乘经论的某些地方用词不当等等,而是说大乘佛法不是佛所说等等,这样的诽谤,已经从根本上否定了大乘佛法,所以是最严重的犯戒。

(4)结果

当别人听到或知道自己在诽谤大乘佛法之后,就会犯戒。

一般情况下,我们不容易犯这条戒。因为大家都知道大乘佛法肯定是佛陀亲口宣说,并由观世音菩萨、文殊菩萨结集而成的。

8、宣讲冒充正法的教义

信奉实际上不是正法而冒充正法的教义,并传播其内容。

(1)对境

其一,所说的对象:第一是人类;第二是精神正常;第三是能知言达意。

无论大乘小乘,只要属于语言上的犯戒,对境基本上要具备这三个条件。

其二:所说的内容,为冒充正法的任何教义。

(2)心态

不是出于被迫,而是自己既信奉此教义,又非常乐意地传播。

(3)行为

不仅自己喜欢这些假冒法,而且还故意动员其他人也去学,就会犯此条的根本戒。

如果只是自己喜欢,还没有动员其他人去学,这个还不算犯根本戒。

受过大乘菩萨戒的人,为了欺骗动员其他人学这些,以佛教的名义传播,这样就犯戒了!

(4)结果

当对方听懂传播者的意思之后,说话者就会犯戒。

以上就是无着菩萨在《菩萨地论》中讲的中等根基的八条根本戒。

(三)上等根基者的学处

上等根基的根本戒名义上是十八条,再加上不舍弃愿菩提心和行菩提心,一共二十条。但因为国王和大臣各有的五条戒中,有四条是完全相同的,所以上等根机的戒实际上是十六条。

首先,国王的定罪,一共有五条戒。

一般来说,身为国王的菩萨比较容易犯这五条戒,所以佛经称之为“国王的定罪”。因为国王有权力、有能力抢夺三宝财物,或认为佛教好,就下命令弘扬;认为佛教不好,就下命令禁止等等,这样就容易犯戒。但除了国王以外,我们普通人也有可能去偷或是去抢三宝财物,从而舍弃佛法,所以在受持上等根机的戒律时,还是要受这些戒。

1、抢夺、盗窃三宝财物。

(1)对境

包括所有的三宝财物。譬如说,僧众的财产,包括出家人的住宅、日用品、交通工具等等;佛陀的财物,包括供养佛塔的供品,修建佛塔的金钱等等。虽然佛陀已经示现涅槃了,但因为佛塔象征佛的觉悟,所以佛塔的财物实际上就是属于佛陀的财物。法宝的财物,印佛经的钱、放经书的书架、包经书的布等等,属于教法的财物;证法的财物,包括施主供养具足戒定慧者的财物就是属于证法的财物,或者用于讲解、弘扬佛法的所有开销等等,都属于证法的财物。

财物价值的最低限度,与居士五戒不予取的价值差不多,就是足够几块人民币以上。不管当时僧众是否接受此供养,是否在使用都无所谓,只要属于三宝的财物,都是此戒的对境。

(2)心态

首先,是为了自己而掠夺、偷盗三宝财物,其次是让该财物永远离开僧众。如果只是想借用一下,改天还会偿还,就不算真正的犯戒。

如果自己是被盗僧众的一员,则抢盗僧众的钱财,也不会犯根本戒。但如果自己根本不属于被盗抢人群,则会犯戒。

(3)行为

无论采用何种手段,只要参与了盗抢等侵占行为,都会犯戒。

(4)结果

得到三宝财物,并且心里也产生了“这个东西从今以后属于我”的念头,就会犯戒。

虽然偷盗、抢劫等方面的犯戒界限有一些不同的说法,但最标准的是,无论盗抢的东西是否已经到手,只要在思想上认为被盗抢的标的物已经属于自己,就会犯戒。

2、舍法

作为佛教徒,平时有可能会有意无意地犯一些戒,但一般不太可能从根本上舍弃佛法。不过,有些所谓的佛教学者,也会把一些佛经列为伪经,如果他们这样说的目的,不是出于度化众生等必要,就可能会犯戒。另外,某些教派之间在互相排挤的时候,个别似懂非懂的人,由于没有调伏自己的心,对教理也是一知半解,故而会以贪嗔痴为基础,不知深浅地妄说某某经典不是佛法,说谁的教法不正确,谁的教派不是佛法等等。本来真正精通教法的人,是不可能互相排斥的,如果不辨青白地随意诋毁,就会犯这条戒。

作为佛教学者,辨别什么是真正的佛法什么是伪装的佛法,是有必要的,他们应该有这样的责任,但一般的佛教徒最好不要参与,自己好好修行就行了。

(1)对境

包括声闻、缘觉、菩萨道在内的三乘佛法。

如果认为所有的大乘佛法都有问题,故而舍去,就是舍大乘佛法。这里主要是指教法——三藏十二部教法,而不是证法。证法,是指融入到我们心中的戒定慧三学——戒律、禅定、智慧。倘若只是不接受其中的某些观点,则只是犯分支戒。如果接受其见解,只是不修而已,就不算舍弃。

(2)心态

不是被迫,而是发自内心地把大乘法或小乘法从整体上舍掉。不需要两者同时舍去,只要舍去其中一个,就会犯戒。不一定是唆使别人舍去,只要自己心里舍弃,然后把话也说出来了,就会犯戒。

(3)行为

无论任何佛教经典,只要说它不是释迦牟尼佛说的,不属于佛法,才是真正的舍去。

(4)结果

最终犯戒的界限,是说出来的话被人听到。

3、伤害出家人

(1)对境

此处所讲的出家人,不一定是很标准的出家人。凡是跟随释迦牟尼佛出家的,无论是有戒无戒,是否曾经犯戒,只要身着出家人的衣服,都是这条戒的对境。如果根本不是出家人,光是穿着出家人的衣服,或者根本就不是佛教徒,那就不一定。

(2)心态

具备损害、杀害出家人的烦恼动机。

(3)行为

主要是指抢僧人的僧衣或迫使僧人还俗两点。至于打出家人或将出家人投入监狱等等,则包括在其它戒律当中。

(4)结果

如果被抢的人具有清净戒律,而且是四人以上(含四人),就成了僧众,抢僧众的财产,会犯第一条戒,而不是此戒。所以,受害方如果有清净戒律,也一定是三人以下(含三人),才会涉及这条戒;如果对方没有戒体,则不管人数多少,都会犯此条戒。

抢夺僧衣以后,认为僧衣从此属于自己,就会犯戒。如果是逼迫出家人还俗,只要出家人被迫还俗成功,逼迫者或国王就会犯戒;如果逼迫者没有菩萨戒,则会造一个堕地狱的罪业,但不会犯戒,因为其本身没有受戒

4、造五无间罪

造任何一个无间罪,都会违犯此戒。不过,五无间罪中只有三条现代人有可能犯,其它两条罪与释迦牟尼佛有关,如今佛陀已经示现圆寂了,所以我们也不会犯那两条罪。

三条罪中的第一条,是故意杀害自己的亲生父亲;第二条,是故意杀害自己的亲生母亲;第三条,是故意杀害阿罗汉。

作为常人,这些罪很不容易违犯。普通人故意杀人的可能性都很小,杀亲生父母的可能性就更小了。阿罗汉虽然很难辨别,但佛教徒故意杀害阿罗汉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具舍论》等许多论典中详细地介绍了五无间罪,大家可以参阅。

(1)对境

一定要是亲生父亲、母亲或者阿罗汉。

(2)心态

一定是故意杀害,如果是无意中杀死对方,则不算犯戒。

(3)行为

采取任何一种手段杀害,都属于可能犯戒的范畴。

(4)结果

最终结束了对方的生命,就会彻底犯戒。

5、执持邪见

标准的邪见,是不但不信因果轮回,而且坚定地认为因果轮回不存在。

从无始以来到现在,直至解脱,我们的生命会一直延续、永不中断,这是生命的自然规律。尽管有大量铁一般的证据,可以证明生命轮回的存在。随着科学的日益发达,科学家们逐步发现了很多生命和世界的奥秘,他们当中的许多人越来越觉得,自己以前的想法都过于简单,自己原来的观点,也大多站不住脚。很多国外的科学家,在生命轮回和因果方面的态度,也有了转变。但事到如今,认为轮回不存在的,仍然大有人在。这不是普通的错误,而是严重颠倒的人生观,所以佛教将之列为邪见。

另外,内外所有的世界,都在看得见的因果和看不见的因果当中循环,这是一个因果的网络,世界本身就是这样。

虽然我们的肉眼看不见因果的关系,但现在没有人敢说肉眼看不见的东西不存在。除了看不见以外,任何人也拿不出一个证据,来证明因果是不存在的。既然如此,在毫无理由的情况下,妄说因果不存在,认为自己做的坏事,只要没人发现,就不会有不良的后果,就是非常严重的错误。不仅是一个错误,而且是一个非常颠倒的世界观。即使是长期行善的佛教徒,只要心里有了邪见,所有戒定慧等善根也会从此中断,所以佛教就用“邪”字来表达这种错误见解的危害性。

从现实的角度来说,很多的战争,杀、盗、淫、妄等恶行,都是因执持邪见而产生的。佛经里讲到,在邪见的基础上,就会轻而易举地作出杀人、放火、偷盗、抢劫等恶业。很多不信佛教的国王因执持邪见,就会号召国民烧杀掳掠,这在历史上有数不清的记载。除了国王以外,普通人在某些场合中也可能会产生这样的念头,所以我们也要严格防范。

这条戒不需要具备很多条件,只要心里有邪见,就会犯戒。

国王的五条戒当中,除了执持邪见以外,前面的四条戒,既是国王的定罪也是大臣的定罪。特为大臣制订的一条戒,就是第六条戒。

6、破坏村落等等

(1)对境

在藏文版佛经当中,讲了五个对境(汉文版佛经里面,只有四个)。

第一个是国。在释迦牟尼佛时代,世界人口比较少,所以将居住了十万户人家以上的城市,都叫做“国”,相当于现在的一个都市。

第二个是邑。古印度具备十八种手工业(工巧明)的地方,也是比较繁华热闹的城市,但比国小一些,叫做“邑”。

第三是聚落。印度的四种阶级(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分得等级分明,他们一般不会在一起生活,但在人口密度比较大的地方,四种种族也会居住在一起。居住了四种种族的村落,就叫做“聚落”。

第四是舍宅,无论一家、两家、三家,凡是家户人家,都叫做舍宅。

(2)心态

就是一心一意要破坏都市、村落等等。

(3)行为

采用任何一种手段,譬如放火、战争去破坏。此处不是指伤害、杀害人民,虽然汉文版佛经里面提到了“人民”的字眼,但真正的意思,不是指故意伤害人民,而是因为破坏村落、城市建筑以后,其中的人民也会受到伤害。

(4)结果

在房屋建筑受到破坏以后,就会犯戒。

普通人犯这条戒的可能性很小——不要说城市、村庄,即使某家人的舍宅,佛教徒也不可能去故意放火烧毁,所以这条戒主要针对有权有势的官僚、大臣而言的。

作为初学者,这下面的八条戒比较容易犯,所以称之为初学者的八条定罪。

7、对非法器传讲空性

不讲经说法的人,在通常情况下,不会违犯这条戒。给别人讲经说法的人,一不小心就有犯失此戒的可能。

(1)对境

不是以学不学佛,有没有皈依和灌顶为界限。违犯此戒的对境,需要两个条件:一是不能接受、理解空性,在听到空性内容以后,肯定会生起恐惧心;二是已经发了菩提心或受了菩萨戒。如果对方没有发菩提心,给他讲空性,使其产生了恐惧,这就只是一个罪过而不算犯戒。给发了菩提心的人宣讲远离一切戏论的大空性,使此人心里产生恐惧,继而退出大乘道,才会彻底犯戒。

发了菩提心的人会不会有退出大乘道的可能呢?还是会有。虽然发菩提心本身,有非常大的功德,但刚刚发了菩提心还没有来得及修行的人,不一定有很好的正知正见,修行的境界也不高,所以未必能接受大乘空性。

佛陀传法时,也要观察众生的承受力。一般来说,越是深奥殊胜的法,众生越难以接受,因为那些观点与凡夫的常识有很大冲突。所以释迦牟尼佛在修法、听法的次第方面,要求非常严格。因为当时的大多数印度人,不能理解密法的深奥见解和修法,所以密法也没有公开。莲花生大师等人在西藏传讲密法的时候,起初也非常保守。

空性是很深奥的,因为佛教里面的空性,跟我们的想法有很大冲突,我们刚刚学佛还没有经过任何学习就去听空性,很多人转不过来,就会出问题,所以空性是不能随便讲的。

最理想的听空性法的人是什么样子呢?就是像《入中论》里讲的那样,听到空性后生起强烈的欢喜心,汗毛竖立、眼泪直流等等。对这种人讲空性,对方很快会证悟。如果还没有这样的信心,最低限度也是听了没有排斥的心态。对这两种人讲空性,都不会犯戒。

(2)心态

根本不观察对方的承受能力,不看对方是否堪为法器,粗心大意、不择场合,而欲以轻率的心态宣讲空性。

所以,大家也不要因噎废食,一看到这个戒条,就再也不敢宣讲空性了。宗喀巴大师也说过,如果观察了,并认为对方能接受空性,或根据某种证据认为对方不会排斥空性,然后讲了空性,结果事与愿违,对方并不是像自己想象的那样,不但排斥空性,甚至从大乘道中退出,在这种情况下,传讲人是不会犯戒的。因为没有神通,无法全面掌握所有人的心态,佛也不会强人所难,要求凡夫必须要有他心通,否则不能传法。只要自己慎重地观察了,就不会犯戒。

犯戒者宣讲的内容,主要是指《中论》、《入中论》等大乘论典所讲的大空性、法无我——所有物质与非物质都是空性,远离一切戏论。

以前阿底峡尊者在西藏传法的时候,印度的两位戒律清净无染,言行如理如法的小乘修行人特意前来听法。当尊者给两位讲人无我时,他们听了欣喜若狂、连连称诺;然而,当尊者给他们讲《心经》里面的大乘空性的时候,这两个人连忙用手塞住耳朵,诚惶诚恐地恳求道:尊者请不要讲这样的法了!阿底峡尊者对此感慨道:仅仅持守清净的戒律,是不能达到什么境界的啊!

如今的世道更为复杂,各色人等混杂于佛教团体。有些人表面看来非常令人生信——言谈举止彬彬有礼,一颦一笑中规中矩,但就是在见解上不能接受高层次的法。所以,在不观察的情况下随意宣讲大空性,就很容易犯戒。

(3)行为

自己亲自宣讲空性。

(4)结果

发了菩提心的对方,在听到空性以后,产生极大的恐惧,继而退失。宣讲空性的人就会犯戒。

8、让人从大乘佛法中退转

(1)对境

发了菩提心,至少是发了愿菩提心的人。

(2)心态

想让对方从大乘道中退出,想使对方心中的菩提心、菩萨戒都失效,就是怀着这样一个非常坏的动机。

(3)行为

通过语言挑拨,或采用任何其他手段把对方赶出大乘道。诸如告诉对方说:你这样的人学大乘佛法,学布施、忍辱等六波罗蜜多不会成就,你干脆不要学大乘佛法了。你学小乘佛法,会很快断除烦恼而成就。只要有这样的行为,就会犯戒。

(4)结果

最终界限佛经中讲的不是非常明确,但宗喀巴大师说,应该是对方听了此人的教唆以后,认为自己业障深重,学大乘佛法肯定无望,继而从大乘道中退转,转而学小乘佛法。这样使他退转的人就会犯戒,而且罪过特别大。但如果对方没有听从自己的话,没有从大乘道中退出,则教唆者也没有彻底犯戒。

一般情况下,我们都会鼓励别人修学菩萨道,不可能让进入大乘的人退转,所以这条戒也不容易犯。

9、令人舍弃别解脱戒

(1)对境

要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对方已经受了不同层次的别解脱戒——在家人的居士五戒、八关斋戒,以及出家人的沙弥戒、比丘戒等等;第二,对方不但受了戒,而且也在如理如法地持戒。

(2)心态

不是出于其它的考虑,只是想让对方舍去别解脱戒。

(3)行为

对持别解脱戒者说:戒律清净没有用,只要发菩提心,念诵大乘佛经,所有的烦恼都会断除。这样就会犯戒。

在这段话里面,有两个问题:首先,说戒律清净没有意义,是毁谤戒律;第二,也是犯这条戒的根本原因,仅仅念诵大乘佛经,不可能清净所有烦恼。虽然念经有很大功德,也可以减少部分罪业,但要清净所有烦恼,还是需要修行。只发菩提心而不受菩萨戒,不修禅定,没有智慧,也不会清净所有罪业。学大乘佛法与持守清净的别解脱戒没有冲突。如果说话者的目的,是想让对方进入大乘,那也没有必要让对方舍去别解脱戒;若这样说只是一种欺骗手段,主要目的就是想让对方舍去别解脱戒,就会犯这条戒。

(4)结果

如果对方听从劝说而舍弃别解脱戒,劝说者就会犯戒。

一般情况下,我们也许会劝学小乘的人发菩提心,修学大乘,但不会让别人舍去戒律,所以这条戒也不是很容易犯。

虽说大、小乘都有舍戒的说法,但在什么情况下舍戒是有条件的。小乘规定,当一个出家人在强力逼迫或某种外力牵制等情况下,如果不舍戒,则不管想什么办法,都不能防止破戒的时候,释迦牟尼佛不但允许,而且要求当事人此时应该舍戒。因为舍戒跟犯戒不一样,戒舍了,以后有机会还可以再受。除此之外,如果不是什么万不得已的原因,不允许舍戒。

而大乘佛法,则永远都不允许舍去菩提心,舍去大乘戒律。如果发了菩提心,受了菩萨戒,之后又从内心舍去菩提心与菩萨戒,戒律那时候就会消失,但这是不允许的,是非常大的罪过。

大乘佛法从整体的角度不允许舍弃菩提心与菩萨戒,但为了利益众生、弘扬佛法,在必要的情况下,也可以舍弃戒律中的个别条款。不但是在家人,出家人也可以为了众生的利益而舍戒。

比如说,如果一个出家人终身清净守持出家戒,对他自己的解脱很有利,但对众生却没有太大的利益,甚至是一种损失。如果这个人在舍去戒律,选择做国王或者大臣之后,绝对有把握带动整个国家的国民学佛,那就有必要舍戒。在这种情况下,假设有人劝他舍戒,去弘法利生,就不会有问题。如果没有这样的必要,只是故意令其舍弃别解脱戒,就会违犯这条戒。

10、诽谤小乘佛法

(1)对境

包括声闻乘和缘觉乘在内的整个小乘佛法。

(2)心态

没有任何必要和价值,只是为了欺负小乘佛教或是为了自私等目的而诽谤,就会犯戒。

当然,如果有一些必要——比如,本来可以学大乘佛法的人,却准备学小乘佛法的时候,在他面前表面上诽谤小乘佛法,目的是为了让他打消念头,趋入大乘佛法——就不会犯戒。

总之,大乘佛法的所有见解、修法、言行举止,都建立在利益众生的基础上,在这样的情况下,说什么样的话,做什么样的事,都不会犯戒。若以自私心为基础,再加上贪心、嗔心等烦恼而做出的事,就很可能会犯戒。所有的罪业,所有的犯戒,都是在自私心的基础上做出来的。所有以利他心而做的事、说的话,就不会有罪过,也不会犯戒,这是大乘佛法的重要原则。只要不违背这个原则,其它的都没有太大问题。

(3)行为

假使给对方说,你再精进努力地修学小乘佛法,也永远不可能断除烦恼、得到解脱。这样就会犯戒。

犯戒的条件,应该是郑重其事地说出来的,不是开玩笑。如果只是开开玩笑,有口无心地随便说一说,还不会犯戒。

其实,无论好事坏事都是这样,如果只有一个形式,不是真正发自内心,就不会形成真实的善业或恶业。比如,我经常说,要发不造作的菩提心。什么是不造作的菩提心呢?就是真心诚意发的菩提心,若是很勉强、很被动、口是心非,那就是造作的,就不算真正的菩提心。

在传菩萨戒的时候,传戒的人也会询问受戒者:你们是不是为了自己的名利而受戒?

如果受戒的时候,抱着让大家觉得自己是菩萨,很了不起,或圈子里的人都受了菩萨戒,自己不受面子上过不去的心态,就不会得到菩萨戒。

不过,佛经里面也讲过,就算不是一心一意地发菩提心,只是为了欺骗别人,做个样子给别人看,这样发菩提心还是有功德。我们至少还不是在欺骗谁,只是目前菩提心还没有达到最好的标准,但我们一直在往这个方向努力。

(4)结果

对方听懂内容并持这个观点,就会彻底犯戒。本条戒与第二条戒的不同之处是,第二条戒是诽谤小乘的教法,本条戒是诽谤小乘的证法。

11、赞扬自己、贬低他人

这条戒与中等根基的第一条是一样的,已经详细地讲过了,故而不予赘述。

12、妄说上人法

这条戒与小乘居士五戒里的妄语戒基本上是一样的,只是此处专指证悟空性方面的妄语,而不包含妄语戒所包含的四禅八定、五眼六通等等。

比如说,在传法的时候,首先就讲空性,然后紧接着说,这个空性我已经证悟了,你们修的话也可以证悟;或者从侧面说,你们修我讲的空性修法,一定会证悟,证悟以后就会跟我一样等等。通过各种语言表明或暗示自己已经证悟了,而实际上根本没有证悟空性,完全是撒谎,就会犯此戒。

(1)对境

所说的对象:同类的人;精神正常;能知言达意。所讲的内容:说自己证悟空性。

(2)心态

在没有其它必要的前提下,以妒嫉心之外的其它烦恼心为基础而欺骗对方。如果是以妒嫉心赞扬自己,则不是违犯此戒,而是违犯第十一条戒。

如果真的证悟了空性,为了使其他人有信心,而在大众面前说自己证悟了空性,这是允许的,也不属于妄语。因为其中没有自私的成分,而是考虑众生的利益。违犯此戒的条件一是自己没有证悟,再者不是为了众生,而是以自私的目的说妄语故意欺骗对方。

(3)行为

以前面的心态说自己证悟空性的妄语。

(4)结果

与对方是否产生邪见没有关系,只要对方听见,就会犯戒。

13、取三宝财产

这与国王五条定罪里的盗抢三宝财产有所不同,此处不是去偷去抢,而是以其他方式占有三宝财产。

比如,国王手下受了菩萨戒的大臣或官吏,在国王和另一个出家人或修行人之间说两舌,使其产生矛盾,致使国王处罚修行人,修行人不得已,只有盗取三宝财产贿赂从中挑拨、言说两舌的大臣或官吏,大臣或官吏如果受了贿,就会犯戒。如果大臣分一部分财产给国王,国王也受了菩萨戒的话,则国王也会犯戒。本来国王和大臣无缘无故接受三宝的财产就不如法,在这种情况下受贿就更不合理,所以会犯戒。

(1)对境

是自己和他人。他人是一个修行人,自己是国王手下的大臣或官吏等人。还有这个修行人拿来给自己的贿赂一定要是三宝的财产或从三位以下的僧人的财产中偷取的,这些都是对境。

(2)心态

为了伤害修行人,或是有意受贿,而有故意制造矛盾的动机。

(3)行为

通过言说两舌等等而占有三宝财产。

(4)结果

当受贿的钱财到手,并认为这些东西从此属于自己,就会犯戒。处罚修行人属于第三条戒,取三宝的财产属于第一条戒,但这条戒与上述的两条不重复,因为,前两者是不与取,这条戒是受贿。

14、初学者的最后一条戒,包含了两种犯戒行为。
  • 第一种,是给僧众制定一些有害的坏纪律。

本来佛陀就给僧众制定了很多戒律,但如果有必要,为了方便内部管理,除了佛的戒律以外,僧众也可以自己制定一些纪律。不过,制定的纪律一定要能减少烦恼,对闻思修行起促进和帮助作用。如果管理僧众的人,制定一些对闻思修行有害的纪律,就会犯戒。

(1)对境

是修行的比丘。

(2)心态

就是为了损害修行比丘。

(3)行为

制定一些对闻思修行有害,增长烦恼的纪律。使其不能闻思修行,继而产生烦恼,就会犯戒。

(4)结果

有害的坏纪律制定完毕。

  • 第二种,故意将三位以下的凡夫比丘修行者的财产转送给闻思者。

在很多佛教的寺庙中,闻思者与修行者的团队是分开的。修行人往往住在比较安静的地方,而闻思者则是很多人聚在一起。如果某些领导或寺院负责人为了伤害修行人,故而剥夺他们的收入,转发给闻思者。修行人因为没有生活费,就没有办法修行,而不得不离开禅定,这样就会犯戒。

(1)对境

第一,受害的修行人不能是圣者,若是圣者,就会成为僧众;第二,受害的修行人一定是三人以下(含三人),如果是四人以上(包括四人),就是僧众。那样就变成违犯国王定罪的第一条戒了;再者,被剥夺的,应该是修行人的合理收入。

(2)心态

对修行人生起嗔恨心,为了损害修行人,不愿意给他们应有的收入。其目的,就是抱着让修行人舍去禅定的不良心态。

(3)行为

把修行人的生活费或用品转给闻思的人,即使自己没有占用,也会犯戒。

(4)结果

把修行人的财物送给闻思者以后,就会犯戒。

居士一般没有管理僧众与修行人钱财的权力,故与这些事情很难有瓜葛,只有领导和寺院的管家等等,才会犯这条戒。

如果详细观察,这些戒都很不容易违犯。作为正常的佛教徒,我们没有必要因为害怕无法持戒而放弃受菩萨戒的机会,那样是得不偿失的。

三、犯戒的界限

(一)烦恼的轻重

所有菩萨戒与密乘戒的毁犯,都要看烦恼严重不严重。如果不是很严重,还不算是真正的犯根本戒,而只是犯了一个支分戒。在烦恼十分粗大的时候做出违背戒条的事情,就会犯戒。

说具体一点儿,犯戒的心态,有大、中、小三种烦恼,以大烦恼心而做犯戒的事情,就会破戒;中烦恼和小烦恼不够破戒的心态,故而不会破戒。

什么是大烦恼呢?

第一,不间断。

以赞扬自己为例。所谓“不间断”,不是指在一两个小时或两三天当中不断地赞扬自己,而是从赞扬自己开始,直至最终犯戒为止,始终没有悔改心与惭愧心,还准备在需要的时候继续这样,就叫做“不间断”。

在赞扬自己的话说完以后,具不具备严重烦恼都无关紧要,与是否犯戒已经没有关系了;如果在赞扬自己的时候,从头至尾都具备了四个条件,哪怕事情刚刚结束,就生起惭愧心和后悔心,也已经犯了根本戒;如果在赞扬自己的过程中,说着说着忽然想到,这样会犯菩萨戒,然后立即停下来,决心再不这样,则即使其他条件都具备,也不会破根本戒。若没有这样的决心,则即使以后没有继续赞扬自己,但实际上也属于不间断。其它戒条的毁犯界限也依此类推。

第二,无惭无愧。

在佛教里面,“惭愧”二字是要分开理解的。以自己的某种承诺或戒律为因而感到羞耻,就叫做“惭”。比如说,大乘行人在做利己之事的时候,能意识到自己是受了菩萨戒的人,这样做非常不符合自己的身份和承诺,很不应该,就是“惭”。

若是担心他人的讥笑或嘲讽而感到羞愧,就叫做“愧”。

没有惭愧是所有罪恶的来源。无惭无愧的人不但会犯戒,甚至会做出五无间罪等罪业。所以,无论持戒还是忏悔,最关键的都是“惭愧”。在金刚萨埵修法的四对治力当中,最重要的也是惭愧心。

从世间道德的角度来说,惭愧心也很重要。有惭愧心的人,不需要法律的约束,自然会很自觉,绝不会做违背道德的事情,即使因一念之差而做了,也会中途停下来。

第三,犯戒过程中,不但没有惭愧心,而且洋洋得意、自以为是,就会犯戒。

第四,把犯戒行为当作功德、优点,看做应当应分、理所当然的事情。第三个条件不仅认为是应该的,而且有心满意足的感觉,所以更为可怕。

所有的显密乘根本戒,都要具备这四个条件,才会真正破戒。

所以,虽然大乘戒律的戒条比较多,但都需要具备共同的对境等四个条件,和上述不共的四个条件,才会犯根本戒,只要稍微注意一点,守持起来也不难。大烦恼的四个条件中部分不具足,就称为中等或下等的烦恼。

(二)忏悔的早晚

昼夜分六时,昼三时和夜三时。昼三时是晨朝、日中、日没;夜三时是初夜、中夜、后夜。过去的一时,等于现代的四个小时,六时即二十四小时。犯戒后不超过一时(即四小时)之内生起后悔心并励力忏悔,就不会破戒,更不用重新受戒。如果超过四小时,戒体就被毁掉了,想恢复戒体,就要先忏悔再重新受戒。

四、忏悔的方式

密宗最殊胜的忏悔方式,是金刚萨埵修法,通过金刚萨埵修法来忏悔,就一定能忏悔清净。

显宗的忏罪方式,是具备四个对治力念诵《三十五佛忏悔文》。按照菩萨戒的要求,是每天昼夜六时分六次念诵。不过,若将晚上分成三等分,则半夜三更就要从床上爬起来念经,这对大多数人而言是不现实的,但最低的要求,也要每天观察几次,看自己有没有犯戒。如果犯了戒,就要及时忏悔。

据藏文版《三十五佛忏悔文》的一些注解中说,三十五佛是忏悔方面最有威力与加持的主尊。三十五佛中的每一尊佛,经书里面都有记载。念诵其中一尊佛的名号,可以清净百万劫、几千万劫甚至几亿个大劫所造的一切罪业,这是佛说的,是有根有据的,所以我们不要畏首畏尾、顾虑重重,认为戒律不好守,就自暴自弃,干脆不受了。

如果什么戒都不守,就没有解脱的希望。作为大乘菩萨,就应该受菩萨戒。受戒以后虽然有一定的风险,但只要谨慎一点,就不一定会犯戒;即使犯了戒,也不是全都完蛋了,还是有办法忏悔弥补的。

释迦牟尼佛最赞叹两种人:一种是受戒以后随时随地都小心翼翼地护持戒律,使其清净无染的人;再一种是犯戒以后懂得即时忏悔的人。释迦牟尼佛知道,凡夫很难做到根本不犯戒,但犯戒以后能有惭有愧、励力忏悔、改邪归正,佛陀也称其为清净戒律者。

大乘佛法无论在见解、修法、行为、戒律方面,都有很多宽容的余地,如果戒律真的森严恐怖到无法纠正忏悔的地步,释迦牟尼佛也不会推荐给我们。

五、重新受戒

从小乘的角度来说,如果出家人犯了出家戒,就不能恢复,不像居士戒还可以重受。如果出家人彻底犯了根本戒,此生不可能得阿罗汉果,因为小乘行人的目的,是为了个人解脱,是为了自己获得阿罗汉的果位。

但大乘佛法就不一样,因为它的目的不是阿罗汉的果位,而是度化一切众生。度化众生也不是一生两生的事情,是生生世世一个长远的计划。所以大乘佛法中如果不小心犯了这些菩萨的所有的戒,忏悔了以后允许再受,大乘别解脱戒也不例外。

我们不能走两个极端:一个是认为,即使没有菩提心和出离心,只要发心守持居士戒或菩萨戒的戒条,就是在受持居士戒或菩萨戒;另一个是觉得,既然没有出离心和菩提心,受戒也不会得戒,我就干脆不受戒,因为受了也没有任何意义。即使没有得戒,守持这些戒条,也是有善根的,所以还是应该尽力守持。

别解脱戒、菩萨戒与密乘戒的层次不同,越是上层的戒,持守的功德也越是有所增加,违犯的罪业也会越严重。菩萨戒比别解脱戒高一层,功德也就高一筹,相应的犯戒罪过也更严重,所以一定要小心。

守持密乘戒的难度就更大了,因为密宗有很多特殊的观点,比如“万法是佛的坛城”、“轮回是涅槃”、“烦恼即菩提”等等,除了上等根基或是具有超凡智慧的人以外,很多初学者不易理解,所以很容易犯戒!破坏大乘戒律的头号大敌,是自私心;破坏密乘戒的罪魁祸首,是缺乏清净见。

六、当前普遍存在的问题

很多人念过受菩萨戒的仪轨,但真正得到菩萨戒的人不一定很多。

密乘戒也是这样。密乘戒的受戒方式是灌顶,很多人也灌过顶,但我想真正得到灌顶、得到密乘戒的人也不多。以前西藏佛法兴盛的时候,大家都非常重视、珍惜密乘的灌顶和修法。那时传密法很严谨,传法者和听法者都有严格的要求。一旦灌顶受戒,绝大多数人会真正得戒。现在双方都很随便,某些人连灌顶的仪式和过程都一问三不知,还要给别人灌顶;而接受灌顶者也是糊里糊涂,这样灌顶就不可能得到灌顶和密乘戒。

比如说,如果我把居士五戒的要求给读者讲得清清楚楚,然后要求读者受五戒,恐怕除了一些老年人,大多数人不敢答应;但如果谁要灌顶,恐怕没有几个人会考虑自己该不该灌这个顶,自己能不能守住密乘戒。越是上层的灌顶,就越随意,像居士戒之类的基础戒律,我们反倒是小心翼翼,不敢越雷池一步,这些都是颠倒的做法。

七、衔接今生来世菩提心的桥梁

(一)今生来世

以前很多神经科学家认为,在大脑的某些部位出问题以后,精神就会出现大大小小的问题,所以就将大脑与精神划等号,认为精神是大脑的产物。但越来越多的事实证明,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事到如今,包括获得诺贝尔奖的神经科学家都不承认这种说法,而持有与佛教一致的观点:人的精神不是从肉体产生的,所以也不是大脑的产物,但肉体与精神还是有着一定的关系。

密宗特别强调这一点。密宗认为,人有四个脉轮,分别位于肚脐、胸口、喉咙和头顶。头顶的脉轮又有五百个细微脉轮的分支,甚至还可以继续细分。每一个脉轮都有不同的作用,它们是思维的工具。如果把精神比喻成一个人,大脑和大脑里的脉就像是计算机或其他工具。人依靠工具完成工作,精神通过大脑完成工作。

在众生死亡并转世投胎到另一个身体之后,整个身体包括大脑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为精神与大脑有一定的关系,肉体反反复复地更换,有可能会让精神上的一些东西逐渐消失,菩提心也不例外——即使今生有了初步的菩提心,但换一个身体后,就可能会消失。

(二)延续菩提心的窍诀

我们不但要考虑今生怎样培养菩提心,还要考虑来世怎样保留和继续培养菩提心。具体的方法,是取舍“黑白八法”。黑白八法即《宝积经》里说的四黑法和四白法,一共八种念头。若行持四白法,舍弃四黑法,我们的菩提心不但今生不会中断,甚至来世也可以继续。

第一,“四黑法”的第一个,是欺骗应供。

应该供养和尊敬的,叫做“应供”。这里指自己的根本上师,传戒的戒和尚,以及其他的大乘善知识等。故意欺骗他们,是让我们失去菩提心的因素,所以一定要小心。

第二,令别人对不应该后悔的事生后悔心。

当然,如果是令造罪的人对罪过产生追悔之心,让对方改过迁善,则不属于“黑法”。此处所指的,是让别人对自己的善行或修行产生后悔心。比如,为了坑害对方,而对他说:你受戒的方法没有对,或给你传戒的上师不对等等,从而让对方悔恨不已:我以为得了戒,结果却没有,我不应该受戒等等,就是“四黑法”之一。

但平时聊天的时候,无意中使对方对自己以前的修法、受戒等产生后悔,还不在此之列,因为是无意而不是故意的。即使是故意,也要看发心。假如对方依止了一个所谓的上师,但这个人并不是具相善知识,如果他继续跟着这个人,可能不但不能解脱,还会造很多恶业,甚至有堕地狱的危险。在那种情况下,给对方讲讲他上师的过失,让他产生一些后悔心,也没有问题,因为动机是纯善的。

第三,毁谤圣者。

这里的圣者,指准确进入大乘道,并具有菩萨戒的人。

如果在毁谤时,具备中等根基的第一条戒(贬低他人)中所讲的所有条件,则不但属于四黑法,而且会犯根本戒;倘若不具备那些条件,则毁谤圣者就是四黑法之一。

第四,以狡诈手段欺骗众生。

佛经中讲到,无论采用任何手段,包括做生意短斤少两、欺买欺卖等等,只要因为自私的原因而欺骗众生,都属于黑法。

发菩提心的大乘菩萨,理应诚心诚意、公正无私地对待任何生命,这是菩萨的原则。为了自己而欺骗众生,就违背了大乘修行人的原则。即使没有破根本戒,也在阿赖耶识里播下了不好的种子,若没有忏悔清净,以后就会逐渐成熟,同时,在自私大行其道的内心,利益众生的菩提心也就没有空间了。

“四白法”的第一个,是不故意说任何妄语。

这里不是指居士戒里的妄语,而是指大大小小的所有妄语。但如果说妄语是为了利益众生,则不会犯戒。

现在有些人已经撒谎成性了,根本没有必要的时候,也会撒谎。大家一定要注意,不要把撒谎不当一回事,即使在无意当中说了妄语,也要忏悔清净。

第二,对所有菩萨都要有等同佛陀一样的导师的概念,并赞扬其功德。

引导我们的上师叫做导师,所有菩萨都是度化众生的导师,我们应该对所有标准的菩萨心存导师之想。

作为凡夫,就很难单凭外表来衡量、判断谁是不是菩萨——外表做得非常好,内心不一定有菩提心;外表非常糟糕,也有可能是成就者,是菩萨。所以,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我们不能毁谤任何人,而应尽量以清净心看待所有人。我们不能仅凭表面的行为,就随意蔑视、诋毁对方,这样有可能会犯诋毁菩萨的恶业。

第三,不以狡诈之心欺骗众生,对任何一个生命都以诚相待。
第四,说服自己的所化众生、信徒或学生修学大乘佛法。

佛教不会采取强制性的手段来传播弘扬,但每个佛教徒理应各司其职,根据自己的力量影响周围人。这并不是说要扩展佛教的势力,让佛教高高在上地统治别人,而是以服务的心态去帮助、感化对方,尽量使更多的人能沐浴到佛法的解脱甘霖。佛教的宗旨,就是以自己的智慧和慈悲服务于所有生命。

比如说,在不一定暴露自己的佛教徒身份,单位同事也不敏感、不反感、不排斥的情况下,适当地讲一些大乘佛法的道理,从而使对方对大乘佛法产生兴趣,继而进入大乘佛法。

现在汉地非常普遍的现象是,家里六、七十岁以上的父母,都在五、六十年代被洗过脑,不但没有什么信仰,还固步自封地抱着狭隘的观念死死不放,认为那才是唯一的真理。如果有人给他们说自己修行方面的特别感受和体验,他们就会很严肃地反驳道:你的精神肯定出问题了!

其实,连很多科学家也认为,寻找宇宙的真理,不能仅凭片面的数据,生活中所有可以作为证据的活生生的例子,都应该作为证据,这样才能知道真正的真理。

现在的年轻人不再像他们的长辈那样因循守旧、僵硬死板,网络发达以后,各方面的信息都能接触到,不像以前那么闭塞。每个人都有一定的思维空间,在世界观与价值观方面也有了选择的自由度,随着陈旧思维模式的瓦解,人们接受佛法的程度就远远高于自己的父母。很多年轻人就是十分虔诚的佛教徒。

但我们不要忘了,释迦牟尼佛曾经告诉我们说,儿女对父母最殊胜、最理想的报恩,就是让他们学佛,因此,竭尽全力让自己的父母亲人进入大乘佛门,是每个佛教徒的责任和使命。

大乘佛法的中心思想,就是度众生。所谓度众生,不是仅仅让他们吃饱穿暖就解决了,而是要让每个生命明白生死轮回的痛苦以及解脱的道理。

如果平时说得天花乱坠,要为度化众生而发誓成佛;打坐的时候,也发心要度化一切众生,但落实到实际行动上,却没有任何动静,这样学大乘佛法就很悬了。

八、生命的终极意义

从长远的角度来说,金钱、名声、地位可以没有,但菩提心、菩萨戒不能没有。因为菩萨戒、菩提心不仅是自己人生的全部保险,而且也是其他所有众生永不过期的保险。平时生活中,我们会买很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飞行保险等等,但是所有这些都是临时的保险,而并非长远的保险。如何面对岌岌可危的境况——下一世,再下一世自己将奔赴何方?这就要依靠菩提心、菩萨戒了。

如果没有菩提心,这一辈子算是白活了,即使银行里有再多的存款,开再高级的车,住再豪华的房子都没有用,因为这些都不是恒常永久的,都是随时会溜走的身外之物。我们最需要的,就是菩提心。

不知大家有没有在未来一年或两年当中一定要把菩提心修出来的决心?如果现在还没有什么打算或计划,临终时一定依然如此,不会有什么收获,那就很遗憾了。有这么好的机会不珍惜,不修菩提心,就浪费了大好的人生。因此,今生我们一定要当个称职的修行人,无论出家还是在家,都必须修菩提心和出离心。

当一个人再也不能生活——不能看到往昔熟悉的面孔,不能住在自己苦心经营的家里,不能开着车四处游逛,也不能去银行提取存款的时候,科学、天文、地理等知识还有用吗?西方哲学里面除了隶属于宗教的部分之外,其它思想也起不到什么作用。而东方的哲学,比如儒家做人的伦理道德,在死到临头的时候也是没有太大的用处。在即将一命归西的时候,就能看出佛法的真正价值,此时能起作用,能决定自己去向的路标,就是佛法。

总有一天我们也会面临死亡,只是时间的早晚。与其那时候可怜巴巴地去央求其他人来做临终关怀,不如自己提早关怀自己的临终——现在就要有准备,无论年轻还是年老。黄泉路上无老少,即使是年轻人,也不能保证自己今天肯定不死!所以修行才是头等大事啊!

慧灯之光之八

饶益有情戒

一、总义

很多学大乘佛法的人,会去学《入菩萨行论》。《入菩萨行论》是所有大乘关于菩提心的论典当中,最殊胜、最有价值而且最完整的一部论典。学完以后,基本上关于菩提心的修法、菩萨戒等相关知识都懂得了。在《普贤上师言教》等许多大乘论典当中,也介绍了菩提心的修法。但如果没有实修菩提心,则即使把《入行论》等论典从头到尾全部背下来,菩提心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所起的作用还是微乎其微。

菩提心有两种:愿菩提心和行菩提心。还没有真正的行动,只是有一种心愿:为了度化一切众生,我一定要成佛,叫愿菩提心;有了愿菩提心以后,就可以称为菩萨了。

因为每个人慈悲心的力度都不一样,所以愿菩提心也有三种不同的层次:

第一,最殊胜的发心,是牧童似的菩提心

牧童一般会让牛羊走在前面,自己则跟在牛羊后面。此种发心的人大悲心非常强烈,根本不关心自己成不成佛,一心一意想让轮回中的一切众生成佛。发誓当所有众生成佛以后,自己才成佛。虽然自己留在后面不成佛,也不一定有缘度化轮回众生,但在强烈的大悲心生起以后,会生起这种殊胜的心愿——众生没有成佛之前,自己不成佛。

当然,这种心愿其实并不会实现。就像释迦牟尼佛当年也发心:只要轮回当中有一个众生存在,我就不成佛,而要竭力去度化未成佛的众生。但释迦牟尼佛却提前成佛了,并利益了更多的众生。因为殊胜大悲心的力度很强,所以会让他快速成佛。这是自然规律,就算他不想成佛也没有办法,因为成佛的因缘已经成熟了。

第二,船夫似的菩提心

开船的船夫,最后会与乘客一起到达彼岸。同样,有些人会发愿:我既不愿意走到众生前面,也不留到众生后面,我要与所有众生一起成佛。

这个愿望也不可能实现,因为轮回当中的众生无边无际,无论怎样去度,永远都有未度的众生存在。佛菩萨每一瞬间都在度化无量众生,仍然无法度完所有众生。尽管如此,我们仍然要迎难而上,发誓度尽天边无际的众生,即使能力有限,也尽力而为,能度多少度多少,总有众生被我们度化,这也证明了菩萨心愿的不可思议、广大无比。

第三,国王似的菩提心

就像国王是自己先拥有王权之后,再利用手中的权势去帮助、护持民众一样,这种菩萨是发愿自己先成佛,然后再去度化所有众生,这个愿望是可以实现的。

这三种不同的菩提心,都不是发心度一部分众生,也不是发心能度多少就度多少,而是度尽所有众生。这样的决心和勇气,来自于大悲心。

无论是在家人、出家人、富人、穷人、有地位的人、没有地位的人,只要具备其中任何一种菩提心,从此就可以称为菩萨。我们不能认为,菩萨是神仙,或是念经念得多与受戒纤尘不染的人,只要有了上述菩提心,就是菩萨。

我们一定要争取即生证悟,实在不能即生证悟,至少也要修成出离心和菩提心,这样就有了非常好的基础。如果当了一辈子的佛教徒,却连出离心与菩提心都没有,那这一生就算是白活了。

菩萨戒与居士戒和出家戒等小乘佛教的别解脱戒不一样。小乘戒受持的时间,是尽形寿——从守戒之日到今生死亡之间,而不是生生世世。一旦死亡,戒体就自动消失;菩萨戒则是从受戒之日乃至成佛之间,即使死亡,菩萨戒也不会消失。依靠菩萨戒的引发力,下辈子就有可能会投生到有大乘佛法的地方,并找到具德的大乘善知识。即使没有找到善知识或大乘佛法,菩萨戒也会发挥作用,让具戒者自然而然就具备大悲心与菩提心。

关于这一点,过去也有很多公案。有些学小乘佛教的修行人,虽然他所处的环境,是小乘佛教的环境;传法的上师,是宣讲小乘佛教的上师;接触的道友,也是修持小乘佛教的。但这种人却具有与生具来的慈悲心与菩提心。如果我们即生好好修持菩提心,以后的生生世世也一定会越来越好。

过去的上师们说过:我们虽然在这一生当中没有修出真实无伪的标准菩提心,只有造作的相似菩提心。即便如此,我们下一世也能度化像整个世界的人这么多的众生,这就是菩提心的力量。

菩提心对我们来说太重要了,所以藏地有些大乘上师,会在一生当中宣讲几百次《入行论》。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菩提心是万能的。从消除罪障的角度来说,在菩提心生起的一瞬间,我们从无始以来所造的五无间罪等罄竹难书的罪业,都有可能连根拔除。就算没有彻底消灭罪业,也不会让我们堕地狱太久,蒙受不可堪忍的痛苦;从积累资粮的角度来说,只要菩提心一生起,就能积攒无量的资粮。正如《入中论》所说:“声闻中佛能王生,诸佛复从菩萨生,大悲心与无二慧,菩提心是佛子因。”如果没有菩提心,世上不会有任何一尊佛。只有发了菩提心,才能最终成佛。即使是八地菩萨,如果没有菩提心,就会永远安住于禅定状态而出不来,这样也不能成佛。因为八地菩萨断除了所有的我执,他的禅定境界非常寂静,没有任何障碍,他一进入禅定状态,如果没有菩提心,八地菩萨的修行就会从此间断,再不能往上发展。即便是成佛以后,假使佛没有菩提心,则佛陀度化众生的事业也会间断,就像阿罗汉一样,证悟了空性,断除了贪嗔痴我慢,却不会度众生,所以菩提心与菩萨戒非常重要。

戒律要保持清净,也只能依靠菩提心。阿底峡尊者的一位弟子曾问阿底峡尊者:该怎样清净戒律?阿底峡回答说:有菩提心就能清净戒律。我们都是修学大乘佛法的人,修学大乘佛法,一定要修学菩提心;真正修起了菩提心以后,就应该受菩萨戒,而且不能犯菩萨戒。

菩萨戒有三种:摄律仪戒、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

摄律仪戒中,包含了居士五戒,出家人的沙弥(尼)戒、比丘(尼)戒,以及按照龙树菩萨仪轨所讲的十八条或二十条根本戒,或无着菩萨所讲的四条根本戒(详见《慧灯之光》之《菩萨戒》)。大乘佛教、小乘佛教与世间法,以发心来判断。有菩提心的人去受别解脱戒,则别解脱戒也会成为菩萨戒。如果没有菩提心,只有出离心,则其受的别解脱戒就是小乘的戒;如果连出离心都没有,只是为了享受人天福报而去受戒,则只能称为人天佛法。

二、正义

此处要介绍的,是饶益有情戒,也即利益众生的戒。

饶益有情戒有十一条,发了菩提心的人如果有能力去做这十一条,却故意不去做,就会犯戒,只是罪过没有违反十八条或二十条根本戒那么严重,但也会犯一个细微的戒。

(一)帮助众生

有两种需要帮助的对象:

第一,需要帮助工作的。凡是比较有意义的事情,菩萨就应该去帮助。有意义与没有意义的界限是:间接或直接对众生有害,或者是对众生没有利益的事情,都叫做无利、没有意义;间接或直接对众生有利的事情,都叫做有意义。

第二,需要帮助救苦的。帮助病人、残疾人、精神病患者等等,比如看到众生生病了,就去买药给对方吃,或带对方去看病,去医院当义工照顾病人;看到动物生病了,如果有能力,就把动物送到兽医院治病等等。在这些方面,有些基督教徒做得非常好。

虽然一个普通人做不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但若能以伟大的菩提心作为基础,点点滴滴做一些事情,也能成为大乘利众之沧海一粟。

但是,帮助众生不能以闻思修作为代价。如果放弃闻思修,去帮助众生做一些不是很重要的事情。虽然表面上看来是在帮助众生,是在做一件好事,但是实际上却放弃了更重要的利生之事,从长远来看,这是得不偿失,对众生没有太大帮助。其实,真正发了菩提心的人的闻思修,就是利益众生。

但是,除了闻思修行的时间以外,如果还有时间去帮助他众,却因为懒惰而不去帮助他人,就会犯戒。

人类从有史以来到现在,任何一种文化与思想体系当中,都没有产生和出现过菩提心这样博大精深的伟大思想。在大乘佛法里,行为的伟大与否,好坏之别,是以利益众生为分水岭,对众生越有利,就越伟大。

(二)教化众生

教化众生,也即教给众生各种方法。具体有两种:1,是教授出世间的方法。比如闻思的方法、修出离心和菩提心的方法、修禅定和证悟空性的方法等等;2,是世间的生活和工作方面的方法。比如说,假如有人在做一些对众生没有什么伤害的生意时,经常出问题,搞得焦头烂额、狼狈不堪,如果我们很清楚他的问题出在哪里,也有能力帮助,就要给他出主意,并设法帮助他。如果把别人的困难不当一回事,不愿施以援手,就会犯戒。因为这种行为已经与我们当初发的菩提心有一点冲突了。

(三)报恩

世间人也会说: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凡是对自己有恩的众生,都应该报恩。报恩有两种:一种是对不求回报的对境报恩;一种是对希望得到回报的对象报恩。在菩提心基础上的报恩,与世俗伦理道德中讲的报恩有所不同:世间的报恩,多数是带有礼尚往来,我敬你一尺、你回我一丈的想法,或认为某人对自己好是理所当然的,所以不需要自己报恩等想法;菩提心所摄持的报恩,是不求回报的,而且无论对方是否要求回报,都一视同仁、知恩报恩。

本来众生都曾经是自己的母亲,对自己恩重如山,所以我们理应对一切众生发菩提心。哪怕众生的微小恩德,也要尽力报答。若能养成这样的习惯,对我们菩提心的成长会很有帮助。

(四)救灾

灾难包括自然灾害和人为的灾难。在发生地震、水灾、干旱等各种灾害时,大乘佛教徒应该带头去救灾。作为佛教徒,在大灾大难来临的时候,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是情理所在。能去灾区直接救援就决不推辞,即使不能去现场,也可以通过捐款等各种方式来帮助受灾众生。大乘佛法一直都在强调利益众生,如果仅说不做,那就是虚伪。5.12 汶川大地震的时候,就有很多开出租车的佛教徒带头动员其他出租司机去为灾民免费提供服务等等,这就是大乘精神的具体体现。

但俗话说:磨刀不误砍柴工。佛教徒也应该重视自己的修行,具有一定能力的时候,再去度化众生、帮助众生,则利益众生的力度更大、效果更好,也是很有效的途径。

打一个比方,假如东门着火了,井水在西门,自己又在城中心。若要救火,就必须先赶往西门去打水。如果慌不择路,两手空空地去往东门,虽然似乎是在赶往火灾现场救急,但实际上根本起不到作用。而看似南辕北辙的前往西门,才真正是明智之举。帮助众生,也必须具备一定的能力、条件与工具。

(五)消除精神痛苦

精神痛苦指失去亲人、失去财产、失恋、失业等引起的焦虑、抑郁症等各种精神病,现代人非常需要这方面的帮助。在这个问题上,佛教将来能起到很大的作用。大乘佛教徒在遇到精神病患者的时候,应该去帮助他们。

一些佛教徒告诉我:汶川地震的时候,他们在与心理医生联手,前往灾区做心理咨询期间,佛教徒白天工作,晚上回到驻地,便忙里偷闲地念经、修菩提心,一直都做得很顺利。但时间稍长以后,同行的有些心理学家却连自己的心理都出问题了。因为假如没有修行,经常接触痛苦不堪、心理不健全的人,自己不但容易受到严重影响,在遣除他人的精神负担方面,也收效甚微。最能解决问题的,是训练有素的佛教徒。一方面因为菩提心有很大的加持力,另外,在大乘佛法里,也有很多真正能解决心理疾苦的方法。这样就能有效地帮助对方缓解各种精神上的痛苦。所以,佛教徒,尤其是学大乘佛法的人,应该带头去消弭众生的心理重负。

(六)扶贫

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尽量去帮助那些穷困潦倒、一贫如洗的人。这也是六波罗密多当中的布施度。金钱的价值,是解决贫穷的痛苦。而舍不得用,舍不得给的金钱,等于不存在。有机会帮助穷人。是很荣幸的。

假如知道对方是职业乞丐,也知道给他的钱是用来赌博等等,为了对方断除恶习,也可以暂时不给。但如果不能确定对方会用钱来造恶业,就可以给。不管是职业乞丐或真正的乞丐,给对方一块钱或几块钱,他会高兴的。菩萨需要的,就是让众生高兴,这就够了。

(七)给予依处

如果有人想依止自己,来求学或寻求帮助,而且是诚心的,就应该允许对方依靠、依止,但不能有任何自私心。依止以后,一定要给他创造学习和修行的条件,也要想法为对方解决生活问题。如果不能做到,则不让对方依止也可以。

(八)随顺众生

如果有人为了表示好感,而诚心诚意地送给自己一点吃的、喝的等小心意,或因为喜欢和自己在一起,而邀约自己,在没有什么不便或不会对对方不利的情况下,就应该随顺对方,接受对方的好意,经常与对方保持来往,吃吃饭、聊聊天。并通过这种方法,让对方行菩萨道、走解脱路。

大乘佛教徒在随顺众生的过程中,若发现因自己的言行举止而给对方造成痛苦或不开心时候,应如此观察:以此痛苦或不开心能否令此人改邪归正或断恶行善,如果不能,就应随顺众生,而不能使其痛苦;若能令其改邪归正或断恶行善,就不能随顺众生,因为这样才能最终利益对方。如果发现,自己随顺众生的行为,虽然能让对方暂时幸福开心,但最终却于其有害的话,也不能随顺。以此类推,就能知道随顺与不随顺的尺度。

现在很多学佛的人就不懂得随顺,因为自己吃素,就要求全家都必须吃素,所以经常在家里闹出矛盾,搞得全家都不愉快。其实,我们也可以随顺家人,吃三净肉或肉边菜,然后逐渐地引导对方取舍因果。但不能为了随顺家人,就去杀鸡、杀鱼、吃海鲜,这是原则性的问题,所以不能让步。从大乘佛法的角度来讲,诸如性质恶劣的杀、盗、淫、妄、酒等行为,会对众生构成极大伤害,就不能毫无原则地随顺。除了这类事情以外,还是尽力随缘。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不随顺众生是不对的。

佛教要与时具进,佛教徒也应该融入社会主流,把修行与工作,学佛与家庭的关系调整协调好,不要搞得冲突四起,这样佛教才能有发展空间。我们不能因为学佛,就与社会格格不入,这样就没人敢学佛了。虽然从菩提心当中产生的一些行为会显得与众不同,但在没有必要的时候,我们的外表应该跟大家一样。

(九)赞叹入正道者的功德

看到别人有信心、布施、戒定慧和闻思修等功德的时候,要赞叹和鼓励,以令对方高兴、精进。当然,如果赞叹会导致对方产生傲慢等不良情绪,就可以不赞叹。

凡夫的性格或习气,就是喜欢讲自己的功德,而不喜欢讲别人的功德。即使明明看到了,都避而不谈。佛教,尤其是大乘佛教提倡,要学会赞叹、宣扬别人的功德,隐藏、淡化自己的功德。

(十)挽救入邪道者

在众生造恶业的时候,应该想办法挽救对方,令对方转变。在保证自己没有自私和嗔恨心的情况下,以慈悲心可以根据犯罪的轻重适当地予以批评或惩罚,但前提是为了对方好,哪怕仅有一点自私,所谓的批评与惩罚就会成为罪业,所以不允许。

如果见到别人造恶,却不愿得罪人,充当好好先生,让对方继续干坏事,就是放弃众生,如果这样,就会犯戒。

(十一)用神通度化众生

一般情况下,佛陀不允许宣讲、示现神通,但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用神通度众生。假如对方看到自己示现神通之后,会对自己言听计从,继而断恶从善,若没有利益众生的其他理由,就应该示现神通去度化对方。假使有神通而不示现,就会犯戒。当然,如果没有神通,则不示现也不会犯戒。

《百业经》当中,有很多这样的故事:有些很野蛮的国王、军官,在杀害一些阿罗汉的时候,无论怎样劝告,都拒不听从、一意孤行时,阿罗汉一示现神通,他们当即跪下来磕头求饶、悉心忏悔,并从此成为虔诚的佛教徒。这就是示现神通的好处。

以上十一条戒,为饶益有情戒。除了其中最后一条以外,其他十条我们普通人也都可以做到。发了菩提心以后,利益众生就是我们的工作,不需要媒体的宣传,他人的夸赞,将来的回报,就像吃饭一样稀松平常。有菩提心作为基础,我们做的任何利益众生的事情,才能真正利益众生。我们的人生才真正是伟大、光荣、有意义的。

密乘戒

慧灯之光之一

密乘十四条根本戒

密宗的见解与修法,有各种各样的分类。比如:宁玛派的修法就分为玛哈瑜伽、阿努瑜伽和阿底瑜伽三种不同的瑜伽。其他派别又有其各自的分类方式,但不论何种教派,何种分类,所有藏密教派一致承认,十四条根本戒是所有无上密宗共同的誓言。无论曾得受过何种无上密宗的灌顶,都必须守持该戒律。

当然,在此十四条戒律的基础上,不同的灌顶又有不同的戒律,大圆满有大圆满特有的戒律,大幻化网有大幻化网特有的戒律,时轮金刚有时轮金刚特有的戒律。无论其他戒律如何,所有的戒律都是以此戒为前提的。上次我们根据荣森班智达的观点,讲了入密的五个次第,其中有两条都与戒律有关,第一是入于坛城而接受灌顶,第二是受戒。此处再次重申一遍有关受戒与护持戒律的问题。

现在在很多地方,灌顶极其风靡盛行,无论国内国外都是如此。只要何处有灌顶,就会招来许多欣然而至的信众。但令人遗憾的是,在灌顶之时却往往没有强调密乘戒,接受灌顶者也从未考虑过在灌顶之后还需要付出什么的问题。虽然灌顶有不可思议的重大意义,但是,如果在草率地接受灌顶后,不严格护持戒律,就会造成极大的危害。所以,灌顶的结果也是有利有害的。因此,讲闻密乘戒至关重要。

首先,无论在接受什么灌顶之前,都应当对与所接受的灌顶相应的戒律了了于心,反复权衡掂量,看自己是否能守护,如果有困难,就应考虑是否该知难而退。比如大幻化网有五条根本戒与十条支分戒,如果在了解之后,认为自己不能做到,就不要接受该灌顶。居士戒与密乘戒相比,其后果并不是那么严重,但我们在接受居士戒时,都要慎重地做出选择。对于密乘戒,我们就更应该谨小慎微。

目前在汉地存在的严重问题就是,不但在灌顶之前不去了解灌顶的要求,在灌顶之后也不去过问。灌顶的目的,无非是令众生前往好的方向,这样作的结果,不但可能使自己枉费心机,而且有可能使灌顶的危害远远大于其利益。因为,如果对密乘戒一窍不通,就极可能失犯密乘戒,如果失犯密乘戒而不知忏悔,其后果也是让人触目惊心的。

别解脱戒、菩萨戒与密乘戒相比,虽然违犯别解脱戒过失很大,但与菩萨戒相比,就显得微不足道;如果违背菩萨戒,虽然也有极大过咎,但与密乘戒相比,也不足挂齿。密乘戒是三戒当中最严厉的戒律,所以决不能掉以轻心,一定要学习密乘戒,并严格护持以绝后患。

尽管如此,但密乘戒确实也有其不可比拟的优越性,比如说:如果违犯别解脱的根本戒,从小乘的观点而言,就无法恢复。但从大乘的角度来说,在发菩提心的基础上,就完全可以恢复;如果违犯了菩萨戒,也可以在上师三宝前重新接受;而密乘戒不但可以在上师三宝前重新接受,而且可以自己观想佛菩萨以及佛的坛城,在所观想的对境前忏悔并接受灌顶,以弥补或者恢复密乘戒戒体。

涉及到犯戒,最忌讳的就是两个问题,第一是犯戒,第二是不忏悔。佛在小乘的经典中也讲过:有两种人是值得赞叹的。第一是根本不犯戒的人;第二是勇于忏悔的人。无论针对哪种戒律,都是这样的。但是,在最后的结果上,这两种人虽然都可以不堕地狱,但在成就的速度上却有着天壤之别。犯戒越多、所犯的戒条越严重,离成佛的距离也就越遥远。所以我们还是应当郑重其事,防患于未然。

如果严守密乘戒,其功德也是无法衡量的。入密者不必经历大乘显宗所说的三大阿僧祗劫的漫长时光,在即生当中就有可能获得普贤王如来的果位。就像坐飞机一样,虽然价格很高,还有严格的安全检查等等一系列的要求,然而一旦飞机失事,从高空上摔下来也只有死路一条。但乘坐飞机的速度,也是其他交通工具所望尘莫及的。密乘戒也是这样,如果犯戒而不忏悔还净,必然堕入不得超升之机的金刚地狱。所以,如果不学密乘戒,而盲目地接受灌顶,是极其可怕的。

现在很多居士认为,只要参加了灌顶仪式,就理所当然地得到了灌顶,其实不一定。当然,在这种无知的情况下,没有得到灌顶更好。如果得到了灌顶,却对密乘戒一无所知,结果也就可想而知了。所以,不论接受别解脱戒、菩萨戒还是密乘戒,都应当事先了解其学处,这才是理智的做法。下面对十四条戒律分别进行说明:

一、诋毁上师

这是十四条戒律中最严重的。首先,我们应当了解什么是上师。关于上师的概念,有些不同的提法。在很多密宗的论典中讲了六种上师:“一般引导誓言灌顶师,酬忏师与令解心续师,以及窍诀传承六上师。”其中引导师为引入法门的上师;誓言灌顶师为赐授灌顶的上师;酬忏师为忏悔罪业的上师;令解心续师为传授密乘续部的上师;窍诀传授师为传授修法诀窍的上师;一般传承上师为稍得法恩的诸大善知识。在大幻化网等续部的解释中也讲了这六种上师,但并没有说诋毁六种上师,都会有相同的结果。而各种观点的不同也正在于此。宁玛派虽然承认对此六种上师,都不能诋毁,但并没有明确地说,诋毁这六种上师中任何一种,都会违犯此戒。

有的上师认为,诋毁这六种上师中任何一种,都有可能会违犯根本戒,他们的理论根据,来自于第六条根本戒,也即诋毁自他宗派。这里的“自”,也就是指自宗;“他”,也就是指显宗。他们认为:既然诋毁显宗的法都会犯戒,则诋毁显宗的上师也应该犯戒。所以,这些上师认为,诋毁六种上师中的任何一种,都有可能会违犯此戒。这种说法虽然有一定的道理,但其理论依据并不是很充分。

另一种观点是以某些印度的大成就者和宗喀巴大师为代表的观点,他们认为:诋毁六种上师中的任何一种,虽然有很大罪过,但不会都犯根本戒。此戒所指的上师,是指赐予灌顶、讲解密宗续部与窍诀的三恩德上师。

因此,归纳各大观点的共同之处,可以得出结论:诋毁三恩德上师是肯定犯戒的。在很多经论中之所以单独列出三恩德上师,至少说明诋毁这三种上师的后果,比诋毁其他上师更为严重。

不论观点如何,显宗的《律经》在遇到此类问题时,是以最保守的要求为准绳的。所以,我们在这个问题上,也应参照最严格的要求执行。即不毁谤所有的上师,包括显宗的上师,这是最安全的方法。如果毁谤了任何上师,都应以违犯根本戒的要求来进行忏悔。在戒律方面,千万不要随意轻率,还是越保守越好。

对这些上师有何种行为就算犯戒呢?关于这一点,经论上比较明确,所以也就没有争执,大家的观点都是一致的。所谓“诋毁”,是指无论从世间的角度,认为上师人品不好,没有学问等等,还是从出世间的角度,认为上师戒律不清净、没有智慧、没有禅定力等等,认为自己已经超胜于上师。犯戒的限度就是,如果认为自己该得到的法已经到手,从此以后可以不再理会恭敬上师,并打算与上师一刀两断。最严重的是以嗔恨心诋毁上师、轻侮上师、扰乱其心。违犯这条戒律不一定需要身语的行为,只要心中产生了念头,就算是犯戒,其他戒条不一定这样要求。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虽然认为上师是有功德、有修证的,但是对我不公平,或者某些地方做得不尽人意。在上师让自己做某些事情的时候,自己不想做,继而产生嗔恨心等等,如果有这样的看法,虽然没有犯根本戒,但还是有一定的过失。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你精勤修习,并获得了一定的成就,也会因此而间断的。所以应该翻然悔悟,励力忏悔。我们都知道,金刚道友之间有嗔恨心,都是很严重的,更何况是对境极其严厉的上师呢?大家在这个问题上,一定要防微杜渐,千万不要做出让自己追悔莫及的事情。

所以,为了预防犯戒,密宗三番五次地提醒大家,一定要在依止上师之前,再三地进行观察,以防止出现严重的后果。即使在显宗方面,虽然要求不是这么高,但最好还是采取谨慎的态度。在已经建立师徒关系以后,无论出现什么情况,无论上师如何显现,我们都只能看上师的功德,而不能观察其过失与不足。这也是目前汉地所存在的最严重的问题。

现在有很多缺乏智慧的人,一听说哪里有灌顶,就蜂拥而往。根本不去了解赐授灌顶上师的背景及人品,等到灌顶过后,很快发现上师的种种毛病,就不计后果地进行毁谤。该观察的时候如盲似聋,不该观察的时候却睁大双眼,吹毛求疵,就是颠倒的行为。这些都是缺乏常识、缺乏教育的缘故。所以,讲授密乘戒刻不容缓,势在必行。

无论哪一种戒律,犯戒的人必须精神正常。如果精神不正常,即使身口等作出违犯戒律的事,但因为心里没有这样的想法,就不算犯戒。

二、违如来教

1、必须建立在违背三种戒律(别解脱戒、菩萨戒、密乘戒)的基础之上,违背其他经书上的内容,不能归于此戒条;2、必须是明知自己所做的行为会违犯戒律;3、必须是以毫无顾忌的轻视心态违越这些戒律,才算违背此戒。比如在违犯盗戒及酒戒时,如果明知偷盗不对,却满不在乎地认为:偷盗又有什么了不起,犯戒并不值得大惊小怪;或者认为:虽然佛陀在小乘经典中规定不能喝酒,但喝酒也不会阻碍解脱道,所以喝酒也是情理之中的事等等。有这样的轻视心理,就算违背此戒条。如果没有轻视之心,比如:如果有人在想喝酒的时候,心想:虽然喝酒是不对的,但是酒的魅力实在是太大了,我实在抵挡不住诱惑,真是很惭愧。如果以这样的心态喝酒,虽然违犯了别解脱戒,却没有违犯此戒条。但是,如果有轻视的念头,即使是别解脱戒中最轻微的戒条,比如过午不食,如果认为此戒并不可怕,继而胆大妄为,就犯此戒条。

三、嗔恨道友

宁玛派的观点认为:凡是入密乘者,都称之为金刚道友,都是犯戒的对境。而对在同一上师前接受灌顶的道友犯戒,其结果就更为严重。但是,作为道友必须具备密乘戒,如果对方已经失去密乘戒,就不属于金刚道友。

怎样作就算是犯戒呢?如果仅仅有嗔恨心,但是并没有打骂的行为,是不会犯根本戒的。但在嗔恨心的前提下,只要有打骂中的任何一种行为,都算犯戒。这里所指的骂,必须是在对方已经听见,并且了知自己在遭受辱骂的条件下,如果对方没有听见,比如耳朵失聪,也不算是犯根本戒。别解脱戒中也有类似的规定,比如犯妄语戒,也必须对方能够听见,如果对方听不见,也不算犯戒。

如果没有嗔恨心,只是出于利益对方的目的,就像母亲打儿子一样地打骂道友,就不算犯戒。

因此,犯戒的界限是:1、对境为密乘道友;2、对方具有密乘戒;3、明知对方是密乘道友及具有密乘戒;4、在嗔恨心的摄持下,并具备打骂的行为;5、如果骂对方,必须对方能听见并听懂。如果其中一个条件不具备,虽然有过失,但不算犯根本戒。

四、舍弃慈心

犯戒的对境为任何一个众生,而不是指所有的众生。也就是说哪怕仅仅是对一个众生舍弃慈心,都应当算犯戒。我们也知道,要对所有的众生都舍弃慈心是很难的。无论多么凶狠恶毒的人,都会有慈悲的对象,比如自己的父母、子女等等。所以,这里指的是任何一个众生。这条戒是比较容易违犯的,不能驾御自心的凡人,只要一冒火,在丧失理智的情况下,就会犯此戒条。

怎样算是舍弃慈心呢?如果发愿:即使我有朝一日能够度化他,能够利益他,也对他置之不理。或者是希望某一个众生远离一切快乐,恒时遭受痛苦,有这样的嗔恨心态就算舍弃慈心。平时吵架、打架,虽然会有暂时的嗔恨心,但不一定会这样发愿,只有极其下劣凶狠的人,才会有这种念头。

犯戒的界限有两条:1、对方是任何一个生命;2、不需要任何行为,只要有这样的发心就足够了。

小乘的经典中认为,生起一念贪心,其罪过远远超过一百个嗔恨心。因为他们认为:别解脱戒所禁止的杀生、偷盗、邪淫等等的根源,多数往往来自于贪心,而不是嗔心。大乘菩萨戒却认为,以一念嗔心所做出的行为,其罪过远远超过一百个贪心所摄持的行为。因为大乘的根本就是菩提心,而嗔恨心是与菩提心直接相违的。所以,在大乘中,嗔恨心是十分可怕的弥天大罪。

违犯这条戒的同时,也违犯了菩萨的根本戒。修学过大乘佛法的人,比如:闻听过《入行论》或者菩提心修法、四无量心修法的人,自己如果有一些体会,一般不会违犯这条戒。如果有这样的想法,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我们一定要杜绝这种念头。

五、舍菩提心

胜义菩提心是不可能舍弃的,所以这里所指的菩提心,是世俗菩提心。具体地说,也就是愿行菩提心中的愿菩提心。因为,虽然舍弃了行菩提心,比如布施、持戒、忍辱等,但如果心中仍有为度化众生而成佛的想法,就不会犯此根本戒。但是,如果舍弃了为度化众生成佛的念头,就像一张纸被烧毁后,上面的字迹都荡然无存一样。所有的一切修持、一切努力,都随着这个念头的失去而土崩瓦解。如果因为懒惰或者遭受欺侮,比如自己本来一心一意地利益他人,却遭到他人的恶意中伤,就有可能万念具灰地认为:度化众生太难了,我还是洁身自好,明哲保身,自己修行自己成就吧。如果有了这种念头,就违犯此根本戒。

在大乘中并不忌讳盗、淫、妄等行为,在经书中有很多与此有关的公案,如果纯粹是为了他人,不含有丝毫的自私自利心,就可以在这些方面有一些开许。《普贤上师言教》中也多次提到过类似的例子。行为上的犯戒并不可怕,最可怕的是自私心,如果心里藏着自私心,一心只为自己打算,那么大乘佛法的根源就已经从根本上断绝了。舍弃愿菩提心来自于自私心,自私心越严重,就越可能放弃愿菩提心。

我执并不是最可怕的,在有了凡夫的我执以后,如果能发誓:我就是要去度化众生,我就是要去利益众生,无论我具有多大的能力,我现在就要去做,这就是很好的,所以我执并不可怕。如果隐藏在精进修五加行、努力放生背后的目的,不是为了众生得到安乐,只是为了一己私利,为了今生来世的善报。这种发心,在大乘佛教中就像毒品一样可怕。无论这种念头出现于何处,与其相关的一切闻思修行都会被染污殆尽。本来生起愿菩提心就不是容易的事,需要付出很大的艰辛,如果好不容易生起愿菩提心,却因此而化为乌有,才真是让人痛心疾首的遗憾之事。

违犯这条戒的同时,也违犯了菩萨戒。如果因为一念之差,而同时违犯两种戒是愚不可及的。我们要知道,如果舍弃了愿菩提心,就如同磁盘被格式化后,所有的信息都不复存在一样。自己通过多年的闻思修行所建立的一切功德,都会随之而彻底坍塌、尽付东流。所以,一旦有舍弃菩提心的苗头产生,就一定要毫不留情地将其掐断,万万不可铸成大错。

六、诋毁宗派

也就是诋毁自他宗派。关于这里所指的对境,也有不同的说法,有人认为自宗是指佛教,他宗是指外道。也就是说,即使毁谤外道也算违犯此戒。另一种说法认为,自宗是指密宗,他宗是指显宗。在自他宗派中,不包括外道。这两种说法中的第二种是正确的。

由此可见,此戒的对境,是指自声闻道至大圆满,所有大小乘的佛法,但不包括外道。

关于外道,经书中也讲过,众生的根器是千差万别、参差不齐的,趋入解脱的途径也是五花八门的。我们不能控制别人的信仰,强迫所有的人通通都来学佛教,学密宗。所以,如果没有度化他众的必要,是不能任意毁谤践踏其他宗教的。这虽然不是犯根本戒,但却有着极大的危害。比如:如果在修密法的同时毁谤外道,本来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比如一两年内获得成就,却因为随意毁谤外道,而使解脱的时间一再拖延,十年、二十年,甚至拖至后世。

什么样的行为就可以称为诋毁呢?如果对某个教派具有嗔恨心,或毫无根据地信口雌黄,说某教派的教理不是佛所宣讲的,比如认为某部经典不是佛宣说的等等。当然,如果你有确凿的、有说服力的证据,可以证明你的看法,那么站在实事求是的角度上,说出你的观点倒也无妨。但是,如果随意言说诸如密宗并非佛所宣说之类的语言,即使他没有灌顶,没有趋入密宗,不会犯密乘戒,但也有很大过失。如果有了密乘戒,就无疑已经犯戒了。

诋毁他宗是否需要对方听见呢?有人认为,可能需要对方听见,但在这一点上,我们没有看到明确的根据。所以,无论在对方是否能听见的场合,我们都应当注意,不可诋毁其他宗派。绝对不可谤法,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论典是否属于对境的范畴呢?如果是正确的论典,比如《中论》、《入行论》等等,虽然属于论典,但其真正的含义与佛所说的没有差别,如果随意毁谤这些论典,说其见解是一派胡言等,也违犯此戒。如果只是开玩笑,则不会违犯此戒。对整个经论没有信心是不犯戒的,只要没有诋毁的行为就可以。显、密、净、禅都是正法,绝不可诋毁。

在犯此戒的同时,也犯了谤法的严重罪业,也就是同时有两条罪业降临在自己的相续中。大家务必要规行矩步,三思而行,切忌毁谤佛法!这是第六条根本戒。

七、泄露秘密

所谓秘密,是指其他不了解密乘见解的人不能接受的,密宗不共同的观点、修法、行为。这样的做法并不是指密宗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缺陷和错误,害怕被他人了知。但众生的根基是不同的,在时机没有成熟的时候,向某些人透露密宗的一些超胜其他宗派的不共见解,反而会导致他人的反感。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古往今来的历史也说明了这一点。一些深奥的法门在刚刚传播于世时,往往会遭受他人的误解。比如大乘佛法刚刚出世的时候,一些声闻道见识浅薄的比丘就竭力反对,认为大乘教法完全是标新立异,根本不是佛所宣说的;在汉地的禅宗刚刚诞生的时候,也是四面楚歌,众多的抱残守缺者都认为其见解纯粹是故弄玄虚;同样,在密宗刚刚出生于世的时候,也曾面临过个别显宗修行人的反对。在藏地也是一样的,中观应成派、时轮金刚、大圆满法刚刚流传于世的时候,都遭到过不同程度的风霜雨雪,面临过重重叠叠的艰难险阻。

“夏虫不可以语冰”,这正说明,由于这些新诞生的法具有不可比拟的独到超凡之处,才会高深莫测,让一般的孤陋寡闻、因循守旧者难以接受。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家对这些教法慢慢了解以后,就开始认同这些教法,也就对这些见解行为习以为常了。现在,有很多曾被大家争论不休的教派,在冲破种种障碍之后,都被公众所认可了,但是都必须经历一段过程。所以,他人的不认可,不但不能证明法本身的缺陷,反而往往是因为其本身的殊胜性所导致的。在与其根基不相应的情况下,就应该保密,不能随意向不明真相的人透露密宗的甚深见解与修法,这样就可以避免让这些人造谤法的罪业。反之,泄露秘密就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如果没有遵守密宗的要求,而泄露了秘密,就会犯此戒条。那么,泄露秘密的对方包括哪几种人呢?1、是没有得过任何灌顶的人;2、如果泄露秘密之后,对方因不能接受深奥的观点,有可能产生邪见的人;3、虽然得受过灌顶,但只得过宝瓶灌顶的人,只能为其传授相应的生起次第修法。类似圆满次第、大圆满的修法,就不能为其传授;4、失毁密乘根本戒,却不愿忏悔的人。当然,如果失坏了密乘戒,却愿意诚心忏悔的人,不在此范围内。

另外,在以下六个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下,才会违犯此戒:1、泄露秘密的对方必须是以上所讲的四种人之一;2、对方必须生起邪见;3、明知对方会生起邪见。如果因为自己事先没有料到对方会生起邪见,而对方却生起了邪见,也不会犯此戒;4、对方必须听懂;5、没有特殊需要。比如:传法对象中的大多数,都能严护戒律、依教奉行,只是个别人的根基还不太相应,在此情况下,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也可以考虑针对多数人而传授密法;6、所泄露的内容,必须属于密法不共同的观点、修法等。比如大圆满前行中的人身难得、寿命无常等等,不属于不共同的观点,如果他人对此生起邪见,就不算犯戒。

我们都没有他心通,不能对他人的想法洞若观火,只有通过别人的表情来判断对方是否已生起了邪见。这条戒虽然不是很容易毁犯,但是,如果随意对毫无密法基础的人讲说甚深见解,也有可能会犯此戒条。大家还是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八、诋毁五蕴

密宗认为,身体是五方佛的坛城。一切都是清净的。如果有人认为,身体是不清净的、是无常的,不可能是五方佛的坛城,在这种情况下,就会诋毁五蕴。戒律中认为,燃指供佛、绝食、过午不食等等都违犯此戒。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能守持八关斋戒,不能以手指供佛。为了佛法、为了修法而承受苦行,密宗也是极力赞叹的,密宗也有不净观的修法,无常的修法。

虽然这些表面上看起来有一些矛盾,但根本的问题在于,如果持这样的态度:五蕴的本体虽然是五方佛的坛城,但在凡夫的境界中却是由肮脏的血、肉、骨骼、皮肤、脓液等组成的;虽然这只是一种幻觉,但从眼、耳、鼻、舌所感受到的现象角度来看,的确是无常、是不清净的,修不净观和苦行也是佛说的方便,就不会犯密乘戒。

但是,如果认为:从胜义谛(究竟、实相)的角度来观察身体,也不可能是佛的坛城,这种观点肯定是不了义的,是佛陀针对某些人的根基而言的,事实并非如此。这种想法已经与密宗的根本观点背道而驰了,在此基础上诋毁五蕴,摧残身体,则犯此戒。有关此戒的界限,在有些经书上讲得不是很明确,只是片面地宣讲苦行、自杀是犯密乘戒,但自杀是否一定犯密乘根本戒呢?不一定。如果认为身体不是佛的坛城,在此基础上自杀,则违犯密乘戒。如果只是因为一时想不开而自杀,虽然有罪过,具备了杀死一个人的一半的罪过(因为不是杀他人,而是杀自己,所以不具备杀一个人的完整罪过。)但与犯密乘根本戒毫无瓜葛,所以没有犯失此戒。这是第八条根本戒。

九、于法生疑

这条戒律与第八条有相似之处。犯戒的对境也就是外境自身所摄诸法。密宗认为,无论外境,还是自身,都是本来清净的,是佛的坛城,所谓五蕴也就是五方佛。如果认为从胜义谛的角度来观察,诸法也不可能是佛的坛城,这是佛为了度化某些众生而采用的权巧之说,实际上并非如此。即使对密乘观点持怀疑态度,也算是犯戒。

所谓怀疑包括两种怀疑,因明中是这样划分的:比如说:有为法是无常。针对这个立宗,进而产生两种怀疑。一、有为法是无常吗?也许是。二、有为法是无常吗?可能不是。如果对密乘的观点产生第二种怀疑,就会犯戒。在学密法之前,很多人对密乘的观点根本不懂,也就谈不上犯戒,只是在了解密乘的观点之后,继而生起怀疑,则违犯此戒。在没有精通密乘的观点之前,如果认为:虽然我现在对密乘的理论不能理解,但这是佛的观点,既然是佛的观点,就应该是正确的。在将来闻思了密乘的经典以后,我会慢慢明白的,就不会犯戒。只有在过分相信自己五根的前提下,将自己所感受的幻觉执为万法的本来面目,随意解释佛的本意,排斥密乘的见解,则必然犯戒。此为第九条根本戒。

十、不度恶者

犯戒的对象即恶毒者。包括“三宝上师怨敌二,破誓退密反抗者,入聚会列害众生,成具誓敌唯造罪,以及三恶趣众十。”对于这十种有情,如果具备了度化的能力、条件,却没有付诸实施,就算犯戒。象我们这些一般的凡人,根本没有度化他众的能力,佛也不会勉为其难,强迫我们去度化,所以,这不是针对我们而言的。

但也并不是说我们绝对不会犯此戒条。对于伤害金刚上师、毁灭佛法,伤害很多众生的人,我们虽然没有能力度化,但必须在表面上远离他们,也就是说在身语方面不能亲近他们。当然,心里还是应该发菩提心。在菩萨的境界中,虽然这些人造作了种种恶业,但并不是敌人,而是可怜的大恩父母。所以,决不能从心底里舍弃慈悲。如果不但没有度化,而且在外表上也与他们十分亲近,发表面上(身语)的慈悲心,则为犯戒。

有一点需要强调的是,如果是为了保护佛法和众生的利益,使他们改邪归正,而与这类人有身语方面的接触,则没有罪过。

此戒有两个层次,第一、是针对具备降伏能力的成就者而言,如果没有度化恶毒者,则为犯戒;第二、是针对普通的学密者,如果对十种恶毒者在表面上也与他们融洽相处,亲密无间,发表面上(身语)的慈悲心,则为犯戒。这是第十条根本戒。

十一、揣度正法

犯戒的对境为空性。前面所讲的第九条的对境是本净光明,是从现象的角度而言的。这里所讲的空性,是与中观应成派,或与般若波罗密多所抉择的空性比较接近的大空性。如果以普通的逻辑,也即因明中所讲的逻辑,去推导远离一切戏论、不可思、不可言的大空性,最后得出结论说:所谓的空性,并不是远离一切戏论的,而是象小乘所抉择的无我,或者中观自续派前期所抉择的单空等等,则犯此戒。这并不是要求我们必须精通或者证悟远离一切戏论的大空性,如果不懂则不会犯戒。这是第十一条根本戒。

十二、令信士厌

也即遮止他人的信心。犯戒的对境即是对三宝,特别是对密法具有信心的人。

如果当事人通过一些手段,比如口中言说不中听的语言,以身体奋力殴打等等来侮辱他人,以达到阻碍他人信心的目的。使其心生厌烦,退失信心,离密乘道,则犯此戒。

违犯此戒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对境为有信心的众生;2、必须是为了阻碍信仰,令其退失信心而故意采取手段。如果没有动机,只是在无意间使他人对大乘法等生起厌恶,不算犯戒;3、仅仅有发心不会犯戒,必须有身语的行为;4、他人退失信心的结果已经成立。

正常的学佛者一般不会犯此戒,但是,因为教派之间的争斗,偏袒之心极为增盛的人有可能会违犯此戒,所以还是应该引起重视。这是第十二条根本戒。

十三、不受圣物

所谓圣物,也即誓言物。誓言物有两种:一、受用誓言物;二、使用的誓言物,如铃、杵、天灵盖等法器。如果认为受用誓言物极为肮脏,或者认为使用铃杵、手印等是多此一举,实际上并不需要,只须修行即可,在此念头摄持下而拒绝誓言物,就会犯戒。

像酒、肉等饮食受用,在修证没有达到一定境界,能力有限的情况下,绝不能肆无忌惮地饮用和食用。会供的时候,对待酒类,只须用手指沾在酒里,然后涂在嘴唇上;对待肉类,也只须吞服象苍蝇腿的体积一般大小的肉。虽然从世人的角度来说,这谈不上是喝酒吃肉,但却足以表示已经接受誓言物。即使密宗,也非常反对随意享用誓言物。象铃杵天灵盖等法器,作为密法修行人,平时可以供在供桌上,即使没有这些法器,只要你没有拒绝的态度,也不算犯戒。

密宗所特有的甘露丸,虽然是用各种药材制成,但其中也包含了受用誓言物的成分,包括莲花生大师等持明者的甘露。一般人在特定的时间,比如会供时接受甘露丸,就可以表示接受受用誓言物,也就不会犯此戒条。

誓言物的接受方式是随接受人的具体情况而定的。有两种人可以不正式接受誓言物:第一种是初学者,即还没有能力接受誓言物的人,对他们就不必强求;第二种是修行已臻顶峰阶段的修行人。在他的境界中,肉和甘露与糖、水果等都是等同一味,没有分别的。既然如此,就没有必要接受誓言物。而处于两者之间的修行人,就应该接受誓言物。

之所以要接受誓言物,其目的是为了强行推翻我们从无始以来所建立的清净与不清净的分别念,通过此举接受本来平等的观念,对修行能起到促进的效果,最后达到证悟大平等的目的。作为初学者,因为接触不到诸法的本来面目,根本无法了知万法的本性。但是,如果执着于自己的感官,认为受用誓言物不仅仅从现象而言,其本体也是不清净的,就已经与密宗的观点大相径庭,所以就会犯戒。这是第十三条根本戒。

十四、诋毁女性

犯戒的对境:是指所有的女性。因为,在末法时代,以各种身份度化众生的度母、空行母等比比皆是。与男性相比,女性当中所占的比例更大。在任何场合,都有可能出现空行母的化身。如果随意毁谤整个女性,就有可能在不经意间毁谤了金刚亥母、白度母、作明佛母等佛的化身。

犯戒的界限包括四个条件:1、对方必须是所有女性。虽然毁谤一个女性,但必须建立在指责所有女性过失的前提下;2、具有言说过失的动机;3、毁谤的内容是所有女性的过失;4、对方必须听见。当这些条件满足时,即犯第十四条根本戒。

此十四条根本戒是密宗最基础的戒律,凡是密法的修行人,都必须对此戒律恪守不渝,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态度,小心翼翼地护持此戒。如果违犯,就应当悬崖勒马,尽快忏悔。虽然忏悔的方法五花八门,但金刚萨埵的修法是最普遍、最殊胜的(其具体修法,在即将整理出的加行修法中有详细说明。)借助于该修法,在具备四力的情况下,洗心革面,悔过自新,就能将功折罪。无论犯了多么大的罪业,都能彻底忏悔清净。这也是密宗超胜之处的具体体现。

要学习密宗,必须接受约束,然而,你所获得的回报也是不可估量的。

慧灯之光三

犯失密乘戒的界线与忏悔清净的方法

在讲密乘戒的时候也曾经提到过,密乘戒的优点,就是在犯戒之后可以不断地重新恢复。恢复的时候,也不一定需要上师在场,只需通过观想,便可恢复戒体。

一、犯戒的界线

在宣说恢复的方法之前,首先讲一下犯失根本戒的界线。因为,无论是犯别解脱戒、菩萨戒还是密乘戒的根本戒,都必须具备一些条件,在不具备所有条件的情况下,就不算犯根本戒。

密乘十四条根本戒的违犯界线,以前已经讲得十分清楚。而大幻化网五条根本戒的界线,有些与十四条根本戒的相应戒条是相同的,至于存在差异的地方,在宣讲五条根本戒的时候,也已经讲过,今天再讲一下这两种戒的共同界线。

经书中有四条或者七条界限的两种说法,下面分别进行讲述:

(一)四条界线

1、对境

几乎每条戒的犯戒对境都是不一样的,比如:舍弃上师的对境就是上师,嗔恨道友的犯戒对境就是金刚道友……

怎样就算是不具备犯戒对境呢?以嗔恨道友为例,比如说,假设两个人以嗔恨心吵架或者打架,如果两位当事人都得过密乘戒,并且在吵架的当下也具有密乘戒,就具备了犯戒对境;如果其中一个人从来没有灌过顶,或者是曾经灌过顶,属于密乘弟子,但在吵架之前,却因犯戒而失毁了戒体,并且还没有恢复,其戒体已经不复存在,这样就不具备犯戒对境,因为此人与其他没有学密的普通人完全相同,所以不能作为犯戒的对境。身为密乘弟子与其吵架或打架虽然会违反密乘根本戒以下某些比较严重的支分戒条,却不会犯失密乘根本戒。

同样,如果舍弃的对象不属于六种上师或善知识之一,就不会犯失根本戒。举一反三,其他戒条的犯戒对境也可以依此类推。

2、动机或思想

这里所说的动机,首先就要以精神是否正常为临界点。在经续中规定,违犯包括别解脱戒、菩萨戒以及密乘戒在内的所有戒条的人,必须是精神正常的人。如果精神失常,丧失了取舍之心,则无论如何也不会犯戒。因为作出该行为的人意识已经失控,头脑中根本没有犯戒的概念,并不是故意去违犯戒条的。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虽然没有出现精神不正常的症状,却因为出现了一些错觉,产生了一些误会,从而导致犯戒行为的发生,但当事人的本意却并非如此,在这种情况下,也不会犯戒;

其次,就要以是否有意为准绳。所有的犯戒,都必须在当事人故意而为的前提下才能成立,如果是在无意间不知不觉地作出了犯戒行为,则即使当事人的精神状态没有问题,也不算是犯戒。

由此可知,纵使精神不正常的人以嗔恨心去打骂金刚道友,并且辱骂的内容对方已经听见,但因为其精神已经颠倒错乱的缘故,所以就不会犯戒。

3、行为

这里所说的“行为”,不包括意识上的行为,而是特指身语的行为(多数的戒条都要求具备身语的行为,但也有少数只需要起心动念就会犯戒,其差别见于十四条根本戒和五条根本戒中)。

以嗔恨金刚道友为例,如果具备了非常严重的嗔恨心,但却不具备打骂的行为,就不会犯根本戒。同样,在十四条根本戒当中有些是需要肢体行为或者言语为前提的,如果不具备,虽然会有过失,却不会彻底犯根本戒。

但有一些戒条却不需要身语的行为,譬如,十四条根本戒中的第四条舍弃慈心,以及第五条舍弃菩提心,就不需要行动,只要在心里有了“我再也不去为了度化众生而发誓成佛”的念头;或者在看到众生遭受痛苦的时候,心里反而幸灾乐祸;或者在心里默默发愿,无论此人多么苦不堪忍,即使我有帮助他化解的方法,也一定袖手旁观,决不出手襄助。如果有了以上的这些念头,即使阳奉阴违,并没有在言语中表达出来,或者在身体行为上有什么表示,也算犯失根本戒。

但类似诋毁宗派,或者诋毁女性之类的戒条,就需要以语言表达为前提,要违反这些戒条,就必须有言说的行为,否则,就不会犯根本戒。

4、结果

以偷盗为例,假设某人有偷盗的行为,却不具备所盗窃的物品已经彻底属于自己的想法,则虽然有一些罪过,但不会犯根本戒。其他戒条也是一样,如果没有最终犯戒的结果,没有完整的犯戒过程,也就是说没有作到底,也不会犯根本戒。

十四条根本戒与五条根本戒中每一个戒条的要求都是不一样的,如果这些犯戒的条件全部具备,就是彻彻底底的犯戒。

另外,经书中也有七个条件的说法,下面简要地进行介绍:

(二)七条界线

1、犯戒能否最终成立,观待于当事人的犯戒行为是否被强烈的贪心或者嗔恨心等烦恼所摄持。所有大乘的戒条都认为,如果作出了杀盗淫妄等行为,但不具备贪嗔之念,就不会犯戒。大乘菩萨最忌讳、最反对、最讨厌的,就是自私心。如果犯戒行为是以自私心为中心所引发的,就属于犯戒。如果所作所为的发心是为了利益众生,就不一定会犯戒。说得透彻一点,如果没有丝毫的自私心,而完完全全是以大悲为出发点,为了对方自身的利益,就不但不会犯戒,反而有很大功德。关于这一点,在经书中有很多公案,想必你们每个人都可以举出一些例证,所以此处也不必赘述;

2、犯戒能否最终成立,还取决于当事人是否清醒地了知对境。此条的要求与前面所讲相同,故无需重复;

3、如果戒条要求具备身体的行为,以嗔恨道友为例,则在打金刚道友的行为结束之时,就会犯戒;如果戒条要求具备言说的行为,则要求对方必须听见,在对方的耳根接收到该信息的当下,就算犯戒;

4、如果属于意识行为的犯戒,其犯戒的界线一般是指,假使将一昼夜的二十四小时划分为六等分,则其中每一等分或者阶段为四小时,如果在一个阶段,也就是四小时之内,当事人对自己的行为产生了悔改之心,已经决意痛改前非,就不会彻底破戒;但是,如果超过四小时,却始终没有悔改之意,反而视若儿戏,甚至引以为荣,就会犯戒;

5、如果发生了犯戒行为,且在四小时之内没有进行对治,则会犯戒。还有一点就是,所有的犯戒,都要求当事人必须精神正常,并且是存心有意而为;

6、如果在事发当下,当事人不仅没有后悔心,甚至还存在着满足的快意,且符合以上条件,就肯定会犯戒。请大家注意,这里所说的后悔心,不是指事后的后悔,而是指犯戒当下的后悔。譬如,当下生起后悔心,立即放弃犯戒的行为;

7、每一种戒条都有特定的忏悔时间界线,如果超过这一时间点,就再也无力挽回犯戒的事实。这时除了励力恢复,便别无它途,否则,就只有在无数个来世中抱恨终天了。

与四条标准不同的是,在犯戒之时,以上的七条标准不一定要完全具备。比如,第三条身语犯戒界线,与第四条意识犯戒界线的要求就不可能同时具备。但无论是四条还是七条标准,只是划分方式不同而已,其内在含义并没有太大差别。如果具备了相应的所有条件,其犯戒的程度就会十分严重。

综上所述,三戒中的每一戒条都有各自的细微条件,如果不具备所有细节,则虽然有罪过,却不会犯根本戒。如果我们能够详细地掌握每一戒条的所有界限,能够精确地把握犯戒的尺度,就能更便于取舍,以免因无知而铸成大错。

以上宣说了犯戒的细微界限,下面讲述忏悔以及恢复的方法。

二、忏悔清净的方法

清净破戒罪过主要有四种方法:(一)以证悟空性的智慧来清净;(二)以禅定的能力来清净;(三)以世俗菩提心的能力来清净;(四)以伟大的行为来清净。下面分别进行讲述:

(一)以证悟空性的智慧来清净

这是最殊胜的清净方式,证悟空性的人通过修习空性,不但可以彻底地清净违反三戒的所有罪业,甚至可以消灭罪业的习气和种子。

但是,这种方式却是凡人所无法企及的,我想应当离我们还有一定的距离。当然,这只是我管窥蠡测,以自己的狭隘之见来衡量你们的境界。这种无凭无据评价他人的作法是佛陀所不允许的,也许你们当中有的人已经证悟到很高的境界了。但无论如何,我在这里只是针对一般情况而言,对于修行层次较低的人来说,虽然证悟空性的方式极其殊胜,但却是远水救不了近火。

(二)以禅定的能力来清净

这是我们一般凡夫都有希望做到的、简便有效的一种法门。密宗有很多清净罪业的修持方法,但我们不用去求取其他纷繁复杂的修法,金刚萨埵修法就是最殊胜、最典型的禅定忏悔方法。观想金刚萨埵主尊,观想百字明降下甘露,甘露充满自己的身体,使自己的罪障被彻底清净等等,都是以观想,也即以禅定来清净罪障的最佳良方。

阿底峡尊者也曾经说过:虽然密乘的戒条要求比较高,也比较容易违犯,但密乘也有非常具体的、不同寻常的、针对性极强、对治力超胜的忏悔方法。

金刚萨埵也有广中略的各种修法,法王如意宝有金刚萨埵的略修法,麦彭仁波切还有更简略的金刚萨埵修法,较复杂的就是五加行中的金刚萨埵修法,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选择。

所有清净罪障的修法,都必须具备四对治力:

第一为依止力,所谓依止力,是指忏悔罪业所依止的对境。修金刚萨埵的时候,金刚萨埵是依止力;修菩提心时,菩提心是依止力;修空性时,空性就是依止力;

第二为破恶力,即后悔心,也就是必须要对以前所犯的罪业生起强烈的追悔之意,这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后悔心,念诵百字明虽然可以从一定程度上减少罪业,但却很难使其彻底清净;

第三为恢复力,也即要有发誓从今以后改过自新、绝不再犯的决心,如果没有这样的决心,所言所行依然如故,就只能减轻罪业,而不能彻底消除罪业,这也是十分关键的;

第四为对治力,为了清净罪业所做的任何一种善事,包括念金刚萨埵咒、磕头、放生等等,都统称为对治力。

无论依照哪一种方式来清净罪障,都必须具备以上四种对治力。虽然我们没有能力以其他禅定方式来忏悔罪业,但广中略的各种金刚萨埵修法就是简便易行、首屈一指的禅定忏悔方式。在具备四对治力的前提下,念诵十万遍百字明,就保证能清净无始以来的所有罪业,这是佛在金刚密乘的续部中说过的、了义的最终之义,不是为了度化引导个别众生而采取的权巧方便之说。

佛陀在密乘续部中还说过,哪怕只念诵十万遍金刚萨埵心咒“嗡班扎萨埵吽”(ཨོཾ་བཛྲ་ས་ཏྭ་ཧཱུྃ),也可以清净乃至犯失密乘根本戒在内的所有罪障。但在佛陀住世的时候,世人的烦恼并不是十分深重,所以十万遍就已经足够;而在众生烦恼罪孽深重的五浊恶世,要想彻底清净罪业,就需要念诵四倍的数量,也即四十万遍。因为这个要求并不是很难,所以法王如意宝在每年的金刚萨埵法会期间,都要求大家要诚心竭力地念诵四十万遍金刚萨埵心咒。

按照这个道理来推论,末法时期的人也应该念诵四十万遍百字明,但因为百字明音节较多,念诵时间太长,要想完成四十万遍具有一定难度,所以就没有这样严格要求。即便如此,如果能够认认真真地念诵十万遍百字明,也肯定能清净包括没有受戒之前造作杀盗淫妄的罪业,以及受戒之后犯失密乘戒在内的所有罪业。

本来,违犯别解脱戒的罪业与犯失菩萨戒的罪业相比,则属于疥癣之疾;而犯失菩萨戒的罪业与失毁密乘戒的罪业相比,又只能算是皮毛之伤。犯失密乘戒的罪业,远远超过了违犯别解脱戒的罪业。但即使罪业如此严重,通过这一方式,也可以将犯失密乘戒的罪业彻底清净,至于违犯其他戒种的罪业就更是不言而喻了。这并不是我在信口雌黄,而是佛在续部中亲口所说的,我们有充分的教证可以证明这一点。

所以,如果有犯失戒条的情况,也不必失望甚至绝望,我们应当相信,通过金刚萨埵修法是完全可以清净所有罪业的。

虽然以禅定清净罪业的方法有很多种,但这里只简单地介绍了金刚萨埵修法的重要性及殊胜意义,具体的修法大家可以参照有关法本。

(三)以世俗菩提心的能力来清净

菩提心是万能的,只要有了菩提心,无论是想积累资粮、忏悔罪业,还是走解脱道等等,都是唾手可得之事;反之,如果缺少了菩提心,即使千方百计地集资忏障,绞尽脑汁地寻求解脱,其力量都是极其微弱的。

《入菩萨行论》中讲过:“菩提心如末劫火,刹那能毁诸重罪。”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一旦具备了世俗菩提心,所有的罪业都可以在一刹那间彻底清净无余。

所以,具有无伪菩提心的人如果犯失了密乘戒,也不要伤心失望,而应该鼓励自己:虽然犯失了密乘戒,但我必须重新站起来,因为我是发愿度化众生的人,即使犯了戒,也不能放弃我的目标,无论前面有何等的艰难险阻,无论将来会承受怎样的果报,我还是要继续向前,义无反顾地投入到弘法利生的事业当中。这样一来,则即使没有以专门的方式来清净罪业,也可以自然而然地清净包括犯失密乘戒在内的所有罪业。菩提心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武器,是包治百病、起死回生的灵丹妙药,我们万万不要将其束之高阁,而应当随时随地加以利用。当然,如果能在此基础上,再加上忏悔的修法,就更是再好不过了。

至于菩提心的修法,在《普贤上师言教》以及无垢光尊者的《大圆满心性休息大疏》中已经讲得十分清楚透彻,而藏传佛教包括格鲁派、萨迦派等在内的公认的菩提心修法,在《慧灯之光》中也进行了比较详尽的介绍,大家可以参照实修。总而言之,菩提心是所向披靡的、最有力的对治力,虽然我们并不排斥金刚萨埵之类的忏悔方式,但菩提心修法就足以替代一切忏罪方法,这一点是千真万确的。

(四)以伟大的行为来清净

所谓伟大的行为,主要是度化众生,就是指无论自己的能力大小,皆能心甘情愿、全力以赴、勇往直前地投入到利益众生的事业当中。虽然身为凡夫,如果能实实在在、点点滴滴地去作,在利益众生的同时,也可以清净自己的罪业。

例如,布施就是很好的清净罪业之方,无论是财产布施、法布施,还是无畏布施,都能够清净犯失密乘戒的罪业。虽然很多佛教徒不具备为他人传法的条件,但在放生的时候为所放众生念诵咒语或者佛的名号,也是一种法布施。因为我们念咒的目的,不是为了从这些众生那里得到任何回报,而完全是为了利益这些生命,所以没有自私心,这就是十分清净的法布施。佛在经书中讲过,所有的布施当中,最殊胜、最上等的是无畏布施;所有的持戒当中,最殊胜、最上等的是不伤害众生。所以,作为无畏布施的放生,是十分有意义的。

除此之外,还有四种伟大事业,就是在没有自私心、不是为了获取利润、不带有商业化成分的前提下,建立医院,救护病人;修建学校,宣传佛法,或者教授作为佛法基础的语言文字;设立佛事活动的道场,用于公众念佛共修;为他人提供闭关的场所,或者以饮食资具供养闭关修行人等等,以上四种行为都属于可以清净罪业的伟大行为。

另外,修建佛塔、做小佛塔(即擦擦像)、做火供,磕头、七支供等等,也属于伟大的行为之一。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火供以及会供是有很高要求的,必须具有一定的禅定以及生圆次第的能力。在所有前提条件具备的情况下,作火供以及会供的确可以清净很多罪障。但是,目前很多地方比较流行的,仅仅是将很多食物堆积在一起,或者扔到火中进行焚烧的所谓会供或火供,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会供和火供,而只能算是一种已经变味的表面形式而已。

经书中还专门提到了放生,可见放生也是十分有力的忏罪之法。但是,我们在放生的时候,千万不要抱着为了清净自己罪业的目的去放生,而是要为了解决这些众生临时的痛苦(无畏布施的目的)与究竟的安乐(法布施的目的),去积极放生。如果仅仅为了自己,虽然也有一定功德,但因为动机不纯正,反而会事倍功半、收效甚微。

释迦牟尼佛从发心到成道之间,从来没有考虑过自己的利益,一切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众生去付出、去奉献,但却在利益众生的同时,也解决了自己的生老病死。

我们从无始以来到如今,从未考虑过众生的利益,所有的言行,都是为了自己的幸福,时至今日,仍然一无所获,甚至连主宰自己上升下堕的权力都无法掌握。由此可见,为满足私欲所花费的功夫,根本没有任何价值。只有不考虑自己,单纯是为了众生而做的努力,才可以圆满地解决自己的问题。

另外,听闻佛法也是伟大的行为之一。无论是否听懂,只要坐在听法者的行列中听闻甚深妙法,都具有很大功德。

同样,为听法的人提供闻法场所、住宿之地、生活资具;刻印经书,这里所说的经书,包括大小乘的所有经典;以及思维四谛、中观等等在内的佛理,都属于伟大行为的范畴。

以上所介绍的清净罪业方法,是宁玛巴的一代高僧——荣森班智达将密宗续部中所提及的相关内容汇集整理而成的。我只介绍了其中起点不高、易于实施的部分,还有很多其他方法,就要求必须有生起次第与圆满次第的基础,作为初学道的修行人,即使依样画葫芦地去作,也不一定会起到很好的效果,所以就暂时没有为大家宣讲。

在前面所介绍的方法中,菩提心修法与金刚萨埵修法,是很容易掌握的,能否以此清净自己的罪业,主要取决于自己的精进程度;空性修法离我们还有一定的距离,但在加行圆满之后,我们也可以慢慢地进行尝试;至于伟大的行为,虽然有些需要一定的经济基础,但也有不需要钱就能做到的方法,所以不一定要以钱为前提,也就是说,能否清净罪业的关键,并不在于身外之物,而是取决于个人内在的修行。特别是放生,我们每一年都有很多机会,大家也在积极地参与,如果能够调正发心,就一定能清净从无始以来所积累的不可思议之罪障。

以上讲了很多清净罪业的方法,如果能将上述善法一一付诸实践,当然是绝佳之事,可是也不一定要全部都做,只要能够将其中的一种方法做得尽善尽美,就足以达到清净所有罪业的效果。但只要是善事,肯定是多多益善的,在可能的情况下,我们还是应当尽力而为。

三、结语

佛陀曾经说过,有两种人是他所赞叹的对象,第一种是戒律清净无瑕,也即根本不犯戒的人;第二种是虽然犯戒,却没有掉以轻心,而是及时忏悔、勇于忏悔,并想方设法进行恢复的人。

阿底峡尊者曾经说过:我从未犯过别解脱戒,菩萨戒却会偶有所犯,而犯密乘戒的次数却很多。阿底峡尊者本身是佛的化身,不可能犯密乘戒,他这样说的目的,就是为了强调三戒的层次,令后人在受持密乘戒之前,慎重地进行考虑,如果有足够的信心能够守持密乘戒体,才可以受戒,如果守持戒体尚有困难,就应知难而退,先受持难度不大的戒种,在机缘成熟之后,再受持密乘戒。

但是,阿底峡尊者又接着说道,虽然我犯过戒,却没有发生过与罪业共住超过一昼夜的情况。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无论犯失任何一种戒律,阿底峡尊者都在二十四小时之内进行了彻底忏悔。

不犯戒是很难的,但如果能在犯戒之后认认真真地对待,郑重其事地忏悔,也可以恢复戒体,所以,佛陀所说的两种人都能获得解脱。当然,从未犯戒与犯戒之后进行忏悔的两种人,在解脱时间等方面是判然不同的,所以,我们还是应当防意如城,束身自爱,将一切可能导致破戒的苗芽消灭于尚未萌生之际。

如果犯了戒,就要立刻忏悔。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即使我们不能保证自身戒体的纤尘不染,至少也不能讳疾忌医,拒绝忏悔。如果任随罪业蔓延滋长下去,等到病入膏肓之际,恐怕就回天乏术了。菩提心与金刚萨埵修法是既容易修持,又极其有力的忏悔方法,通过这些方法,就必定能清净我们的罪障。主动权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是心存侥幸、依然故我,以至最终无可救药;还是悬崖勒马、亡羊补牢,相信有智慧的人都会做出明智选择的。

密乘大幻化网之誓言

没有得过或者不准备接受无上密法灌顶者,请勿阅读下文。

一、总述

密乘十四条根本戒与八条支分戒,是所有无上密宗,也即所有内密的共同誓言。任何一位修学密宗的人,都必须遵守该誓言,所以大家务必要清楚地掌握每一戒条的具体界限。不了解的人,可以参看《慧灯之光》的相关资料,以便能遵照执行。

此处所讲的密乘戒,是大幻化网的戒律。很多人都知道,宁玛派的修法可分为玛哈瑜伽、阿努瑜伽和阿底瑜伽三种不同的瑜伽,其中最基础的续部是玛哈瑜伽。玛哈瑜伽分为十八大续部,如同中观六论的根本是《中论》一样,十八大续部的根本续,就是《大幻化网》。也就是说,所有玛哈瑜伽的内容,都包含在《大幻化网》当中。因此,《大幻化网》也属于宁玛派的续部之一。

《大幻化网》的戒律,包括五条根本戒与十条支分戒,一共十五条戒。如果能够严格护持这十五条戒律,就可以算是清净持守了密乘戒。虽然在这十五条戒律之上,还有阿努瑜伽与大圆满的不共戒律,但主要的戒律,在十四条根本戒与今天所讲的五条根本戒中已经涵盖。所以,我们今天就继续宣讲大幻化网的戒律。在十四条根本戒的基础上,再加上大幻化网的戒律,则所有密乘的戒律就基本上介绍得比较全面了。如果能不违背这些戒律,就应该算得上是个值得称道的密乘行人。

密宗戒律所涉及的范围较广,就连别解脱戒与菩萨戒也含摄在此范围之内。归纳而言,密乘戒包含三个层次,第一是共同的戒律;第二是不共的戒律;第三是特殊的戒律。

共同的戒律是指别解脱戒以及菩萨戒;不共的戒律为类似十四条根本戒、五条根本戒之类的戒律;特殊的戒律是指在修持一些特殊修法的过程中,所必须严格行持的戒律。我们今天所讲的内容,就属于不共戒律的范畴。

受持三种戒体的层次,是因人而异的。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进行选择,能够受持出家戒就受持出家戒,退而求其次,还可以受居士戒。在别解脱戒的基础上,再受持菩萨戒。至于受持菩萨戒的程度,也可以进行选择。利根者可以受持要求较高、戒条较多的二十条菩萨戒;如果自身的情况不允许,中等根基的人可受持四条戒,由于其中每条戒都可以分为两部分,所以也可以说是八条戒;不能接受行菩提心的下等根基者,就只需受持愿菩提心即可。在菩萨戒的基础上,才可以受持密乘戒。

别解脱戒及菩萨戒属于显宗与密宗、大乘和小乘共同的戒律,虽然密乘行人也应该守持这些戒律,但在密乘不共的五条或十四条戒律中,不会出现遮止杀盗淫妄的戒条,因为这两种戒不属于不共或者特殊的戒律。

受戒的时候,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先受别解脱戒,然后受菩萨戒,最后受密乘戒,三种戒体受持的时间有先后之别,受持的仪轨也各不相同;另一种是在获得密宗灌顶的时候,因为密宗的戒律已经包含了受持别解脱戒与菩萨戒的意义,所以在灌顶时,也就同时得到了其他两种戒体。其中最可取、最稳妥、最有把握的,还是第一种方法,也即按照先后次第,从别解脱戒开始,一步一步由浅入深地受戒。

如果得到了密宗的灌顶,并严谨持守密乘戒,即使没有修持生起次第或圆满次第等修法,也会在十六世之内得到解脱。如果能在严守三昧耶戒的基础上,一丝不苟地遵照上师言教进行修持,则能起到如虎添翼之效,在即生、中阴或者下一世就能得到解脱。但是如果失毁了密乘戒,并且拒不忏悔,就不但与解脱无缘,而且更会惨堕金刚地狱。在金刚地狱中所承受的痛苦,是任何显宗所描述的地狱之苦都远远不及的。

然而密乘戒有一个优点,就是在第一次如理如法地得受灌顶之后,如果有意或无意地破了戒,随后又想挽救破戒的过失,则即使没有上师在身旁,自己也可以再次以观想本尊、观想金刚上师的方式恢复戒体。

现在有些修行人完全忽略了戒律以及出离心、菩提心的修法,而只对本尊修法、生起次第修法、气脉明点修法以及大圆满的观明点等修法情有独钟。其实,如果不打好基础,成就这些修法的机会离我们就还有十万八千里。即使我们夜以继日地修持,也无法真实受益。

要想走解脱道,修学真正的密宗,就必须从出离心、菩提心入手,出离心与菩提心的培养方法,就是外加行与内加行的修法。现在有些居士问:我的上师开许我不修加行,应该不用修吧?我觉得,这个开许等于是开许你不用解脱了!在基础打牢之后,就可接受灌顶,灌顶之后,最重要的就是严守密乘戒。如果在修行过程中犯失了密乘戒,就需要立即忏悔并重新受戒。

本来在此之后也可以修持生圆次第,但现代人所面临的诱惑太多,整日汲汲于名利,辛辛苦苦、忙忙碌碌,内心杂念纷飞,烦恼极其粗重,在这种无法令人专心致志地精进修法的年代,想通过复杂的生圆次第修法来解决问题,无异于杯水车薪,是很难从根本上断尽轮回之根的。因此,对我们这些浊世众生而言,就需要一种针对性强、简单易行、力量强大,能够轻而易举地化解我执的修法。这种殊胜修法,就是大圆满的修法。

当然,也不一定所有人都是大圆满的根基。如果不是的话,修持大圆满也不一定能受益。决定根基高低的标准是什么呢?就是信心。如果对大圆满有强烈的希求、渴望之情,十分希望能修持大圆满法并最终获得大圆满的成就,就应当是大圆满的根基。

但是,无论修持大圆满还是其他密法,严持戒律都是首要之务。如果不守持戒律,则所有成就的希望都将化为泡影。为了令大家能进一步意识到密乘戒的重要性,今天再从另一个侧面来宣说密乘戒,让大家耳熟能详,从而起到警示提醒的效果。

得到密乘戒的途径,就是灌顶。但是,目前包括藏地在内的很多地方,于灌顶方面都存在着一些问题,尤其是在汉地,其现状就更为糟糕。虽然这些问题以前我们已经反复强调过,但为了引起更多人的关注,这里还是有必要再重申一遍。

在当今的不少地方,灌顶的上师比比皆是,灌顶的机会多如牛毛,大家都对灌顶充满了兴趣。但是,很多人却将与灌顶紧密相连的密乘戒忽略了。接受灌顶的人只知道自己得到了灌顶,至于往后必须守持的戒律,却一概不知。所谓的学密成了一种形式,能得到密宗实际利益的人也就屈指可数了。

第一个问题出现在灌顶之时,由于接受灌顶的人并不懂得如何得到灌顶,授灌顶者是否具有灌顶的资格以及自己是否具备接受灌顶的条件,却盲目地接受了灌顶,在这样的前提下学密,也就不会获得什么收获与进步;第二个问题,是接受灌顶的人在得到灌顶之后,却不注重密乘戒,仍然我行我素,即使已经犯失了密乘戒,自己却浑然不知。虽然世人喜欢用“不知者不为过”来开脱自己的过咎,但因果报应却是不留情面的。

之所以会出现这些问题,就是因为在汉地缺乏密法方面的系统教育,以及传播密法的方法不当而导致的。目前汉地的所谓密法,无非就是灌顶、加持摸顶、请宝瓶、作火供、会供等等,但这些是否是真正的密法很难判别。因为这些原因,致使不少显宗的高僧大德对密法抱持负面的看法。一方面是由于这些法师并没有真正领会到密法的实质含义;另一方面则与密法在汉地的弘扬方式欠妥有关。

这些问题的出现,并不代表密法本身有问题,而是修学密法的人没有按照正规的要求去做。要消除这些后遗症的危害,就需要为已经得到灌顶,却又茫然无措的人们进行补课,使他们能通过各种方式来及时弥补。这是宣讲密乘戒的第一个目的。

第二个目的,也是为了加强这方面的知识教育,事先晓以利害,使有意修学密宗的人能引以为戒,防患于未然,从而有助于自己的修行。

由此可见,推广和弘扬密法知识是势在必行的。以上宣说了传讲密乘戒的意义。下面介绍大幻化网三昧耶戒的具体内容。

二、大幻化网誓言的主要内容

大幻化网的戒律包括五条根本戒与十条支分戒,总共为十五条戒。

(一)五条根本戒

1、恭敬上师

十四条根本戒中的第一条也是恭敬上师。二者的要求是完全相同的。宁玛派的很多续部中都一再强调,密宗大大小小的一切成就,都纤悉无遗地依赖于金刚上师的加持。能否从金刚上师处获得成就,完全取决于自己的信心,如果没有信心,即使金刚上师是真正的佛陀或者金刚持,我们也无法获得任何加持和成就。

多年以来,在修学密法的过程中,我们也深深地体会到,如果没有上师的加持和诀窍,即使精通了显密的诸大论典,学富五车、素养深厚,也不一定有任何实际上的价值。

譬如,我依止法王如意宝以后,在五明佛学院待了二十年,其间也学了五部大论等不少经论,勉强可以算得上是有点知识,可这也只不过是懂得了书面上的理论而已,在具体问题上应该如何应对,就必须依靠上师。除了金刚上师的加持与窍诀之外,我们所学的书本知识,在关键时刻是无法起作用的,也是很难令我们获得解脱的。对此我们有过无数次的深切感受。

在跟随上师的日子里,我们时时刻刻都能感受到来自上师的阳光雨露般的关怀。每当遇到困难或者挫折的时候,金刚上师的加持更是无处不在。正是因为上师的加持,才使无数人在修心的旅途上能战胜如狂风暴雨般的袭击,解决纷繁棘手的问题,度过不可逾越的难关。

如果没有上师的加持和诀窍,无论是修行,还是弘法利生事业,都不可能有什么大成就。只有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加上金刚上师的加持,才能使我们体会到佛法最深奥的含义。因此,不仅麦彭仁波切等前辈高僧大德为我们再三强调了上师的重要性,我们在实际的修行过程中,也真切地体会到这些道理的真实性。所以,在密宗的所有修法中,都特别注重对上师的信心。

修学密法就是这样的,首先必须找到一位非常标准的金刚上师,之后就必须生起与之相当的信心。只有将二者结合在一起,才能品尝出密宗的味道,体味出密法的意义。在不具备信心的前提下学密,就只能是徒有其名的一种形式而已。所以,能够对上师怀有坚如磐石的信心,在修学密法上是非常重要的。

此处的所谓上师,包括在宁玛巴续部中所提到的六种上师:① 引导师:即引导我们跨入佛门的上师,比如传授皈依戒、居士戒、出家戒的上师等等;② 讲解续部师:即传授密法的上师;③ 窍诀传授师:是指不仅讲解一般密法,而且为自己传授修行次第等密宗精华的上师;④ 酬忏师:在犯密乘戒以后,向其忏悔罪业的上师;⑤ 誓言灌顶师;⑥ 一般传承师:是指除了上述五种上师之外,使自己稍得法恩的善知识,也即于其前得受过显宗四句以上佛法的上师。

在舍弃其中任何一种上师是否犯失根本戒的问题上,密宗较具影响力的诸位高僧大德所持的观点略有不同,关于这一点,在十四条根本戒中已经介绍过。

但灌顶、讲解密宗续部以及讲授密宗修行窍诀的三大恩师,绝对是犯戒的对境,如果对这三大恩师存有不恭、舍弃之心,就必然犯戒。在这一点上,各位前辈的说法都是不谋而合的。至于其他三种上师,迄今为止,我都没有看到任何两位上师的观点是完全一致的例子。

对其他三种上师应持的态度,以前我也讲过。有位上师认为:“密乘十四条根本戒中的第七条——‘诋毁他宗'中的所谓自他宗,就是以显密作为划分界限的。其中的所谓自宗,就是指密宗;而所谓他宗,也就是指显宗。既然显宗的法都不能随意毁谤,那么显宗的上师也必须得到应有的恭敬,如果不恭敬这些上师,就应当会犯戒。”他的这种说法是很有道理的,所以我们还是应当以最保守的方式来对待一切上师。

多年以来,我们也是这样做的。比如说,在密法方面,除了法王如意宝邀请一些上师来为我们灌顶,或者传授一些重要传承以外,我从来没有接受过其他的灌顶,所以也没有更多的上师。仅有的几位上师,都是法王指定安排的。如今,我拥有的灌顶和传承已经足够,所以将来也不打算再去接受新的灌顶。时至今日,这些上师多已纷纷离世,仍在世的也已所剩无几,所以对我来说,在此方面应该没有太大的问题。

在显宗方面,早期学院中的很多道友相互之间都得到过一些传承。因为这些原因,我们现在还是将这些道友视同密宗上师一样地恭敬对待。虽然没有时刻不离左右地尽心承侍依止,但心里却十分小心谨慎,时刻提醒自己至少不能出现不恭敬或伤害对方的行为。你们如果能这样做,就很保险了。千万不要因为对方是显宗师父就恣意妄为,以至于在无意当中失毁了密乘戒。在所有的密乘戒中,犯失这条戒的后果是最严重的,所以我们一定要加以重视。

怎样作算是不恭敬呢?这与曾经所说的界线是一样的。也就是说,犯此戒条不一定需要身语的行为,只要心中产生以下念头:“自己该得到的法已经到手,从此以后就无需假求于上师,不必再依止恭敬上师”,就算是舍弃金刚上师。不需要身体行为上的打骂,只要产生这样的念头就会犯戒,如果还有行为相配合,其后果就更为严重。正因为在这一点上的要求十分严格,所以密法中极度强调在依止之前必须观察上师。

但令人遗憾的是,目前在汉地,时常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很多人不经过观察就去接受灌顶,上师灌顶完毕,前脚才刚离开,弟子们就开始肆意毁谤上师,到处宣扬上师的过失,这是非常可怕的。但这种所谓的灌顶,有可能接受灌顶的人根本就没有得到。因为若授予灌顶之人不具备灌顶的条件,或者得受灌顶的人也不具备得受灌顶的资格,在这种情况下,就很有可能没有得到灌顶。如果没有得到,那当然是再好不过的事;如果得到了灌顶,又因为无知而诋毁上师,就会犯根本戒。

有关依止上师的细节要求,在已经翻译成汉文的无垢光尊者所着的《大圆满心性休息大疏》,以及《普贤上师言教》中讲得十分详细,大家一定要认真阅读,每个密乘弟子都要对作为金刚上师所必备的条件,及正确依止金刚上师的方法了如指掌,以免发生令自己追悔莫及的事情。

虽然在《大幻化网》中,恭敬上师的这条戒律位于第二,但因为这条戒是最重要的,违犯此戒的后果也是最严重的,为了引起大家足够的重视,此处将其提至第一。

2、不舍无上

所谓“无上”,是指密法的见解或者密宗所证悟的境界。因为这种境界是大小乘、内外密等佛法的最高境界,是一切诸法的究竟实相,所以称之为“无上”。

对没有开悟的人来说,这就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简单地说,它包括两层含义:第一,是中观宗在《中论》、《入中论》中所讲的空性,以及我们以前在开示“人无我、法无我”等时,用简单通俗的语言所描述抉择的空性见解;第二,是以《涅槃经》为代表的第三转法轮的精髓——如来藏,也即心的本性光明。

虽然在讲的时候,二者是各自分开的,但实际上它们却是互为一体、密不可分的。二转法轮所诠释的空性,与三转法轮所诠释的光明二者相结合,就是密宗的境界。这些境界虽然在显宗的经典里也有提及,但却是比较模糊、比较隐讳的,而在密宗里却讲得很透彻、很清晰。无论如何,密宗的境界并没有超越显宗的内容,都隶属于二、三转法轮的范围。以上内容,是从胜义谛的角度而言的“无上”;

从世俗谛的角度来说,密宗的“无上”,就是“一切万法都是佛的坛城”之见解。在这个层面上,密宗的见解与显宗的观点出现了较大的分歧。小乘认为:一切万法是痛苦、无常、无我、空性等等;唯识宗执持万法唯心的见解;中观派认为一切万法都是缘起空性。密宗这种“有悖常理”的观点,就很难令各方接受。

虽然现在以我们的肉眼来直接观察,看不出万法都是佛的坛城。眼前的一切,均是由烦恼炽盛的众生与不清净的山河大地组成的,而在佛的境界中,这些显现无异于如同极乐世界一般的清净之法,通过生起次第以及托嘎(超越)的修法,就可以现量看到、感觉到这一切就是清净的坛城。然而这是将来的事情,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一境界离我们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距离。但无论多么遥远,我们也应当了知万法的本性就是这样。以上是密宗世俗谛角度的“无上”。

这里所说的胜义谛和世俗谛,是从密宗的角度来区分,与以前所讲的中观胜义谛和世俗谛的内涵是不相同的。这里所说的“无上”,就是指密宗胜义谛和世俗谛的最高境界,如果舍弃了无上,就算是犯戒。

怎样算是舍弃无上呢?其实,无上与我们的心是无法割裂的,所以我们不可能真正舍弃无上。如果认为:“密宗虽然讲过诸法的本性是光明、是佛的坛城,但这些只是为了度化某些众生,为了让他们放弃一些执着或者烦恼的方便而已,是不究竟、不了义的说法;只有我们的肉眼所见,才是最真实、最准确的,诸法的真实本性不可能是佛的坛城,不可能是光明清净的。”就是舍弃无上,这是极其严重的过失。

凡夫人的傲慢心是非常强烈的,很多人都习惯于以自我为中心,用自己的五根,也就是五种感觉器官来抉择一切。认为自己不能感觉到的,就肯定是不正确的。但这些器官所分辨、判断出的结论,只能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充当权威,在深奥的层次中是站不住脚的,它不能说明任何问题。所以,我们必须放下一切我慢,尽力守护此戒。

如何护持此条戒律呢?从今以后,无论自己是否证悟,或是否能够理解密宗的境界,都应当时刻提醒自己:“纵然我现在还不能证悟、理解或体会这些境界,但这些都是佛亲口所说的,也是无数的高僧大德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向我们证明过的,所以肯定自有其道理,只是我目前的根基以及修行还有所欠缺,才不能体会、领悟到这些,但总有一天,我会领悟到这一切。”至少应该有这样的态度,才算是不犯戒。所以,即使没有证悟空性,也不算是犯此密乘戒,是否违犯的界限,是以对密宗境界所持有的态度来区分的。

在十四条根本戒中也包含了这条戒的内容,只是没有单独列出而已。

3、不间断密咒及手印

所谓“密咒”,包含了很多内涵,但一般是指我们平时所念诵的本尊心咒等等;“手印”一词的含义也极为丰富,但一般也是指用手所做的手印。

所谓“不间断”,有三种层次。上等的,是在每一个日日夜夜中,时时刻刻都不间断密咒手印;中等的,是在每月的初八、初十、十五、二十五、二十八、二十九、三十等殊胜日里,行持念咒及作手印;最低的层次,也不能超过一个季度,如果超过一个季度,就算是犯戒。尽管书上是这样讲的,但犯戒的真正界线应当是,如有从今以后不再念诵密咒和不作手印的想法,才是犯戒;如没有这些念头,只是因为时间来不及,或者因为匆忙而忘记了,也应该没有犯根本戒。但书上认为,只要超过了一季度或者两个月,就是犯戒。所以,我们也不能去违背这条戒规。可能每日坚持有一定难度,但要求在一季度中不间断密咒和手印应当是不过分的。

有人可能会有这样的担心:自己曾经得到过很多灌顶,每个灌顶的主尊心咒都要求念诵,还是有一定的困难。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将所有的密咒归为一体,用一个密咒来代替所有密咒,这样一来,只要不间断一个本尊心咒和手印,也就可以视同不间断所有心咒。如果一个本尊的心咒都不念诵,就会犯根本戒。

以上是关于第三条根本戒的说明,这条戒一般不容易违犯。

4、慈愍已入正道者

这条戒的主要内容,是要求金刚道友之间要和睦友爱。虽然违犯此戒的后果不如舍弃金刚上师严重,但这条戒极易犯失,所以也很重要,我们必须加以重视。

此处所谓的“正道”,就是指密法。凡是学密的人,无论是在宁玛派门下,还是在格鲁派门下,只要是密乘弟子,都是金刚道友。虽然经书上说过,因为一切众生都被如来藏所摄,故都是道友,但犯此戒的界线,则是以是否得受灌顶作为衡量的标准。

在同一上师前得受灌顶,或在同一坛城中得受灌顶的道友之间犯失密乘戒,其果报更为严重。

所谓“在同一上师前得受灌顶”的概念,我们可以用一个例子来说明。比如,某一道友在法王如意宝处得受了大幻化网的灌顶,而另一位道友又在法王如意宝座下得受过时轮金刚的灌顶,虽然二者得受灌顶的坛城不同,但因为是在同一上师座前得到的灌顶,所以就像是同父的兄弟姐妹一般;

所谓“在同一坛城中得受灌顶”,我们也可以用一个例子来说明。比如,某一道友在法王如意宝座前得受了时轮金刚的灌顶,而另一位道友又在另一位上师座前得受了时轮金刚的灌顶,虽然二者得受灌顶的上师不同,但因为是在同一坛城前得到的灌顶,所以就像是同母的兄弟姐妹一般。因此,在这些金刚道友之间,就更应当注意团结,以礼相待。

犯此戒条并不需要是这么密切的金刚道友,只要是学密的道友,都属于此戒条的对境。这条戒很容易违犯,大家千万要予以足够的重视。

现在汉地金刚道友之间的情况十分令人担忧。在有些城市,金刚道友之间四分五裂,形成了杂七杂八的很多派别。有的派别是以格鲁、宁玛等教派作为划分标准;有的又是以同一教派的不同传承,比如宁玛派内部所分成的白玉派、竹钦派等等作为划分标准;也有的是以不同的上师作为划分标准。大家各行其是、水火不容,派与派之间互相轻视、争长论短,都认为自己所学的法、自己所跟随的上师是最好的,对其他派别的法与上师都不屑一顾。

某些大德到这些地方去传法或者组织放生,也不得不面临一些尴尬局面:如果住在这一派的人家里,另一派的人就会不高兴;如果在这一派安排的地点传法,另一派的人就拒绝参加;如果跟这一派的人去组织放生,另一派的人就立刻退出……经常讲一些不利于团结的无聊话,从而导致金刚道友之间的矛盾甚至分裂。这种各立山头的做法是十分愚蠢而又幼稚的,金刚道友之间必须杜绝这种想法和行为。我们非常希望佛法或藏传佛教在汉地能健康地发展,正确地引导人们的思想,解除人们心中的烦恼、压力、忧虑和无知,进而引人走向幸福、光明;而不希望给人们带来没有必要的争论和烦恼。

怎样作就算是犯戒呢?此处的界限与以前所讲的完全一致。首先必须具有嗔恨心,这是很重要的一个条件,如果没有嗔恨心,只是出于利益对方的考量,就象父母打孩子一样地与道友发生争吵,或者说一些不中听的话,就不算犯戒。但是,如果是在以自私心所摄持的世俗嗔恨心的基础上,只要具备打骂中的任何一种行为,并且自己所骂的言语对方已经听见,就算犯戒。仅仅具备嗔恨心,却没有打骂的行为,是不会犯根本戒的。这些界线与《密宗十四条根本戒》所讲的一样,具体细节大家可以参看以前的《慧灯之光》。

大家务必注意,这条戒是很容易违犯的,只要以嗔恨心摄持,与密乘道友之间发生吵架的行为,就会犯此密乘戒。众所周知,类似吵架这种事情是随处可见的,但在金刚道友之间却必须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如果不懂戒条的要求,还情有可原,现在大家对这些界限都已经十分清楚,如果还明知故犯,就于理不容了。因此,我们一定要时刻检点自己的言谈举止,小心谨慎,安分守己,千万不要作出一失足成千古恨的事情来。

5、对非法器保守秘密

此戒的主要宗旨,就是不能对非法器宣说秘密。

这里所说的秘密,可以分为十种。其中前四种,属于永恒的秘密,也就是永远都需要保守的秘密;后四种,则属于临时的秘密,这种秘密有时间限制,超过一定的时点,就不需要再保密;

第九种秘密,称为“应密”,也就是通过思维抉择出的应当保守的秘密。比如,在发现金刚上师、金刚兄弟的过失等等之时,以自己的智慧去思考后得出结论:如果将这些说出来,就会让人产生没有必要的误会,并使对方生起邪见,所以不能随意宣说。这种秘密,就属于应密;

第十种秘密,称为“委托密”,也即他人委托自己的所修本尊的名称等秘密。这里所说的“他人”,是指金刚上师与金刚道友。只要他们嘱咐自己不要外传,自己就切记不可外传。以上内容,就是违犯此戒所涉及的十种秘密。

这些秘密不能对什么人宣讲呢?就是尚未获得灌顶,或者对密法有成见的人等等。如果对方因此而对密法生起邪见,就算犯密乘戒。如果在自己泄露一切万法都是本来清净的佛的坛城等秘密之后,对方并没有因此而惊疑,继而使信心动摇,也没有生起一丝一毫的邪见,就不算犯根本戒。

其中四种永恒秘密中的第一种,就是前面已经讲过的密宗见解。

对于胜义谛方面诸法本性为空性光明的见解,修学大乘的人一般不会生起邪见,因为显宗经典中涉及这一内容的教证比较详实;

在世俗谛方面,密宗认为,一切万法都是本来清净的。一切众生,包括一位正在行持杀盗淫妄恶业的人,其本性当下就是佛,可如果不能当下证悟,便只能是一名烦恼深重的凡夫。

对此观点,很多修学显宗的人是难以理解的。虽然对于“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说法,他们已经习以为常了,可如果将一位高举屠刀的恶棍认定为佛,他们却会惊得目瞪口呆,继而提出异议:这样说来,地狱的众生岂不也都成了佛吗?……对于这些见解,他们认为是愚蠢之至、荒谬之极的。所以,密宗在世俗谛方面的见解,就不能口无遮拦地向其他人随意公开,除了得受过灌顶,正在修持密法的金刚道友以外;

第二种永恒秘密,就是密宗的行为。修持密宗,有可能会作出一些常人无法理解的伟大行为。为了防止对方产生邪见,这些行为的内容,对已经得受过灌顶,却没有完全理解其内在含义的人,也不能够泄露。只有在他们逐渐了解适应之后,才能有次第地向他们逐步透露;

第三种永恒秘密,就是本尊的名字和本尊像;

第四种永恒秘密,就是修行的瑞相。也就是在修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一些验相。

后面这两种秘密,是对任何人都不能讲的,即使对方是金刚道友,也应当三缄其口。密宗甚至认为,如果自己的金刚上师不善于保密,自己担心将这些秘密向其表白,他可能会在上课或者聊天的时候向其他人泄露,也可以对金刚上师保守这些秘密。不是因为金刚上师不能听到这些秘密,而是因为他可能会告诉别人。如果别人知道这些秘密,自己的修行就不会有进展,就会停滞不前。当然,如果上师性格严谨,能够严守秘密,则告诉上师也无妨,因为他是金刚上师。但对金刚道友,就千万不要讲出自己本尊的名字、身形以及修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现象。

汉地很多居士对这个话题都非常感兴趣,经常乐此不疲地聚在一起谈论这些内容。比如自己梦见身色庄严的佛菩萨,见到奇异的光芒,或者见到一个美丽的天人等等,说得手舞足蹈,天花乱坠。

在这里要提醒大家,如果看到的是幻觉,那就只不过是一种无利无害的现象而已。在这种情况下,不能去执着它,也没有必要向他人炫耀,让它自生自灭便可。如果真正是修行的瑞相,就更不能向除了上师以外的任何人透露。讲出这些内容,会对自己的修行造成障碍,使自己的修行受损。若是为了欺骗别人,而胡说自己见到了本尊、空行母等等,因为是在撒谎,则有可能犯妄语戒;若是实情,则切切不可外传。虽然这样讲出去,对整个密法不会构成损害,但却会成为自己修行的绊脚石。

学佛就必须脚踏实地,不要随意向他人夸耀外道所津津乐道的诸如看到光,看到彩虹,感觉到气流等等之类的所谓感受,讲出来不但没有任何益处,反而会自招其损。

以上四种秘密,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永恒秘密。

关于临时的四种秘密,我们可以用一个比方来说明。比如,如果某人准备与三四位伙伴到山上去闭关一个月修习本尊的话,其修行的地点、时间、在同一坛城中共同修行的同伴,以及修行时所用的供品及法器,这四个内容都属于应当保密的范围,在闭关没有完毕之前,不能向他人透露。一个月的闭关结束之后,就不需要再保密了。

针对这一规定,荣森班智达认为,在密法已经为世人所接受并普遍公开的时代,泄露这些秘密也不成其为问题。可是密宗早期的传播不是很普及,世人对密法都心存戒备,在那种环境中,就应当保密。

在修行的时候,最好还是保守秘密,否则可能会带来人与非人的扰乱与障碍。所以,这四个内容在定期的修行没有完成之前,最好不要公开。

以上四种,属于临时的秘密。

第九种秘密前面已经讲过,就是可能会因引起人们的误会而对佛法、金刚上师、金刚道友不利,或者会给众生带来损失的种种自己认为应该保密的内容;

第十种秘密为委托密,是由金刚上师或金刚道友特意嘱托应当保密的事情。

以上十种秘密中无论哪一种都不能向未得灌顶的人,失坏誓言又不愿意忏悔的人,以前修习密法后来又退出的人,不信密法的人,以及不信因果、不信轮回的人透露。如果任意透露,对方一旦生起邪见,自己就犯失了根本戒。即使对方没有生起邪见,自己也会犯支分戒,此戒条与十四条根本戒中第七条的规定是相似的。

这些秘密并不意味着密宗里有什么问题,只是为了让人们慢慢地适应密法,在不伤害众生的前提下传播密法,因为密宗有一些显宗所没有的内容,而只听过显宗的人,就不一定能接受,就像禅宗刚到中国时和有些新的科学理论刚刚出来时,很多人不接受一样。

以上内容是《大幻化网》的五条根本戒,在《大幻化网》的颂词中说过:这五条戒包含了所有的密乘戒以及别解脱戒,任何人只要能清净护持这五条戒,就密宗而言,便算是戒律清净。但于此之上的大圆满戒律中却认为:这五条戒只包含了《大幻化网》以下的所有三昧耶戒。

以上介绍了根本戒的内容,下面讲支分戒。

(二)十条支分戒

支分戒分为两组,每一组有五条戒。其中第一组为不舍五毒;第二组为不舍五甘露。

1、不舍五毒

所谓五毒,就是指贪、嗔、痴、慢、嫉五种烦恼。

所谓“不舍”,应当这样理解:小乘认为,贪嗔痴等五毒,是实实在在的、必须断除的烦恼;而菩萨乘认为,贪嗔痴等五毒,不一定是必须断除的烦恼,如果有菩提心的摄持,以菩提心为前提或者助缘,就可以将烦恼转为道用;密宗的境界是很高的,它认为,实际上根本就不存在贪嗔痴慢嫉,所谓的贪嗔痴慢嫉,一旦证悟的话,就是佛的智慧,所以不需要舍弃。

当然,从凡夫人的角度而言,绝不能说五毒是佛的智慧,但证悟之后,在佛菩萨的境界中,这一切就是佛的智慧。

在实际操作中应当如何行持呢?虽然通过我们修行境界的逐步提升,最终能真真切切地感悟到万法的原貌就是佛的智慧,但如果修行达不到这一层次,就永远不能体会或者触及这种境界。我们现在还没有达到这么高的境界,所以就必须先断除烦恼。以贪心为例,密宗也允许修持不净观,这种见解虽然与万法皆为佛之坛城的观点相违,但在尚未达至该境界之前,也可以用显宗不净观的修法来对治贪心,而不能信口雌黄地说出贪嗔痴应当存在,因为都是佛的智慧,修持不净观纯粹是愚蠢之举等等之类的话。

因此,请大家不要误解,这里的意思并不是说现在就不必断除烦恼,而只是将证悟之后,如拨云见日般豁然开朗的境界稍作描述而已。

2、不舍五甘露

五甘露的内容大家都知道。为什么要接受五甘露呢?因为这是密宗特有的、用以快速破除众生执着的一种方便。显宗推翻原有执着所采用的是循序渐进的保守方式,而为了能更快捷地达到这一目的,针对具有一定密宗见解、修行基础以及承受能力的人,就有接受五甘露的要求,使其亲身体会到一切万法皆为平等,所谓清净与不清净只是心的执着这一真理。这也就是前面所说的密宗特有的行为之一。但是,密宗也极力反对强迫初入密道的弟子接受五甘露的做法。

针对这一戒条,在实际行持中应当如何处理呢?在无垢光尊者等上师的论著中说过,当没有达到一定境界之前,首先可以享用以前辈成就者的甘露做成的甘露丸。现在的很多甘露丸中都含有少量的这些成分,如果服用这些甘露,就不算违犯此戒。如果没有这样的甘露丸,则可以在每日或者殊胜日吃饭的时候,将食用的饭菜等食品观想成五肉五甘露,这样作也可以算是接受五肉五甘露。

这十条支分戒比较容易守持,而根本戒的守持难度相对而言较大。如果违犯了支分戒,虽说有很大过失,可与犯失根本戒相比就微不足道了。如果破失了根本戒,并拒绝忏悔,就会对今生来世造成极大的危害,并使修行的功德受到破坏,甚至全盘毁灭,这是相当可怕的,所以称之为根本戒。而破失支分戒,只会因破戒的严重程度而使修行功德受到不同层次的破坏,但却不会受到根本性的毁灭,所以称之为支分戒。

三、结语

以上简单地介绍了《大幻化网》的根本戒与支分戒,作为学密的人,即使将来没有学到大圆满、生起次第等修法,也没有太大的问题,但必须要遵守密乘的戒律,最好不要违犯。如果在迫不得已或故意的情况下破戒,就必须快速忏悔与恢复,这一点尤其重要。

有的人对此满不在乎,随意违犯戒律,之后又不励力忏悔,这是最危险的。这样不但会使长劫的修行善根付之一炬,而且等待他们的也将是万世不得超升的金刚地狱。

很多人在法王如意宝座前得受过灌顶,无论灌顶之时观想是否清楚,以殊胜上师不可思议的加持力,一定能使我们所有人都得到灌顶,这一点勿庸置疑。剩下的事,就是护持戒律了。如果在得到灌顶之后犯了戒,密乘戒的优点就是,如找不到任何上师,通过观想金刚上师,就可以在上师座前重新接受灌顶。至于接受灌顶的方法,在《普贤上师言教》中“上师瑜伽修法”的最后,就有领受灌顶的相关章节,通过这一方法,即可恢复密乘戒。

小乘别解脱戒在这一点上是无能为力的,因为它没有破戒后的恢复方法。密乘戒超胜于其他戒种的长处之一,就是具有殊胜的忏悔与恢复方式。

如果能够清净持守密乘戒,即使今生不能得到解脱,在不久的将来,也必然会获得成就。这是作为正量士夫的佛陀亲口所说的,佛陀是绝对不会打妄语的,而我们也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这一点。

水可载舟,也可覆舟。密乘戒可以使我们快速成就金刚持的果位,也可以将我们打入惨不忍睹的金刚地狱。主动权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何去何从,任你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