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圆满心性休息kepa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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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圆满心性休息分三 入造论之初义 顶礼 立宗 广说真实论义分十三: 一、暇满难得(分四); 甲一(总说暇满难得)分二: 乙一、略说暇满难得; 乙二(广说暇满难得)分八: 丙一、宣说十八暇满: 丙二、虽得暇满然无可信之理; 丙三、劝勉勤于正法; 丙四、今当精进之理; 丙五、暇满难得之理; 丙六、今若不勤则受轮回之苦; 丙七、暇满为诸法之依处; 丙八、以比喻说明暇满难得。 甲二、(认识暇满之自性)分二: 乙一、总说; 乙二、(别说)分六: 丙一、宣说相似人身; 丙二、宣说中等人身; 丙三、宣说珍宝人身; 丙四、当思正法之理由; 丙五、如是思维之功德; 丙六、于业地修法具大义。 甲三(明确观察能依所依之自性)分六: 乙一、法之根本为心; 乙二、应当日夜精勤修法; 乙三、宣说功德令生欢喜; 乙四、成办超人善妙之理; 乙五、暇满为诸乘之所依; 乙六、观修难得之方法。 甲四、回向本品善根。 二、寿命无常(分五); 甲一、略说 甲二(广说)分十三: 乙一、所爱之身亦是无常; 乙二、得梵天果亦是无常; 乙三、乃变化性故为无常; 乙四、器情世界皆为无常; 乙五、以诸佛佛子示现涅槃而说无常; 乙六、以无增唯减而说无常; 乙七、外内皆为无常; 乙八、以比喻说明无常; 乙九、终舍一切故为无常; 乙十、三世均为无常; 乙十一、三有皆是无常; 乙十二、刹那亦无常; 乙十三、诸缘时境皆无常。 甲三(劝勉精进)分三: 乙一、具足上师窍诀时当修法; 乙二、若不精勤则不得解脱; 乙三、于不听善妙教诲者生悲心。 甲四(结行)分二: 乙一、欲越轮回者当观无常之理: 乙二、宣说功德。 甲五、回向本品善根 三、轮回痛苦(分四); 甲一(总说痛苦自性)分八 乙一、略说痛苦; 乙二、宣说痛苦之比喻; 乙三、宣说为欲所诱之比喻; 乙四、不断受六道痛苦逼迫; 乙五、怨亲不定之理; 乙六、投生无数痛苦之理; 乙七、纵得梵天之果亦终将受苦之理; 乙八、变化之性故痛苦。 甲二(分别广说)分三 乙一(迷基)分二: 丙一、宣说三界迷乱之所依; 丙二、宣说八识聚迷乱之基。 乙二(迷理)分二: 丙一、了知本面而解脱与未知本面而迷乱之理; 丙二、以我所执漂泊轮回受苦之理。 乙三(分类)分六: 丙一(地狱之苦)分三: 丁一(热地狱之苦)分十二: 戊一、复活地狱之苦; 戊二、黑绳地狱之苦; 戊三、众合地狱之苦; 戊四、号叫地狱之苦; 戊五、大号叫地狱之苦; 戊六、烧热地狱之苦; 戊七、极热地狱之苦; 戊八、无间地狱之苦; 戊九、彼等之摄义; 戊十、孤独地狱; 戊十一(近边地狱)分二: 己一、略说; 己二(广说)分六: 庚一、煻煨坑; 庚二、尸粪泥; 庚三、利刃原; 庚四、剑叶林; 庚五、铁柱山; 庚六、无滩河。 戊十二、摆脱此等痛苦之教言。 丁二(寒地狱之苦)分二: 戊一、宣说八寒地狱; 戊二、宣说彼等寿量。 丁三、摆脱地狱痛苦之教言。 丙二(饿鬼之苦)分三: 丁一、住界饿鬼; 丁二、空游饿鬼; 丁三、劝勉不贪三有勤修正法。 丙三(旁生之苦)分二: 丁一、痛苦之理; 丁二、劝勤修法。 丙四(人类之苦)分三: 一、丁总说受八苦之理; 丁二(别说八支分苦)分八: 戊一、生苦; 戊二、老苦; 戊三、病苦; 戊四、死苦; 戊五、怨憎会苦; 戊六、爱别离苦; 戊七、求不得苦; 戊八、近取蕴苦。 丁三、劝诫为摆脱人间痛苦勤修正法。 丙五(非天之苦)分二: 丁一、无乐之理; 丁二、劝勉精进修法。 丙六(天人之苦)分四: 丁一、死堕之苦; 丁二、投生之苦; 丁三、有漏乐苦; 丁四(当修解脱法之摄义)分四: 戊一、若不修法不得解脱之理; 戊二、从前未被调化故若不精勤不得解脱之理; 戊三、大悲不度无缘恶业者之教言; 戊四、虽说痛苦亦不生厌之理。 甲三、思维轮回痛苦之理; 甲四、回向本品善根。 四、业因果(分四); 甲一、略说本体; 甲二(广说自性)分二: 乙一(修世间之法)分三: 丙一、略说; 丙二(广说)分三: 丁一(所依)分十: 戊一、宣说阿赖耶与阿赖耶识; 戊二、识积业之方式; 戊三、宣说识位; 戊四、各位之识; 戊五、宣说三界以何者为主; 戊六、融入方式; 戊七、各自分类; 戊八、无色界心依四名蕴之理; 戊九、认识四禅无色界之心; 戊十(欲界识一异之理)分三: 己一、修习欲心而成解脱因之理; 己二、宣说白日以何识为主; 己三、彼等一异之理。 丁二(能依)分二: 戊一、宣说根本无明; 戊二(宣说不善业)分二: 己一、宣说分基; 己二(宣说分类)分三: 庚一、身业; 庚二、语业; 庚三、意业。 丁三(果报)分三: 戊一、略说自性; 戊二、(各自分类)分四: 己一、异熟果; 己二(等流果)分二: 庚一、同行等流果; 庚二、感受等流果。 己三、增上果; 己四、士用果。 戊三、彼等摄义。 丁三(果报) 丙三(断除之理)分三: 丁一、善趣之因; 丁二、十善之果; 丁三、取舍之教言。 乙二(修寂灭之法)分六: 丙一、总说随解脱分善业; 丙二、认识随解脱分善业之自性; 丙三、作解脱因之理; 丙四、觉醒佛性得解脱之理; 丙五(别说同分善业)分三: 丁一、圆满二资双运之理; 丁二、不住有寂之理; 丁三(宣说果)分二: 戊一、略说; 戊二(广说)分九: 己一、异熟果; 己二、等流果; 己三、增上果; 己四、士用果; 己五、六度之果; 己六、四无量之果; 己七、二谛之果; 己八、善恶分别之果; 己九、甚深缘起之果。 丙六(破他宗之邪分别)分四: 丁一、破谤因果; 丁二、破斥空见; 丁三、破有顶具识; 丁四、宣说真实业果。 甲三、结尾; 甲四、回向本品善根。 五、依止善知识(分六); 甲一、善知识为无误引导者; 甲二、善知识为一切决定胜之源泉; 甲三、(依止善知识弃离恶知识之教言)分二: 乙一、略说; 乙二(广说)分三: 丙一(上师之法相)分八: 丁一、善知识之总法相; 丁二、善知识之功德; 丁三、殊胜法相; 丁四、以比喻赞颂; 丁五、相合意义而赞颂; 丁六、摄义; 丁七、视上师胜过佛陀; 丁八、依师之功德。 丙二(依师之方式)分二: 丁一、依师方式之比喻; 丁二、如同患者依医师。 丙三(弟子之法相)分二: 丁一(应舍弟子之法相)分二: 戊一、劣法器弟子之法相; 戊二、未观察之过失。 丁二(应摄弟子之法相)分十二: 戊一、贤善弟子之法相; 戊二、思师功德忏前戒后; 戊三、勿令师不喜所作当请示; 戊四、于师前断除身之恶行; 戊五、断除一切语之过患; 戊六、断除意之邪分别念; 戊七、观察己过恒敬上师; 戊八、持一切恭敬行为; 戊九、修持正念正知不放逸; 戊十、以三喜恭敬承侍上师; 戊十一、以方便遣除他人之诽谤; 戊十二、如是而行之功德。 甲四(远离恶友等)分六: 乙一、弃离恶知识之教言; 乙二、弃离造罪之亲友; 乙三、弃离恶知识恶友之利益; 乙四、彼等之摄义; 乙五、依止善知识善友之教言; 乙六、如理依止之功德。 甲五(了知取舍后求悉地之理)分五: 乙一、修法; 乙二、念诵法; 乙三(修事业)分三: 丙一、息增怀诛业; 丙二、结行; 丙三、验相。 乙四(分别之次第)分六: 丙一、观想对境; 丙二、净增甘露; 丙三、布施宾客; 丙四、作回向; 丙五、宣说功德; 丙六、修持之理。 乙五(功德)分二: 丙一、上师为一切功德之本故当依师; 丙二、追循前辈依师之教言。 甲六、回向本品善根。 六、皈依(分三); | 一切大乘道之前行或基础皈依品 甲一、宣说入大乘道之方法; 甲二(别说真实皈依)分三: 乙一(因皈依)分四: 丙一、皈依之人; 丙二、皈依时间; 丙三(皈依对境)分二: 丁一、总说共不共皈依境; 丁二(别说因皈依境)分三: 戊一、总说三宝; 戊二(别说法宝)分二: 己一(教法)分二: 庚一、因法; 庚二、果法。 己二(证法)分四: 庚一、总说生圆次第; 庚二、宣说十地; 庚三、别说内外分类; 庚四、宣说五道。 戊三、别说僧宝 丙四(真实皈依)分三: 丁一、皈依境; 丁二、皈依方法; 丁三、放摄光芒。 乙二(果皈依)分四: 丙一、宣说皈依境; 丙二、真实皈依法; 丙三、宣说后得; 丙四(皈依学处)分二: 丁一(因皈依学处)分四: 戊一、不舍三宝; 戊二、不欺应供; 戊三、皈依三宝之戒; 戊四、以信供养。 丁二(果皈依学处)分二: 戊一、真实学处; 戊二、失毁之因。 乙三(皈依之利益)分七: 丙一、救护诸世之利益; 丙二、圆满二资之利益; 丙三、无量功德之利益; 丙四、蒙受善法天尊护佑之利益; 丙五、具有无量之利益; 丙六、诸德所依之利益; 丙七、遣除有寂衰败之利益。 甲三、回向本品善根。 七、修四无量分十: 甲一、宣说承接文与修四梵住; 甲二、宣说差别; 甲三、宣说所缘境之差别; 甲四(不清净所缘境之过患)分二: 乙一、宣说不净所缘境之过患; 乙二、教诲修学解脱之四无量心。 甲五、宣说真实所缘境; 甲六、宣说意相; 甲七(宣说修持方法)分四: 乙一(修舍无量心)分十三: 丙一、修舍无量心之必要; 丙二、修舍无量心之所缘境; 丙三、忆念众生之恩德; 丙四、以对境不定而修舍无量心; 丙五、以等性修舍无量心; 丙六、为利众生修舍无量心; 丙七、离得同时修舍无量心; 丙八、舍无量心之真实对境; 丙九、舍心对境逐渐增加; 丙十、舍无量心之修量; 丙十一、修舍无量心之后得; 丙十二、修舍无量心之利益; 丙十三、修舍无量心之果。 乙二(修慈无量心)分五: 丙一、增上慈心; 丙二、慈心之所缘境; 丙三、慈心之证相; 丙四、无缘之慈心; 丙五、修慈心之果。 三、乙三(修悲无量心)分七: 丙一、思维众生痛苦; 丙二、宣说悲无量心之修法; 丙三、真实宣说悲无量心; 丙四、修悲无量心之原因; 丙五、修悲无量心之证相; 丙六、修悲无量心之入定与出定; 丙七、修悲无量心之果。 四、修喜无量心。 八、宣说其他修法; 九、宣说修行之果; 十、回向本品善根。; 八、发菩提心; 甲一:修持诸法根本之二菩提心 甲二:广说真实发心之理分十 乙一:宣说菩提心利益; 丙一:从三有引向寂灭 丙二:成为世间之福田 丙三:增上善根 丙四:为诸法之根本 丙五:遣除苦疾获得智慧光明 丙六:功德广大 乙二:宣说菩提心本体 丙一:总说愿行菩提心 丙二:广说各自之自性 丙三:愿菩提心之利益 丙四:相应之比喻 丙五:行菩提心之利益 丙六:圆满资粮之理 丙七:当生欢喜之理 乙三:发心仪轨 丙一:前行; 丁一:积顺缘 戊一:受戒之对境 戊二:清净法器 戊三:布置所依摆放供品 戊四:幻化会供 戊五:如是而行之合理性 戊六:迎请沐浴佩饰 丁二:七支供 戊一:真实七支供 己一:顶礼支 庚一:顶礼方法 庚二:顶礼功德 己二:供养支 庚一:略说 庚一:广说 辛一:陈设真实供品 辛二:意幻供养 壬一:供养天物 壬二:五种无主之供品 壬三:有主之供品 壬四:如海等持之供品 壬五:不共之供品 己三:忏悔支 己四:随喜支 己五:请转法轮支 己六:请不涅槃支 己七:回向支 庚一:善根回向菩提 庚二:回向之本体 戊二:净化自相续之理 戊三:以此可积无量福德之理 丙二:正行; 丙三:后行; 乙四:三诵之必要 乙五:当生欢喜心 乙六:学处次第 丙一:应时之理 丙二:广说自他相换等 丙三:具足正知正念之理 乙七:明示二十堕罪及同分 丙一:愿菩提心之守法; 丁一:略说 丁二:广说 戊 一:断除四黑法之教言 戊 二:行持四白法之教言 丙一:行菩提心之守法 乙八:分说护持二菩提心 乙九:修者补特伽罗之次第 乙十:修学如来行之方式 丙一:略说 丙二:广说六度之自性 丁一:布施度 丁二:持戒度 丁三:安忍度分七 戊一:总说分类 戊二:宣说修法 戊三:宣说多种对境归于一心 戊四:宣说以害缘修安忍之方法 戊五:思维嗔恨之缘由自生 戊六:思维是否可改 戊七:宣说嗔恨之自性为空性 丁四:精进度分四 戊一:了知精进之人 戊二:宣说精进之违品 戊三:宣说精进具有无量功德 戊四:了知功德后应当精进之理 丁五:静虑度分十 戊一:宣说成就禅定之因 戊二:宣说静虑之违品 戊三:宣说资具为痛苦之因 戊四:宣说与世人相处之过失 戊五:教诲有生之年依止净处 戊六:赞叹园林静处 戊七:宣说于静处生起无常之理 戊八:于彼处心将堪能之理 戊九:依止园林之功德 戊十:宣说修法、分类、功德 丁六:智慧度 戊一:宣说三大法藏 戊二:宣说诸法无生 戊三:若具智慧度则得解脱 丁七:宣说六度之摄义 甲三:回向本品善根 九、生圆双运; 十、证其不住二边之智; 十一、道禅定无垢止观双运; 十二、修等持方便; 十三、任运自成之果。 宣说究竟末义